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家園計劃殘疾人居家託養服務補助,是針對16—59週歲之間的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和重度(一、二級)肢體殘疾人發放的護理費補貼,每人600元,暫不能重複享受些政策。
方法/步驟
殘疾人或其監護人提出申請(年齡在16至59週歲之間的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和重度肢體殘疾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殘疾人證、監護人身份證、2寸彩照1張、低保證或貧困證明。
村(社群)負責人幫助並填寫《陽光家園計劃殘疾人居家託養資助申請審批表》,統計上報至鄉鎮(街道)殘聯。
鄉鎮(街道)殘聯初審彙總上報至縣(區)殘聯
縣(區)殘聯複審合格後通過專用系統進行實名制錄入
省、市、縣財政逐級下撥資金後由縣殘聯直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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