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全險不能理賠的14種情況?

對於大多數車主,特別是新車車主,在購車時一般都會選擇“全險”,而大家以為上了“全險”就萬無一失了,出了任何問題都可以獲得賠償,殊不知這裡還有很多“高深”的知識。 其實“全險”只包括了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及不計免賠等險種,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即便投保了上述險種,車主依然得自己埋單。為大家介紹14種“全險”不能理賠的情況供大家參考,以免造成損失:1.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行駛證、駕照沒年檢的不賠;2.地震不賠;3.精神損失不賠;4.修車期間的損失不賠:如果車輛在送修期間發生了任何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都會拒賠;5.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不賠;6.爆胎不賠:未發生車輛其他部位的損壞,只是車輪單獨損壞的情況不賠。專家提醒,由於輪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車等事故,造成車輛其他部位的損失,保險公司依然負責賠償;7.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如果車輛被車廂內或車頂裝載的物品擊傷,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8.未經定損直接修車的不賠;9.車主不追究負全責肇事人責任的不賠:當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時,責任在對方,如果放棄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也就放棄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權利;10.車沒丟,輪胎丟了不賠:如果不是全車被盜,只是零部件如輪胎、音響裝置等被盜,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11.牽引沒上保險的車,導致撞車的不賠:如果開車牽引一輛沒有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上路,與其他車輛相撞並負全責,保險公司不會做任何賠償;12.撞到自家人不賠:所謂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險人、被保險人(駕駛員視同於被保險人)。除這些人以外的,都被視為第三者。而在保險條款中,將被保險人或駕駛員的家庭成員排除在“第三者”的範疇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險公司視為免責。同理,被同一單位名下的車輛碰撞,也不能通過第三者責任險得到賠償;13.車燈或倒車鏡單獨破碎不賠;14.自己加裝的裝置不賠:專家提醒車主,自己加裝的音響、電臺、尾翼、行李架等,若無對此單獨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會對此賠償。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