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收房是一件大事,購房者一定要了解收房的幾大步驟,仔細驗房,以免入住過後才發現種種鬧心的問題。
方法/步驟
接到收房通知書
按合同的約定,開發商會在收樓前十幾天通過掛號信的方式將收房通知書郵寄給買房者,告知具體的收房時間以及需要準備帶齊的資料。
做足準備工作
最好找收房專家作伴,帶上捲尺、錘子等檢查工具。
查證
應要求房產商出示三書一證一表以及各種相關驗收表格等。
驗房
購房者在籤合同時,應將“先驗房再收房”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裡面,如果當初合同未有規定的,可在收房文件中註明“房內情況未看”或'未驗房“等字樣。
驗房結果在錄
驗完房後,買家應將水錶、電錶底數抄在指定表格裡,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將意見寫下來作為書面依據。
交費
收據時應提前瞭解物價局的各項收費規定,並帶上交計費用表和計算器,與房產商要求的相對應。
辦理入住手續
驗完房後,開發商一般要求業主填寫《住戶檔案表》、《入住協議》、《消防責任書》等協議書,同時領取《住戶手冊》、《服務指南》等各種入住手冊及各種贈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