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四大忽悠?

業內人士都知道,美國投資移民是有風險的投資。一般來說,美國投資移民具有兩大風險:就業風險和投資風險。因此,選擇一個好的專案,是美國投資移民者避險的重要措施。但市場上許多美國投資移民推廣方在專案宣傳上,既不提這兩大風險,也不提應該讓投資者儘可能選擇避險的專案,反而是忽悠投資者。記者調查發現,近一兩年來,美國投資移民市場上有以下四大忽悠:

方法/步驟

忽悠一:虛構成功案例忽悠投資者

  根據美國移民局官方資料統計,美國投資移民I-526的稽核通過率,最近6年來的平均值大約在80%左右;而I-829的稽核通過率,平均值在90%左右。

  有些移民中介公司對所推介的EB-5專案不做詳細分析,虛構無法考證的“100%成功”業績,影印一些抹去了重要資訊而無法確認的所謂“成功案例”忽悠投資者。給投資者一種假象,好像無須對EB-5專案做風險分析,只需要選擇一個標榜有“輝煌”歷史的中介公司,就能保證EB-5專案安全無風險。用自我吹噓代替專案的風險分析。

忽悠二:誇大區域中心業績忽悠投資者

  我們知道,區域中心的主要作用在於,投資區域中心推廣的EB-5專案,可在就業計算上使用間接就業和衍生就業的方法來放大就業資料,以滿足EB-5法案要求的就業指標。任何區域中心都需要另外聘請移民律師、證券律師和經濟學家來解決投資者在I-526和I-829階段與投資專案有關的問題。

  由於區域中心的負責人往往同時擔任GP,即一般合夥人,承擔對EB-5資金的管理之責。因此,區域中心負責人的信用歷史,也是至關重要的。

  但是,有些區域中心在專案推廣中,故意誇大區域中心以往的業績,粉飾其過往劣跡,給投資者虛構一個幻象:不需要甄選專案,不需要對專案做風險分析,也不需要介紹區域中心負責人的信用記錄,只需要看看區域中心自我誇大的過往業績,就可以讓EB-5投資者獲得100%成功。用誇耀區域中心業績的說詞,來代替對EB-5專案的嚴肅分析,這是對投資者的又一個忽悠。

  甚至,某些EB-5專案推廣方,通過誇大區域中心業績,來掩蓋專案的缺點和弱點,進而把投資者的注意力,從關注專案的風險分析轉移到關注區域中心被誇大的過往業績上來。這樣的做法其實是很危險的。

忽悠三:假冒政府專案忽悠投資者

  美國是一個民選社會,任何可能會給美國當地帶來資金和就業的投資專案,都會獲得美國政府機構或官員或多或少的支援。這些支援可能是一種支援姿態,也可能是部分稅務支援,甚至不排除是有法理依據的某些資金支援。但這種種支援,均不能改變投資專案的私有性質。

  記者發現,有些EB-5專案方或推廣方,利用投資者對政府的信賴及美國政府機構的公信力,把某些租用政府土地的純私人專案,或者在某種程度上獲得政府支援的私企專案,包裝成政府專案。假借政府的公信力,來忽悠投資者。

  如何鑑定一個專案是政府專案呢?一般來說,政府專案應該同時滿足六大條件:政府擁有、政府投資、政府管理、政府運營、政府借款、政府還款。其實質在於美國的政府或政府機構,作為借款方承擔EB-5資金還本付息的法律責任。通常,美國政府借款機構的信用評級是有據可查的,其借款行為是透明的,且受政府本身的審計監管機構的內部監督,及議會、反對黨和媒體的公開監督。

忽悠四:編造擴散不實資訊忽悠投資者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發表自己的言論。但記者發現,有些EB-5專案推廣方利用我國在網際網路和新聞管理方面的某些疏漏,編造、歪曲事實,甚至顛倒黑白,釋出不真實資訊來混淆視聽,忽悠投資者。

  更為惡劣的是,有些專案方甚至花錢藉助媒體公信力,釋出不實新聞,在罪與非罪的邊緣上,顛倒是非,干擾投資者,使投資者產生種種誤判。

  比如3年前,著名的520大橋專案在推廣過程中,因為是美國州政府的專案而受到投資者熱捧。但是,網際網路上卻出現了一些針對該專案的不實新聞和報道。比如,有些媒體釋出不實報道,編造事實,以受害人的弟弟的身份對520大橋專案大肆“控訴”,進而對許多投資者產生干擾。直至今年九月520大橋專案成功獲批,投資者才發現:原來網路上瘋傳的“悲情故事”,其實是某些人的惡意編造。許多投資者對這種行為深惡痛絕,並譴責認說:“這是一種犯罪行為,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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