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帶薪年假規定可以申請幾天
法定的帶薪年假是每個勞動者的福利,我國的法律也對此有相關的規定,那年假規定是可以申請多少天的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帶薪年假規定有幾天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法定帶薪年假的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髮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休法定帶薪年假旅遊推薦
廣西北海***冬天心情也可以很明朗***北方天寒地凍,西北風吹得人沒有一點好心情。是否在夢中,有這樣一個海島。在溫暖的傍晚,毫無目的的漫步在沙灘;天高雲淡,眼望湛藍的海水,身邊依偎著最愛的人,偶爾還能聽到幾聲海鳥的歌唱,我想這就是傳說中的幸福吧。如果你也做過這樣的夢,那麼,在這個春節奔向廣西北海,這幻境中的一切將會成為現實。6個你不能錯過的美景:銀灘、潿洲島、斜陽島、北海老城、金海灣紅樹林景區、外沙島。
桂林陽朔***陽朔山水甲桂林***“桂林山水甲天下,陽朔堪稱甲桂林”概括了陽朔自然風光在所佔有的重要位置。陽朔灕江景區為灕江風景精華,全線長48公里,是到桂林旅遊的必遊線路。這一景區江水清澄見底,宛如羅帶的灕江蜿蜒於蒼翠雄奇的群山之間,人稱“百里灕江,百里畫廊”。主要景點有:犀牛塘、仙桂橋、遇龍橋、歸義古城遺址、漢墓群、東暈巖、八仙過海等近20處。
猜你喜歡:
帶薪休假的規定時間是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