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給罪犯寫信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如今,寫信較多的人主要是老人、軍人。此外,服刑人員、集郵愛好者也是寫信比較多的群體。那麼,給罪犯寫信要怎麼寫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給罪犯寫信範文,歡迎閱讀!

  給罪犯寫信範文一

  在逃的罪犯們:

  你們好啊!

  在這裡,我先和你們打個招呼。想必你們也知道我為什麼會給你們寫信。沒錯,我是來勸你們自首的。

  老話說得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你們認為自己能夠逍遙法外,我告訴你們:做夢!你們是絕對逃不出恢恢法網的。

  雖然犯罪能夠得到一些東西,但你們也許不知道,當你們得手時,受害者是怎麼想的,他們是多麼傷心呀!他們得到的不但是物質上的損失,而且心靈也受到了創傷。而且這還會牽連許多無辜的人,你們知道嗎?請你們好好想一想吧。

  我知道,在你們的生活中,一定充滿了恐懼,你們天天都做噩夢,夢見最多的就是戴上了手銬。你們都有腦子,如果你們希望能夠好好地過日子,就去自首吧!

  你們可能還不明白,但你們換個角度思考,想想自己的家人,他們如果知道你們犯了罪,心裡會怎樣想呢。請你們都好好反思一下吧。

  如果你們堅持不去自首,定會被世人唾罵。等到被抓時,才後悔莫及。反之,如果你們去自首了,雖然無法自由活動,但是能夠使自己改過自新,變成一個好人,再也不用過提心吊膽的生活。你們覺得,怎樣划算呢?相信你們都不是笨蛋,所以,去自首吧,趕緊的!

  最後,我忠告:請你們看到這封信後,立刻去自首吧,好歹能從輕處理,以免等到被抓,才後悔莫及。希望你們相信我。

  祝你們 改過自新!

  一個四年級的小學生

  4月13日

  給罪犯家屬寫信範文二

  在逃人員罪犯家屬:

  你們好!

  作為父母,作為兒女,作為丈夫,作為妻子,作為……,不管你作為在逃人員的什麼親人,抹不去的總是血濃於水的親情。自從你的親人走上逃亡之路,可以預見,不管逃亡多久,他都無時無刻不生活在驚恐之中,你都每分每秒不沉浸於思念之中,整個家庭徘徊於支離破碎的邊緣。誠然,違法犯罪本身是個大錯,但犯罪後不知悔改,不主動接受法律的懲戒更是錯上加錯。

  今年5月開始,全國公安機關啟動了新一輪網上追逃專項行動。當前,許多在逃人員懾於法律的威嚴已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但是,仍有一些在逃人員存有僥倖心理,企圖繼續潛逃,我們奉勸至今尚未歸案的在逃人員趕快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爭取從輕處罰,若仍執迷不悟者,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悔過自新,前途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對予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第六十八條規定:“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給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一個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6月17日,省高階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制定了《關於敦促在逃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實施犯罪後潛逃的人員應當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前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或者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等有關單位、組織投案自首”。“在規定期限內自動投案的犯罪人員,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從嚴懲處。窩藏、包庇犯罪分子,幫助犯罪分子毀滅、偽造證據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位家屬:誰沒有父母妻兒、誰沒有孝順之心、誰不想全家團聚、誰不想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在逃人員的親人們,希望你們深明大義,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在逃人員的思想工作,敦促他們珍惜這次難得的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早日迴歸社會,重拾做人信心,走上改過自新之路。

  XXX

  年月日

  給罪犯家屬寫信範文三

  在逃罪犯人員家屬們:

  你們好!

  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從今年5月開始,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網上追逃“清網行動”。行動中,我們採取強力措施,全力追捕各類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或被公安機關抓獲,網上追逃專項行動戰果輝煌。截止12月4日,全市已有1676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歸案,在網逃犯下降率達到80.2%。根據公安部要求,此次網上追逃專項行動結束時間由原定的12月底提前到12月15日,在專項行動僅剩最後9天之際,我們再次致信你們:

  希望你們認清形勢,權衡利弊,抓住時機,規勸在逃人員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給在逃犯罪嫌疑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今年7月5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西安市公安局聯合釋出了《關於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宣佈了公安司法機關對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寬大處理的政策。專項行動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嚴格兌現政策。對在規定期限內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公安機關全部依法取保候審,不予羈押。人民法院根據其犯罪情節依法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依法予以免除處罰。專項行動結束後投案自首的,相關承諾將不再生效。希望你們抓住最後的9天時間,規勸自己的親人投案自首,早日結束暗無天日的逃亡生活。專項行動結束後,我們的追逃工作將不會停止,追逃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希望你們不要心存僥倖,主動規勸在逃親人投案自首,爭取公安司法機關的寬大處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對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畏罪潛逃,危害社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司法機關將窮追不捨,一追到底,堅決將其緝拿歸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同時,對包庇、窩藏,或給在逃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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