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應屆畢業生如何入深戶?

高校應屆畢業生怎麼入深戶,可以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進行,以及在申辦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一些的問題,具體如下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統一負責本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管理工作。

各區(含新區)主管人力資源的部門(以下簡稱“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的指導下協助做好畢業生接收管理工作。

本市接收畢業生優先滿足本市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扶持產業及其他鼓勵發展產業的引進需求。

擬接收的畢業生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

(二)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三)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勞動教養及違法犯罪記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畢業生,可由用人單位申請接收,也可以個人身份申請接收,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稽核辦理:

(一)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

(二)本市院校畢業生;

(三)本市生源畢業生。

全日制大專學歷畢業生以個人身份申請接收的,應提供在本市就(創)業證明材料。

畢業一年內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2.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3學歷及學位證,4.畢業生推薦表(由畢業院校出具,需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公章),5.畢業生成績單,6.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具體相關細節諮詢,可以看我使用者名稱。

用人單位申請接收畢業生,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才引進立戶登記,並在網上申報擬接收畢業生的基本資訊。以個人身份申請接收的畢業生,應與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協議,委託其辦理接收手續。受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前款的相關規定申報畢業生基本資訊。

在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用人單位和受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或代理申請接收畢業生,在網上申報資訊後直接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在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用人單位和受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或代理申請接收畢業生的,在網上申報資訊後須經由區人力資源部門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收到書面申報材料後,根據不同情形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申報材料齊全、符合規定要求的,接收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且無法當場補正的,退回申報材料,並註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不符合引進條件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告知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接收書面申報材料之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接收申報材料後發現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按照要求補交申報材料的,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接收補交申報材料之日為受理之日。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接收畢業生的決定。對於情況特殊的, 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作出同意接收畢業生決定的,用人單位或受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根據業務權屬到市或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領取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並轉交畢業生本人。

畢業生憑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學歷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材料在規定期限內按有關程式辦理報到、戶籍遷入等手續。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作出不同意接收決定的,應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受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並說明理由。

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畢業生本人應確保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用人單位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行為的,暫停其辦理人才引進業務3年,並永久取消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所有的人才引進業務辦理資格;畢業生本人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不予辦理引進手續,將其行為記入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並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進業務申請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用人單位應當與畢業生依法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履行繳交社會保險、辦理就業登記等相關職責,並維護畢業生合法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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