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大經營戶一封信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8日

  書信是人們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交際、交流思想的工具。那麼,要怎麼寫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範文,供您參考!

  範文一

  尊敬的經營戶朋友:

  農貿市場是一個城市的重要視窗,其管理成效直接折射出一個城市的品味和形象。今年以來,揚州市委、市政府圍繞城市綜合治理難點問題,為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出了打響“四個攻堅戰”的總體工作部署。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既是重點整治專案之一,又是下半年全國文明城市複查迎評重點檢查內容之一。目前,各項整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希望廣大經營戶積極發揚“主人翁”精神,全面行動起來,爭當文明經營者,積極投身到市場環境秩序建立活動中來。

  堅持文明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做到衛生整潔、秩序良好、亮證經營、交易公平。要履行好“門前三包”責任,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汙水,不亂停車輛,不亂堆亂放,不亂搭亂建,不亂貼亂畫,不亂擺攤點,不佔道經營,愛護公共設施,愛護公共環境,維護良好秩序;要注意語言文明,衣著整潔,態度和氣,服務周到,樹立良好形象;要誠實守信,不出售過期、變質、偽劣食品。

  “市場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市場整治,人人有責,改善環境,大家受益,希望廣大經營戶朋友充分理解、配合整治工作,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積極營造“清潔、清爽、清淨”的市場環境,使市場更加和諧、美麗,為揚州城市建設和文明城市建立貢獻自己的力量。

  江蘇省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

  範文二

  尊敬的經營戶:

  您好!國務院頒佈的《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以及與之配套的《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公示資訊抽查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暫行規定》等規章,即將於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廢除了年度檢驗、驗照制度,實行年度報告制度。這是推進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重大舉措,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將成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里程碑

  建立企業資訊公示制度,有利於通過運用資訊公示、社會監督等手段保障公平競爭,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保護交易相對人和債權人利益,保證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現就各類經營主體年度報告的有關問題告知如下:

  一、年度報告報送的時間: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13年度報告於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報送。2014年度報告於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報送。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自2015年1月1日起,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合作社,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

  二、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應公示的資訊:

  ***一***、企業公示內容:1、公司股東或發起人認繳和實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2、 公司股東股權轉讓或變更資訊;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資訊;4、智慧財產權出質登記資訊;5、受到行政處罰的資訊;6、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資訊。

  ***二***、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公示內容:1、行政許可取得和變更資訊;2、生產經營資訊;3、資產狀況資訊;4、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路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資訊;5、***資訊;6、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公示的其他資訊。

  三、報告的方式:您進入安徽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後,按相關操作提示要求進行填報。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網路或者以紙質方式如實填報《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表》報送。電子報告與紙質報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表》可通過省、市工商部門網站下載或直接向所在地工商部門領取。負責接收紙質年度報告的單位是:您所在地市場監管所負責接收年度報告。

  企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應對其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四、報告內容的更正: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公示的資訊如發現年度報告內容不準確,應當及時更正,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後的內容同時公示。

  五、公示內容的社會監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公示的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

  六、企業、合作社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情形:未按規定時間或責令限期公示***報送***資訊的、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絡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經營異常狀態並向社會公示。

  企業滿3年未公示的將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黑名單***並向社會公示,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七、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和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和合作社履行公示義務和查無下落重新取得聯絡的,個體工商戶向工商部門補報紙質年度報告和查無下落重新取得聯絡的,可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八、監督檢查:工商部門每年將按規定隨機抽查轄區內不少於3%的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抽查的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名單和抽查結果將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請認真閱讀國務院《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國家工商總局《企業公示資訊抽查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等法規規定,及時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或通過電話、網路直接向市工商局諮詢。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給予的理解和大力支援、配合。

  XXX

  年月日

  範文三

  全區廣大經營業戶:

  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營造整潔有序、和諧優美的城市環境,是關係周村人民切身利益和長遠發展的一件大事,是廣大群眾的共同願望,對於增強城市競爭力,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做好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工作,需要全區市民的共同努力,離不開廣大經營業戶的理解支援,按照國家衛生城市建立標準,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規範有序經營,臨街經營不超出門窗、外牆;不在店外擺攤經營、展示商品;不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加工製作商品;不在城市道路兩側堆放物料、搭建構築物;不在樹木、電杆、路牌等設施上晾晒、吊掛物品。

  二、依法文明經營,遵守一店一牌規定,不擅自設定戶外廣告、門窗貼字、宣傳促銷;禁止在建築物、公共設施上亂貼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潑亂倒、亂扔廢棄物;不在道路、公共場所拋撒、焚燒物品。

  三、維護公共設施,禁止佔用、損壞環衛保潔、園林綠化、市政等城市基礎設施;不擅自佔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不擅自設定馬路斜坡;禁止噪音汙染。

  四、規範露天燒烤、大排檔,嚴格遵守“進店、進場、進院”三進經營管理要求;安裝標準的油煙淨化裝置;保證各項經營許可手續齊全;主灶具、燒烤爐具須固定在室內設定、室內製作;銷售的食品須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經營環境整潔衛生,垃圾不落地。對無固定經營場所或無證無照經營、隨意佔用城市公共空間的露天燒烤、大排檔一律取締。

  希望全區廣大經營業戶自覺遵守本告知事項,積極支援配合經營秩序整頓規範工作,於2015年8月16日前按照通告要求規範到位。逾期拒不整改的,相關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並採取強制措施;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周村區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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