目前國內金融服務於中小企業的現狀還遠非理想,面對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任重而道遠,我們可以借鑑一下國際經驗,本文分享的就是美國、歐盟、日本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經驗。
方法/步驟
美國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經驗
1、設立財政專項基金。
美國主要有兩類中小企業專項基金,一類用於鼓勵中小企業產品創新和吸納就業,如專項科研成果研究與開發基金、產品採購基金、中小企業創業基金、失業人口就業基金等,一類用於幫助中小企業降低市場風險,如財政專項基金、風險補償基金、特殊行業再保險基金等。
2、提供貸款擔保。
美國幫助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主體是作為聯邦政府獨立工作機構的聯邦小企業管理局。小企業管理局提供擔保的常見方式是7(a)貸款計劃,即在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由小企業管理局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擔保,金融機構自主決定是否提供貸款,貸款風險由小企業管理局和金融機構共同承擔。該類貸款上限為200萬美元,貸款期限根據其用途確定,不動產和設備貸款的上限為25年,營運資金一般為7年。擔保比例根據貸款規模確定,15萬美元以下貸款可擔保85%,15萬美元以上貸款最多可擔保75%。除此貸款計劃外,小企業管理局還為中小企業提供包括為出口生產企業提供90%的貸款擔保,為國際貿易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支持中小企業減少汙染計劃擔保等多種形式在內的貸款擔保服務。
3、提供風險投資。
美國小型成長型企業還可通過引入以風險投資方式獲得融資。具體做法為,由經過聯邦小企業管理局認證的創業投資經理人募集至少500至100萬美元私人資本作為風險投資初期資本,通過小企業管理局擔保槓桿放大3倍後投資於合格的中小企業。該項融資通常持續7到10年,中小企業成功後,上述創業投資經理人需向小企業管理局返還援助資金並支付適當投資收益。通過這種做法,小企業管理局成功地促進了中小企業風險投資業的發展,同時為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創立的良好的融資渠道。
4、通過政府採購給予支持。
聯邦政府採購也是美國對中小企業的一項重要支持手段。1953年頒佈的《小企業法》中明確規定,政府在各種採購中應給予中小企業不少於23%的份額。同時,政府機構要確定中小企業採購分額的年度目標,並由小企業管理局審查該目標是否達到有關規定。
歐盟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經驗
1、提供信用擔保。
歐盟通過歐洲投資基金(EIF)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該基金的擔保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為中小企業項目融資提供不低於50%的融資擔保,二是基於“增長和環境”引導項目設立,旨在為少於100名僱員的中小企業在投資可以帶來重大環境利益項目時提供融資擔保。這些擔保措施使中小企業能夠獲得更為有利的貸款條件,同時獲得較低的貸款利率。
2、利用資本市場。
目前歐盟區域內主要的二板市場為倫敦證券交易所另類投資市場(AIT),它主要為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該市場門檻相對較低,對上市公司所處行業、資金實力、企業規模、經營歷史、企業業績和投資者擁有股份的比例均無要求。由於上市條件寬鬆,市場監管相對主板市場更為嚴格。
3、專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政策性銀行。
歐洲投資銀行(EIB)是歐盟設立的轉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政策性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以下三種形式的貸款。一是全球貸款,用於支持中小企業在工業、服務業、農業領域的投資和與歐盟發展規劃、能源及運輸有關的小規模基礎設施投資。二是貼息貸款,為僱員人數少於250人、固定資產少於7500萬歐元的企業提供貼息貸款,利息補貼由歐盟財政預算支持。三是阿姆斯特丹特別行動計劃(ASAP),是用EIB的經營利潤所設立的總額為10億歐元的三年期計劃,旨在對高度勞動密集型和新技術領域的中小企業進行投資和資金支持。
4、發展風險投資基金。
歐洲投資銀行和歐洲投資基金兩大金融機構於1997年合作建立了“歐洲技術便捷啟動基金”(ETF)。該基金通過介入中介風險資本基金25%的股本的方式,支持風險資本基金投資於有新研發成果的、研究中心和科學園區的中小企業。歐盟各成員國也紛紛建立了各種風險投資基金。
日本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經驗
1、建立信用擔保體系。
日本政府依據1958年頒佈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設立了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與各都道府成立的信用保證協會共同組成了日本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在中小企業融資時,由信用保證協會對其債務進行擔保,信用保證協會承保的債務則由信用保險公庫進行保險,以此方式便利企業融資。
2、實行利率優惠政策。
日本中小企業可以按照最低利率在國家專業銀行或金融公司獲得貸款,且還款期限可以延長。民間機構向小型企業發放無抵押貸款時,國家預算為其提供放款基金。同時,各縣政府設立利息補助制度,對新事業、新技術振興及地方中小企業貸款提供利息補助。
3、特別貸款制度。
一是設立中小企業經營支援貸款,幫助因經營業績暫時惡化資金週轉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度過難關。二是設立中小企業應對金融環境變化貸款,向因往來金融機構惜貸或經營失敗而資金週轉陷入困境的中小企業發放週轉性資金貸款。三是設立支持創業的特別貸款,向新開業和準備通過增加僱員進一步發展事業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