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應該注意什麼陷阱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在購房的時候,很多開發商都會設下陷阱,而購房者往往都會踏進去,那麼,到底在購房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陷阱呢?下面就是小編提供的購房需要注意的陷阱,希望對你有幫助。

  購房需要注意的陷阱

  陷阱一:在認購書裡沒有註明

  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後果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後,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後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買家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對策:律師建議買家好與發展商在協議中約定,若買家得不到貸款時,定金該如何返還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為手續費等,這樣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煩。

  同時,開發商是沒有權利沒收定金的,這本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陷阱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

  購房者由於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並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並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有可能產生問題。

  另外,也有可能該專案是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後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對策:在簽約前您好查明代表發展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託書”。否則,這個人的簽字是無效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發展商推卸責任。

  陷阱三:不要輕易在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上簽字

  籤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一定要看清楚。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於表明由於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

  善良的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對策:看清楚補充協議的條款,好的辦法是找一個律師來幫你的忙。

  陷阱四:“短時間”與“好”

  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短是多長時間,什麼樣的才算好的?不知道。

  合同裡出現這種模糊的概念時,法律也沒有辦法,因此產生的糾紛購房者根本打不贏官司。

  對策:購房者一定要把每一個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具體的材料以及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在合同裡。

  陷阱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

  開發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產開發又是一件對資金要求很高的行業。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並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並接受相關約束,這就是對消費者的侵害。

  對策——購房者應該將物業管理條款與預售契約分開簽署,或另外設定條款確定物業管理的費用標準。

  陷阱六:賣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

  這顯然是不公平條款,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非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並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對策: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本合同條款是無效條款。當然,還有其他一些類似的合同條款存在著這樣的問題,購房者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1、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3、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負責解釋。

  通過中介買房注意事項

  1、首先我們一定要貨比三家一定要多跑幾家,看看價格的差距,別做了冤大頭。

  2、然後我們需要檢視房屋的產權問題。我們務必要確定房屋的產權是否有有效的證明。其次我們要確定賣房人是有權賣房。我們還要看房地產中介的機構有沒有在其經營場所比如說一些明顯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 由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單位備案證明;關於一些房地產的中介服務的收費標準;還有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還有執業規範及投訴電話。

  3、小心細緻簽訂合同。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每一條都明白是什麼意思,有條件好帶律師。一定要確保合同是公平的,不要時候吃虧。

  4、辦理過戶手續。在此只是要提醒:千萬不要簡化程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徹底辦理過戶手續。產權過戶必須報經產權部門才能完成過戶手續。

  5、不要和任何非房東的人簽訂任何合同。 這一點重要!當然,中介很可能會要求和你簽訂關於定金的合同,簽訂這些合同沒有問題,但是一定要給一個你覺得合適的價格,或者稍低於你覺得合適的價格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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