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民族大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17日
    古丈縣縣政府為切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除民族大市場安全隱患,提高和改善縣城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生活環境,加強管理,解決部分經營者在民族大市場內私搭亂建,危害公共安全及沿民族大市場周邊街道出店經營、佔道經營,堵塞交通和消防通道等問題,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統一思想
古丈縣縣城民族大市場是農副產品、生活必須品、其它商品重要交易場所,是縣城內最大的綜合性市場,與廣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然而,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古丈縣縣城民族大市場及周邊街道秩序混亂。因此,各級部門要高度統一思想,採取強有力措施,確保綜合整治取得實效。
二、組織領導
古丈縣人民政府成立縣城民族大市場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由祁光懷副縣長任組長,符家學、舒長茂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建設局、縣商務局、縣工商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消防大隊、縣廣播電視局、古陽鎮政府、縣市場管理服務中心、古陽鎮火車站社群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舒長茂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範圍和重點
整治範圍
古丈縣縣城民族大市場及周邊街道,即南至功順家園酒店門口古常橋頭,北至連成隧道口古陽橋頭。
整治重點
1、撤除民族大市場內影響公共安全的違章建築,消除安全隱患。
2、整治市容市貌,疏通消防搶險通道。重點整治以街為市,佔道經營、出店經營以及亂搭、亂建、亂倒、亂堆等行為。
3、整治市場秩序。重點整治民族大市場內經營秩序,規範場內消防、供電、供水、衛生、治安等公共事務管理;清理閒置攤位,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劃定本地產時令水果經營區域;規範“三?八”趕集行為。
4、整治交通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輛亂停、亂靠和營運車輛在該區域停車拉客行為。
四、整治時間與工作責任
綜合整治時間:201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由古丈縣縣城民族大市場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牽頭,從成員單位抽調精幹人員,集中開展工作。
責任劃分及工作任務
1、由古丈縣建設局牽頭,古丈縣商務局、法院、農行、工商局、公安局古陽派處所、市場管理服務中心、古陽鎮車站社群等單位配合,突出解決民族大市場內危及公共安全的違章建築。其工作步驟如下:第一,古丈縣建設局對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築物進行鑑定,出具鑑定意見,並及時送達到相關當事人,限期撤除違章建築;第二,現場做思想工作,闡明利害關係,特別是找張××談話,追究其相應的責任;第三,依法強制撤除。
2、由古丈縣商務局牽頭,縣市場管理服務中心為主,縣工商局、縣消防大隊、縣農行、古陽鎮車站社群等單位配合,重點整治市場內混亂的經營秩序和消防安全隱患。
3、由古丈縣縣城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重點整治以街為市,佔道經營,出店經營等行為。古丈縣縣城民族大市場周邊街道的綜合整治必須同市場內經營秩序的整治同步進行,方可收到實際效果。
五、整治後的管理
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按照整治的規範、標準,由整治領導小組向責任單位移交,責任單位按照移交的標準和規範進行管理和維護。
實行責任追究制,凡在責任單位管轄範圍內出現反彈,由古丈縣人民政府追究責任單位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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