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規必背知識點
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下面是小編為你們準備的,希望能幫助你們。
知識點一 建造師註冊執業制度
建設師的註冊***初始註冊、變更註冊、增項註冊等***條件和年限、建造師職業範圍內容。
不予註冊的情形
***1***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註冊;
***3***未達到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
***4***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
***5***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 年;
***6***因前款規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3年;
***7***被吊銷註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2 年;
***8***在申請註冊之日前3 年內擔任專案經理期間,所負責專案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
***9***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
***10***年齡超過65 週歲;
***11***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知識點二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知識點瑣碎***
必須招標的範圍、規模和招標方式
必須招標的專案範圍、必須招標專案的規模標準、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專案三個方面的內容要掌握。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招標基本程式:落實招標條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檔案、釋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資
格審查***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開標、評標、中標。每個流程的詳細規定內容、時間節點牢固掌握。
禁止肢解發包的規定。
投標檔案***要求、編制、時間點***與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
***2***投標保證金的額度: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
***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 個工作日內。
***4***投標保證金的沒收情形: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檔案;
中標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署合同協議。
***5***沒收投標保證金是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6***不按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後果:作廢標處理。
禁止投標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各種情形的內容***: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
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條例》規定***
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形
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情形
以向招標人或者評委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
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各方資質條件、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及其連帶責任、聯合體中標***法定條件***。
知識點三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總承包方式:
***1***設計採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
***2***設計—施工總承包***D-B***
***3***設計—採購總承包***E-P***
***4***採購—施工總承包***P-C***
總承包的資質管理、總承包單位的責任***約定責任和法定責任***、共同承包的責任。
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分包、專業承包企業的分包、對分包單位的認可、禁止違法
分包、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連帶責任。
知識點四 建設工程合同制度***知識點瑣碎***
合同的法律特徵和訂立原則***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合法原則***
合同的分類***內容***: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要式合同與
不要式合同;
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主合同和從合同。
合同的要約與承諾***二者的區別記憶***。
建設工程工期:工期順延和竣工日期
工程價款結算爭議的規定及索賠損失規定:***內容***
無效合同***型別、條款***和效力待定合同***型別***二者的區別。
合同的履行、變更、轉讓和終止***各內容的詳細點***
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相關規定***。
知識點五 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與申請施工許可證的條件比較***、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和政府監
管的規定***有效期***。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規定。
知識點六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和事故處理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的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
1、特別重大事故: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重傷;或1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重大事故: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傷,或5000 萬元以上1 億元以下
直接經濟損失。
3、較大事故: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傷,或1000 萬元以上5000 萬元以
下直接經濟損失。
4、一般事故:3 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下重傷,或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和相應措施規定。
知識點七 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向施工單位提供資料、依法履行合同、提供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推銷劣質材料
裝置、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資料、依法實施裝修工程和拆除工程。
工程監理、檢驗檢測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
性標準。
***2***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
1***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2***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2、裝置檢驗檢測單位的安全責任
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
合格證明檔案,並對檢測結果負責。
政府部門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知識點八 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對施工質量負責和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依法承攬工程的責任、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的責任、總分包
單位保證工程質量的責任。
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規定。
對建築材料、裝置進行檢驗檢測的責任:見證取樣的責任、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的資質和檢測規定。
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必須實施工程監理***、工程監理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政府部門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知識點九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保修制度
竣工驗收的主體和法定條件;施工單位應提交的檔案資料;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等驗收的規定;
竣工結算、質量爭議的規定;竣工驗收報告備案的規定。***細節性知識點內容***
質量保修書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規定:
最低保修期限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
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 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 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 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上述保修範圍屬於法律強制性規定。發承包雙方約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條例規定的期限,但可以延
長。
質量責任的損失賠償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
***1***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2***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
竣***交***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
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驗收報告90 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3***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檔案中明確保證金留、返還等內容。
***4***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專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
知識點十 民事訴訟制度
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各類管轄內容***。
民事訴訟當事人和代理人規定。
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保全和應用 ***證據的種類、證據的保全、證據的應用***。
民事訴訟時效的規定
訴訟時效的種類
***1***普通訴訟時效:2 年***主觀起算時間: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
***2***短期訴訟時效:1 年
情形: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產品責任除外***;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特殊訴訟時效:依照特別法規定:涉外合同期間為4 年;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時
效期間為1 年。
***4***最長保護期:20 年***客觀起算時間:權利被侵害之日***。
訴訟時效的中止與中斷
***1***中止
中止發生時間: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
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客觀原因***。
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繼續計算。
***2***中斷
中斷事由: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
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重新計算。
民事訴訟的審判程式
1、一審程式:起訴、審查與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法庭辯論、合議庭評議和宣判。
2、第二審程式:上訴提起和受理、上訴的審理、對上訴案件的裁判
審判監督程式
***1***審判監督程式不是獨立審級,也不是案件審理的必經程式。
***2***審判監督程式的提起
1***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的程式:各級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最高法院對地方各級法院已
生效的判決、裁定;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
再審的裁定中同時寫明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
2***當事人申請再審的程式
①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條件
當事人申請不一定引起審判監督程式。
對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時有貪汙受賄、徇私
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法院應當再審。
注意申請再審期間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②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的時間
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後,據以作出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
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有違規行為之
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民事訴訟的執行程式
1、執行根據
法院製作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生效的調解書;
仲裁機構製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裁決書、生效的仲裁調解書;
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等。
2、執行案件的管轄
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3、執行的程式
***1***申請
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兩年。
***2***執行
提交執行的案件有:具有交付贍養費、撫養費、醫藥費等內容的案件;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
書;審判人員認為涉及國家、集體或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
***3***再申請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5、執行中的特殊問題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失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仲裁製度:仲裁範圍、仲裁協議、掌握仲裁程式、仲裁裁決的撤銷***相關規定***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4、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7、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 個月內提出。
仲裁裁決的執行:
1、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
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仲裁裁決的不予執行
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4***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5***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並依據該仲裁協
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
1、涉外因素
***1***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法人;
***2***標的物在外國領域內;
***3***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關係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國外。
2、涉外仲裁型別
***1***一方中國公司企業,另一方是外國公司;
***2***雙方都是外國公司;
***3***涉及港奧臺的案件
3、涉外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4、涉外財產保全: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
5、涉外證據保全:證據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
6、涉外仲裁裁決的執行:被執行人或財產不在國內,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知識點十一 勞動合同及勞動關係制度、相關合同
勞動合同訂立的規定***訂立的注意事項***、基本條款。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相關規定。
合法用工方式與違法用工模式的規定***勞務派遣、勞動保護的規定<時間、衛生、特殊人群、保險和福利>***。
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標的物、孳息***、借款合同的法律規定、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運輸合同的法律規定、倉儲合同的法律規定、委託合同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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