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投資移民政策改變?

3月8日,加拿大聯邦釋出政府公告,對《移民與難民保護條例》中有關省提名的專案進行修改。修改後關於投資移民條款變更如下:

1.若申請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視作符合省提名專案:

(a)省提名是基於該外國人提供資金;

(b)該外國人企圖參與或已經參與了一個“與移民有關聯的投資專案”。

2.與移民有關聯的投資專案的內涵:“與移民有關聯的投資專案”指的是如下的某一計劃或策略:

(a)該策略或計劃的目的之一是加速移民加拿大,該策略或計劃的推動者的目的之一是融資;

(b)有關該策略或計劃所簽署的協議或操作之首要目的是利用《移民與難民保護法》之相關條文而獲取身份或特免權。

3.被提名的外國人僅在以下情況下可被視為省提名的成員處理:

(a)該外國人提供的資金是用於投向所提名省份內的生意,且該企業運營的主要目的不是用於轉移投資收益如利息、分紅或資本收益;

(b)該外國人已控制或將要控制:

(i)該生意總股權的三分之一或以上的股份;

(ii)至少投資100萬加元的資產。

(c)該外國人已經或將要對向其頒發提名省份內的生意進行主動並持續性的管理;並且對該企業的投資條件中不包含贖回方案。

這些條款對加拿大省提名移民影響巨大,明確規定申請人不能通過金融機構管理其投資,更不能參加為移民而設立的移民計劃,包括保證歸還投資的移民計劃。這意味著被動投資將被取消,客戶需要實際投資並親自經營。加拿大省提名計劃投資移民命懸一線!!!

另有加拿大各大基金透露,魁北克、聯邦等投資移民專案近期也將有所調整,對申請人的資金要求和投資額將有較大漲幅,如有申請意向的客戶請務必提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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