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為什麼會被央行罰款
5月10號,央行上海分行公告顯示,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寶“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罰款3萬元,並被要求限期改正。”這是怎麼回事呢?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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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支付規定被罰3萬元
5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官網釋出了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第134期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支付寶(中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7年4月21日,處罰決定書文號為上海銀罰字(2017)9號。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為央行首次披露對支付寶的處罰行為。
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於2004年建立,是國內領先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旗下有“支付寶”與“支付寶錢包”兩個獨立品牌。截至目前,支付寶實名使用者超過3億,支付寶錢包活躍使用者超過2.7億,單日手機支付量超過4500萬筆。
支付寶財付通迴應央行處罰,透露被罰原因
中國人民分別發出公式顯示,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寶,騰訊旗下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並限期整改。而具體處罰原因未知。
5月10日下午,兩家公司均已公開回應此事。
其中,財付通就人民銀行行政處罰公示的相關說明表示,已就相關情形按照人民銀行要求進行了落實。
同樣,支付寶也迴應表示已落實相關規定,並從中透露了處罰原因:
為貫徹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支付寶在去年年初就啟動了相關的系統升級和改造工作,並通過各種方式讓廣大使用者理解、認可賬戶實名制給大家帶來的幫助和價值,完成相關的認證工作。
根據艾瑞諮詢最新公佈的資料顯示,綜合去年四個季度資料,阿里支付寶和騰訊財付通一直佔據移動支付的絕對地位。截至去年第四季度,支付寶和財付通兩大巨頭的市場份額已超九成,達91.12%。
易觀智庫金融行業分析師王蓬博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支付寶和財付通兩家的使用者體量太大,實名制落實需要時間,即便每一個使用者都通知到了,使用者自己再修改資料肯定也需要一定過程。從處罰上看不是很重,也可以看出監管方面就是希望督促其更快落實實名制。
支付寶被央行處罰原因是什麼?
對於支付寶被罰原因,可以參考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的具體規定:
第四十二條支付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的;
(二)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的;
(三)未按規定公開披露相關事項的;
(四)未按規定報送或保管相關資料的;
(五)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事項的;
(六)未按規定向客戶開具發票的;
(七)未按規定保守客戶商業祕密的。
第四十三條支付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3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登出其《支付業務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轉讓、出租、出借《支付業務許可證》的;
(二)超出核准業務範圍或將業務外包的;
(三)未按規定存放或使用客戶備付金的;
(四)未遵守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比例管理規定的;
(五)無正當理由中斷或終止支付業務的;
(六)拒絕或阻礙相關檢查監督的;
(七)其他危及支付機構穩健執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支付寶迴應央行上海罰單:將更加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支付寶方面表示,在相關工作的推進過程中,非常感謝人民銀行對我們的耐心幫助與大力支援,高度認同人民銀行的相關指導意見和行政措施。目前,支付寶已按照要求完成相關落實工作,之後將更加嚴格執行規定要求。
支付寶方面稱,“我們相信,行業的健康和有序發展離不開監管部門的有力指導,將繼續高度擁護和認真落實相關規定,與監管部門一起共同促進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支付寶出了什麼問題被處罰?
對於被罰的原因,央行沒細說。有觀點認為,支付寶、財付通被處罰,可能是因為實名認證未達標而被處罰。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所有網路支付賬戶必須實名制。支付寶和財付通使用者數量龐大,完成實名認證需要的工作量比較大,未在期限內全部完成實名制認證,也是有可能的。
翻閱第三方支付機構被處罰的歷史來看,曾有多家機構被處以3萬元罰金,具體原因包括違反支付業務規定、違反銀行卡收單相關規定、違反備付金管理相關規定、風控不嚴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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