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事為什麼又叫周公之禮
相傳西周初年,世風澆薄,婚俗混亂。周公格外重視婚禮,從男女說親到嫁娶成婚,共分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敦倫七個環節。並規定:男女在結婚前不能隨便發生性關係,除非到了結婚當天才行。後來人們管這個叫“周公之禮”。那麼?
夫妻之事和周公之禮的聯絡
“成之以禮得幸福、成之非禮得不幸”,這不是道德律,而是價值律。人們會把夫妻之事戲稱“周公之禮”,其來有自。須知人類最重要的教育,從古及今,便是性教育,一則需要養成正常的倫理,二則需要養成優美的感情。子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遠古洪荒時代,人民野生土長,女不知有夫,子不知有父。男女成年,性生活與生育不可避免;而以一種禮制的形式來規範性生活,確定其權利與責任,生兒育女,男有婦,女有夫,子子孫孫知父知母,脫離遠古洪荒夢寐野蠻,這能不說是一件極大極大的功德,也是覺悟的先民最重要的一件事業。
周公乃彼時這個民族文化和一切自然法的集大成者。周公制禮,最主要制的便是“風化”,就是這個“性關係”禮。其實“風化”一詞的本意,很直接,就是以性關係性生活來訓化教育人民,而不是後來說的那麼蘊藉。今人更詫異的是,性生活如何還能化育人民呢?
“周公制禮”,所制之禮便是後世被推崇普及的禮教,即聖人制度。《禮記》所載諸種禮制,乃是圍繞此婚姻制度為核心的家庭觀念、道德觀念以及諸種維護此婚姻制度的禮儀法度。我們可以看到隨之確立的其實是家庭制度,和個人、家庭對國家的依附關係。有禮成婚姻,而後才算有婚姻制度。與這婚姻制度配套的社會制度成長起來,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確定了雛形,以人倫為道德基石的傳統中華文明也隨之自我發展、成熟起來。這當然是人類史的文明飛躍。
周公之禮的核心就是建立被約束的“性關係”和性道德,將“性關係”以男婚女嫁的婚姻形式立法規範,而不是隨機野合,上不知君父羞恥,下不知家庭父母。夫婦為人倫之本,乃天地間人類生命所自出者。以“周公之禮”來喻夫婦人道,大義自在其中。而男婚女嫁、男娶女嫁這種家庭婚姻制度的確立,實在不是天然自然發生,實是遠古聖人的創設,至周公而集其大成,遂得以凝固其形式而在全社會做普遍的推廣。
如此“風化”,便是以性關係為核心建立起來的道路倫理規範教育人民,性關係不再是含蓄蘊藉的“陰陽調和”、“天地交泰”的虛無縹緲之說,還其實是“名教”的核心價值所在。《詩經》之《風》部,其主旨便類似於“性生活考察報告及指南”,或可稱為中國的“愛經”。“風俗”便指各地嫁娶習俗,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婚姻、家庭、財產繼承自然法。不過久而久之,人們忘記了“性生活”乃是禮教的基本點,反而將其他的聽起來更高尚的忠孝節義之類,作為“禮法禮教”的核心價值觀。同時,固定不變的男娶女嫁也客觀上造成了女子地位逐漸低落的現實,《鄘風?蝃蝀》詩中所謂“蝃蝀在東,莫之敢指”的怨嘆,便也不無理由。
周公之禮教就是以人的性生活為核心建立起來的社會道德倫理制度。《國風》,就是各國以性生活為核心的道德倫理教育大法。在周時,《詩經》是被雕刻在玉版上,傳賜天下,以行風化之教。此謂“詩教”,這是中國古代文明最高妙最偉大的傳統之一。中國古語云:“法不外乎人情”。詩教其中,既有事務性的技術提醒,也有人情心理的精微經驗,將外在的倫理道德,內化為文化的傳承,和審美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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