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人員直接離職會承擔什麼後果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來一場說離職就離職的旅途,但是對於財會人員來說,沒這麼容易,今天小編為大家介紹財會人員離職需要注意的問題,希望大家喜歡!
財會人員辭職不辦交接會承擔法律責任
《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二十五條也規定:“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財會人員離職交接任務 變更稅務資訊
企業上了稅收黑名單,會計人員都會被連累。一旦上了國稅系統的黑名單,會計去稅局辦稅時就會被拒絕,還會影響下家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萬一該企業涉嫌偷稅漏稅,原來經手的財務人員都會受到影響……這些都會直接影響你的整個職業前途。因此離職時,千萬要記得去稅局變更財務負責人的資訊。
財會人員在辦理離職時,要督促單位負責人和現任財會人員,到稅務局辦理財務人員變更登記。變更財務人員需要提供公司公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新會計人員身份證、從業資格證。
財會人員離職交接任務 所有的交接單必須簽字確認
財會人員的工作內容交接,要比其他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嚴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須做好交接單,並且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後,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必要時,找個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個稅審,老闆不願意出錢做審計的話,自己出錢做一份,沒多少錢,但是未雨綢繆,審計沒問題,將來公司財務要是出了差錯,你就能撇清干係了。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
財會人員交接工作內容
1、會計資料交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後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簽字。
2、科目餘額交接:所有賬本的科目餘額應與總賬的科目餘額持平,並清楚地記錄下科目餘額的金額。
3、所交賬簿交接: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明細分類賬等 。
4、交接現金,並對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記賬憑證***註明起止日期***; 抵扣聯扣稅憑證***註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註明起止日期***; 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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