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聯員工私賣簡歷是真的嗎
:據報道,智聯招聘的銷售員工利用公司系統漏洞,私自將公司15餘萬條個人簡歷低價銷售給某公司人事經理。此事在網上引起熱議。智聯員工私賣簡歷這件事是真的嗎?智聯員工是如何竊取使用者簡歷資訊的呢?我們應該在網投簡歷的時候怎麼做才能避免個人資訊被洩露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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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2日,智聯招聘的經營者北京網聘諮詢有限公司向警方報案稱,公司通過內部網巡檢發現,自2015年1月起,該公司銷售人員申某私下出售幾十萬條個人簡歷資訊,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住址、電話、受教育程度、工作單位、薪資收入等個人資訊。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銷售人員去找有招聘需求的公司,雙方簽署《服務合同》,對方繳納服務費用後,公司會提供網站簡歷庫下載的使用者名稱和初始密碼給對方,對方在已開通的許可權內對簡歷庫的個人簡歷進行下載。
智聯員工私賣簡歷怎麼做到的?
利用系統漏洞低價出售
個人簡歷中包含大量的個人隱私資訊,甚至家庭住址、工作單位、薪資收入等都在其內,然而卻有人在倒賣這些資訊牟利。
6月2日上午,知名求職人才網站智聯招聘的兩名內部人員被檢方指控利用公司漏洞,向某公司人事經理私自出售個人簡歷資訊15.5萬餘條,三人因涉嫌犯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在朝陽法院公開受審。
2016年6月22日,智聯招聘的經營者北京網聘諮詢有限公司下稱網聘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公司通過內部網巡檢發現員工申歡有多筆非正常業務操作,經公司統計,自2015年1月至今約有48萬份個人簡歷資訊被申歡私下出售,個人獲利約100餘萬元。
申某使用幾十家偽造的公司名稱與網聘公司簽署合同,從公司騙取簡歷庫下載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並以低於公司的價格出售,供他人下載簡歷。公司每份簡歷對外的市場報價是50元,但申某對外兜售價格為2元一份。很快,申某及該公司客服人員李某,以及購買個人簡歷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經理餘某一同被抓。
申某等三人均為大學文化程度。據指控,申某、李某於2016年3月至10月間,利用公司系統漏洞,私自將公司的155772條個人簡歷資訊低價出售給餘某。
檢方認為,申某和李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資訊,餘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每份簡歷以不到3元價格倒賣
昨天此案在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開庭審理。申歡供述,智聯招聘專門為需要招聘工作人員的企業,以及需要找工作的個人提供資訊平臺。簡歷下載是智聯招聘的一個盈利點,大量求職者會在智聯網站上釋出個人求職簡歷,簡歷中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居住地,聯絡電話,郵箱號等資訊,在轉讓求職者簡歷時取得了使用者的同意。
按照公司規定,需要招聘的企業要與智聯招聘簽訂合同以獲得求職者簡歷,公司報價為一份個人簡歷資訊50元,但一般都有優惠,企業可以用十幾元一份的價格購買。
一旦客戶購買了一定數量的個人簡歷,申歡會把網站的一個賬戶和密碼發給客戶,客戶在智聯招聘的網站上自行提取簡歷,智聯招聘的客服人員隨後會確認提取完畢。申歡發現,如果客服人員不確認提取完畢,賬戶內的簡歷資訊便會恢復,可以用這些恢復的簡歷進行二次出售,謀取利益。
申歡表示,餘秋雲曾經是另一家著名招聘平臺網站的工作人員,兩人在業務中認識,後來餘秋雲找到他,稱願意以每份簡歷2元至2.5元的價格購買這些簡歷。申歡隨後找到智聯招聘客服李超,答應每私自出售1000份簡歷就分給其200元,兩人以此漏洞提取大量簡歷,倒賣給餘秋雲。申歡稱,自己一共從中獲利近40萬元,分給李超3萬餘元。
昨天庭審期間,申歡和李超當庭認罪。購買簡歷的餘秋雲也認罪,其表示自己從中掙了三四萬元,但對公訴方認定的購買個人資訊數額表示異議。
辯稱沒獲利反而有虧損
昨天,申某等三人對指控罪名均認可,但餘某認為其購買的簡歷資訊沒有指控的15.5萬條,而只有兩萬條左右。
申某供述說,他在公司做銷售期間壓力很大,如果完不成業績,一分錢獎金都拿不到。因經常有人私下問他能否將個人簡歷便宜出售,於是就想掙點錢。2016年4月,其發現公司存在漏洞,客戶憑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到公司的簡歷庫下載完簡歷資訊後,要和公司客服人員確認是否使用完畢,如果客服回覆沒有使用完畢,資料就又恢復到初始的狀態,他便可以將這些新生成的個人簡歷再賣給他人牟利。
因獲取簡歷需要客服人員配合,申某就找同事李某幫忙,每次會發給對方200元微信紅包。“後來李某覺得錢少,我答應每1000份簡歷給他200元。”
雖然申某並未明確告知李某做什麼,但李某心知肚明,他曾提醒過申某,別賣太便宜。李某當庭承認,如果賣得太便宜,就不值得做。除了幫申某的忙,自己也有貪圖小便宜心理。李某稱,申某給了他4萬元好處費。
餘某是申某的老客戶。他供述說,他去年剛跳槽到這家公司,以前的合作伙伴問他能不能搞到便宜的個人資訊和簡歷,於是就找申某。餘某曾供述,他從申某處購買資訊總共花了萬元。
當公訴人問及獲利情況,申某稱,為了完成業績,他曾自己出錢墊資給公司45萬元。算上這筆錢,他非但沒賺,反而還有虧損。
庭審最後,檢方當庭建議對三被告人分別量刑三年至五年、一年至兩年以及四年至六年。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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