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給孩子智慧還是狡猾??

有次帶孩子去逛超市,旁觀了這樣一幕。 在一個類似家樂福的大型超市,有一位媽媽正帶著大約3歲左右的寶寶在閒逛,忽然寶寶發現了在一堆玩具邊發現了一個被別人誤丟的旺仔碎碎冰,如獲至寶,拿到手上要求媽媽拆。原本以為媽媽會拒絕,並跟孩子講道理,誰知道媽媽悄悄的把寶寶帶到了一個角落,然後旁觀了一下看見無人注意,直接就將它拆了,寶寶很開心的享用著。 這個超市很大,進去購物的時候無需存放包裹,非常方便,然而這種信任卻給一些人可乘之機,私自藏物,擅自拆物現象估計是時有發生的。可是這個現象如果發生在母子身上,這是非常令人側目的。因為是正在構建是非觀的孩子啊! 正想著呢,事件有了新進展,被導購發現了!於是發生瞭如下的對話。 ——哎?你怎麼能擅自拆東西呢? ——這東西不是我們拿的,是別人丟在這個地方的。 ——別人丟在這裡的,您也不能拆啊。 ——我家寶寶非要拆,我有什麼辦法? ——那您就需要付錢啊。 ——付錢還在很遠的地方,孩子一直哭鬧,一個碎碎冰對你這個大超市算什麼啊,就算是請孩子吃又怎樣? ——話不是這樣說,這是超市,得遵守規則。 ——這超市又不是你的,關你什麼事?! 最終媽媽牽著孩子罵罵咧咧的走開,儼然就是個勝利者,事件也就不了了之了,導購看著這對母子的背影萬般無奈。 我真為那個孩子擔心。 正好在家看英國著名哲學家、紳士教育的倡導者洛克所著的《教育漫話》,看到了這樣一段關於智慧和狡猾的描述: “狡猾是對智慧的模仿,卻與智慧相離最遠:它像猴子一樣,具有近似於人的外表但缺乏人的實質,因此更加顯得醜陋。” “狡猾又只不過是理智的缺乏,因為,它不能直接打到自己的目的,就藉助於詭計與騙術來達到目的。” “狡猾的危害在於:詭計只能得利一時,卻受害長遠。” 這位媽媽自認為是很智慧,以為佔了便宜,還得了口舌之利,殊不知這種危害影響有多大。 第一,暴露了自己人品的低下。 第二,混淆了孩子的是非觀念。母親教育孩子,事件沒有對錯,只有自己的目的才是第一位的,這意味著只要目的達成,可以不擇手段。 第三,孩子模仿了母親的狡辯,會令以後的教養產生偏差,孩子在今後會產生對身邊的人不服管教,無理狡辯,用狡計而非智慧處事。 教養孩子實在是母親的責任,這不僅是一個人,一個家庭的責任,更是全社會的責任。一個孩子18歲以後就不屬於家庭就屬於社會了,你想要給社會什麼樣的個體? 自從有了寶寶之後,點媽對自己的要求更加嚴格,因為要克服自己的貪婪、嬌嗔、恐懼等委實不易,但為了孩子必須如此。 想起昨天帶點點到田野踏青,我們興致勃勃的走過一片片菜地,一茬茬田埂,我給點點鋪成一些詩情畫意的文字,就在這時,地裡的一個影子“倏地”哧溜一聲吸引了我的注意,定睛一看,是一條斑紋蛇! 我趕緊抱起點點,站到一個光溜點的田埂上,恐懼感立即攫住了我,我頓感脊背發涼,渾身起滿了雞皮疙瘩,簡直動憚不得。不過我知道此時點點已經不能繼續下來走路了,我不能冒這個險,但是真正的蛇點點還從來沒見過呢。 我使勁壓下自己的恐懼,指著那個方向,對點點說,你看,點點,這就是蛇! 天哪,現在想想都後怕,我是咋想的,在這個時刻,不想逃離現場,還對點點進行教育。但是想想還是挺為自己自豪的,在保證孩子安全的前提下,我想到的是教育,雖然恐懼已經快要超出我的忍受限度,但我沒有屈服於自己的恐懼。 同樣的,如果貪婪、嬌嗔等不良習性正以巨大的誘惑呈現於前的話,想到自己的母親角色,想到一個天真無邪的孩子的教育重任,我也一定會去克服。 教給孩子真正的智慧而非狡猾吧,為他的一生著想:因為—— “任何掩蓋都無法做的天衣無縫,以致不可能被人發覺,世界上也覺沒有一個人能如此狡猾,以致每人發現會發現他的狡猾:他的真面目一旦暴露,便人人都會聯合起來群起而攻之。然而,坦誠、公正、聰敏的人卻會得到每個人的幫助,從而能夠暢通無阻的幹自己的事業。” 真正的智慧是一個人處理自己的現實事物時表現的精明強幹,並富有遠見。 鼠目寸光,危害無窮。狐狸的智慧就是狡猾,最終會露出狐狸尾巴的,時間長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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