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香港一樣,不要求孩子一定是婚生子女,很多兩口子生活幾十年,生了好幾個孩子,仍然是情侶,並不是夫妻關係。
這種政策促使很多單身媽媽赴美生子,《北京遇上西雅圖》上面也描述了文佳佳和周逸這兩種情況的單身媽媽,其實還有很多是被計劃生育逼迫成單身的媽媽。
說到底,大陸媽媽大多是被迫,不得不去美國生。而臺灣媽媽卻把此當成時尚前衛的象徵,很多臺灣女孩子想要孩子,卻不想要孩子他爸,小綠媽在美國待產的時候就遇到這樣一女生,她就很大方地如是說,還說自己肯定會把孩子培養得非常棒,讓人家有爸爸的都羨慕。
小綠媽有個大陸的作家朋友,40多歲仍然單身,她就一直想做個單親媽媽,還寫了一本這樣的書。
單身媽媽辦理寶寶出生證和美國護照完全按照美國法律,非常隨便。
生完寶寶後,在填寫醫院出生證明表格時,不想登記爸爸身份,只寫自己的護照號即可,醫院會把表格寄到人口署,後面寶寶申領出生證和護照,監護人只是媽媽,不再會問到爸爸的情況。
想登記爸爸為監護人,就寫上他的護照號,不需要結婚證。
但是到了旅行證環節,問題就來了,這是中國大使館辦的,很多中國法律就滲透進去。不過當下還算很好,孩子不一定非是婚生子女,沒有結婚證也可以辦孩子證件,只要登記父母雙方護照號即可。
只寫媽媽護照號的孩子辦理旅行證,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當前因為辦證的媽媽10個當中有4-5個是單身,大使館對單身證明要求也非常高,一定是民政局開具,街道或居委會的單身證明不被認可。
2.單身證明一定要到官方承認的公證機構辦理公證。
3.孩子要跟媽媽姓。
4.中國大使館面談。目前大使館非常看重單身媽媽這個事情,前面三點都做到了,媽媽還要參加他們的面談,說明寶寶的一些情況,有可能會被問到為什麼沒爸爸的問題,媽媽要想好如何解釋。
中美兩國政策衝突帶來的問題:
單身媽媽在給寶寶辦理出生證時就需要考慮旅行證的問題,如果寫上爸爸作為監護人,那麼辦理旅行證一定要登記爸爸護照號,雖然爸爸的名字不會顯示在旅行證上面,但是倘若政府要查,應該是可以查出來孩子是誰的。
有媽媽說她的朋友願意幫忙,爸爸一欄登記朋友的護照號。小綠媽認為這個辦法會有很多問題。這個爸爸和美國護照的爸爸不是同一位,以後會產生什麼樣的問題很難說,畢竟這是監護人的事情,可能會影響到孩子的一生。
因為種種原因,不能或不願寫爸爸名字的單身媽媽,你可以選擇以下的辦理方式:
1.在國內辦理好單身證明和公證,寶寶出生後,所有表格都不寫爸爸名字,出生證/護照/中國旅行證都辦完後回國;
2.過了若干年後,狀況改變,再去美國把爸爸名字加上去。去辦證的地方申明這是孩子的父親,只要父母雙方都承認,即可把爸爸加為監護人。這樣就不影響以後直系親屬依親了。(如果你不知道怎麼加名,可以找當初幫你辦證的人,他們也會代為辦理。)
小綠媽總結:美國生完孩子只是赴美生子這個故事的開始,以後涉及到簽證、留學教育、移民、購房等等許多問題,可能不是我們現在所能預想到的,正如童話裡總把王子和公主舉行婚禮作為結局,而實際情況是一切剛剛開始,以後能不能過上幸福生活,還需要很多努力,因此,我們當下做事情都要作細緻考慮,萬一給以後造成大麻煩,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