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在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後,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儲存餘額,同時登出其個人賬戶。
方法/步驟
需提交的相關證件和提取證明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在中國銀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個人銀行卡原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檔案原件和影印件;
5、戶口遷移證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個人申請——單位稽核——管理中心審批——受委託銀行支付
辦理時限:材料真實、齊全的當日辦結;有疑異的,三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稽核意見。
收費標準:本事項不收費。
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2、每年6月30日結息,12月31日年終結算不對外辦理業務。
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 12329
業務受理地址: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城區辦事大廳
地址: 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鳳凰洲香江路199號房產交易市場3樓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駐南昌縣辦事處
地址:南昌縣府前東路88號 縣建行二樓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駐新建縣辦事處
地址:新建縣長麥南路42號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駐進賢縣辦事處
地址:進賢縣校前路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駐安義縣辦事處
地址:安義縣東門路189號 縣建行三樓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駐灣裡區辦事處
地址:灣裡區招賢路312號 區工人文化宮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