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4日

  人民調解員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下面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周世明同志是一名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的老司法,他在基層司法所10多年的工作中,始終牢記黨的宗旨,紮根基層,立足本職,無私奉獻,盡職盡責,為黨委、政府分憂,為民解困。2005年6月我局司法所所長輪崗,周世明從五和司法所調到賓亨司法所任所長,三年來,他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00多件,全鎮無一件因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未發生一起群眾越級上訪的事件,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

  一、危難關頭平糾紛,調解工作顯威力

  多年來,周所長都以司法行政幹警特有的政治責任感,把調處糾紛、化解矛盾,當作聯絡群眾、服務社會的視窗,努力踐行著作為一名社會穩定工作堅強衛士的信念和追求。

  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僅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遙,如不及時化解,矛盾瞬間就會激化。2007年4月,賓亨鎮永泰村委高頭崀自然村盧木新等五戶村民因引生活食水問題與該村雲址坑自然村民發生爭議,於是雲址坑自然村自發組織百餘村民來到引水點強行截水,雙方發生口角爭議並逐漸升級。周所長聞訊後火速趕到現場,只見雲坑村民群情激憤,手持鋤頭等器械,要與高頭崀村民拼命。眼看一場集體械鬥事件一觸即發,在這關鍵時刻,周所長引用相關法律條款,擺事實、講道理,對雙方村民進行教育開導,請他們相信黨和政府一定會把這件事處理好,通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最終使他們認識到如果魯莽行事可能會帶來害人害己的嚴重後果,激憤的情緒漸漸平息,一百多人被勸回了。周所長趁熱打鐵,立即會同派出所幹警、鎮綜治辦、鎮農辦、水利站有關工作人員一道去到永泰村委,同當地村幹部商討解決問題的辦法,由司法所主持、多部門聯合對該糾紛進行調處,組織雙方群眾經過一天一夜的協商,終於達成了調解協議,化解了矛盾。事後,村民們回想當時的情景說:“若不是周所長及時趕到,不知道事態會發展到怎樣,不知道後果有多嚴重啊!”就是周所長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過硬的業務素質,化解這起糾紛,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維護了永泰村的和諧安寧。

  二、心繫群眾情感人,依法辦事促和諧

  抱著對法律服務工作的熱愛,本路出家的他潛心鑽研調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援與配合。

  2007年3月中旬的一天,寺灣村委連坑村民來電,聲稱該村蘇某家中發生突發事件。周所長接報後,第一時間會同鎮婦聯、派出所、計生辦等部門有關人員趕到現場瞭解基本情況,得知:寺灣村委連坑自然村村民已婚中年男人蘇某2005年外出佛山務工,期間認識了剛離婚婦女凌某某,雙方產生了感情,進而非法同居。2006年秋,凌某懷上了蘇某的孩子,於是強迫蘇某與妻子離婚,並多次到蘇某家中鬧事、威迫。今年內是第3次到蘇某家中鬧事,並聲稱要殺其妻子和子女,經過多次鬧事與威迫無效後,凌某開始有一些反常,打爛蘇某家中一些值錢的傢俱,打爛門窗,並潑糞便水入屋,揚言要守在門口等蘇某家人出來,捉蘇某兒子作人質,不然就自殺。周所長運用有關法律、法規耐心向雙方當事人從情、理、法三方面相勸,勸服雙方先冷靜頭腦,再到司法所坐下來協商解決好此事。為達到勸解效果,周所長對凌某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想方設法做好凌某的思想工作,使凌某感受到了黨和組織的溫暖,感受到人間尚有真情在,化解了心中的仇恨。周所長還分別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的相關條文,明確了雙方當事人在該糾紛中應負的相關責任,引導當事人從法律的角度解決問題,從而使雙方在4月18日簽訂了協議,自願解除非法同居關係。避免了一場糾紛的惡化。

  三、維護穩定為己任,守望清貧不言悔。

  維護社會穩定是一項艱苦細緻的工作,特別是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好比醫生上了手術檯,矛盾不化解,糾紛不平息,就不能退下來。為了及早調處好一宗糾紛,周所長經常日以繼夜地加班加點工作。

  2006年9月“廣賀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工作正式開始,周所長被派到最難的寺灣村委坑口村開展徵地拆遷工作。全村要徵耕地23畝,要拆房屋12間,任務重,難度大,而且該村沒有村民小組組長,這更是難上加難***前任村組長就是被這種困難嚇退的,在開展徵地拆遷工作前夕辭職***。在農村工作如果沒有村民組長想開展工作那是何等的困難,為了選出坑口村民小組長,周所長可真得是花費不少功夫。他多次來到坑口村村長候選人李水金家中,從大局出發對李水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後做通了李水金的思想工作,李水金終於同意擔任坑口村的村長。在徵地拆遷工作中,周所長運用他豐富的農村工作經驗,廣泛宣傳“廣賀高速”建成通車後對賓亨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並做好補償標準的解釋說明工作,為使工作任務迅速完成,他不計較個人得失,經常放棄週末休息時間落村工作。由於周所長的宣傳、解釋工作深入到位,很快使該村的群眾認同補償標準,並主動地配合鎮政府的徵地拆遷工作,使得該村在這次徵地拆遷工作中由原來的最難、最落後的一個村變成先進村,為此上級部門還給予坑口村一萬元的獎勵。

  2006年6月份,廣三寶豬場有限公司在徵地時,徵用的部分山地的權屬歸妙南村委的集體林場所有,但妙南村民認為是他們自己的自留山,村委會與村民為此發生了糾紛,雙方在徵地的補償歸屬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為此,妙南村村民約三百人舉著橫額到賓亨鎮府集體上訪,當時周所長剛交流到賓亨司法所工作,為防止群情激化,周所長會同鎮有關領導一直苦口婆心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周所長等人的耐心說教後,中午十二點多村民相繼離去。為調解好這次糾紛,周所長經常晚上加班會同農業局、鎮府等有關領導下鄉進行走訪調處工作,為及時調解好這次糾紛周所長僅晚上專門下鄉就不少於20次,最終妙南村村委與妙南村民就徵地補償分配問題達成了協議。

  2000年藍?村與大塘村因山地權屬發生糾紛,縣林業局、鎮委鎮政府有關領導進行調解處理,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經與村委會及糾紛雙方村民商議後,明確:在該山場權屬未了解清楚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進山場砍伐。當時各方對此處理均表示接受。近年,藍?村的群眾普遍態度較強硬,表示不願調解,鎮委鎮政府決定初步選擇大塘村為解決糾紛的突破口。2006年以來,鎮委鎮政府曾多次派出由周所長帶領的專責工作組進村與藍?及大塘村民協商解決辦法,周所長細心地逐家逐戶收集意見,並逐一進行有關法律的解釋。在2007年4月24日,鎮委鎮政府召開專門會議,綜合了以往的處理意見,同時提出了新的解決方案。利用周所長在藍?村有一親戚的關係,由他負責做通其親戚工作,同時以此為突破口做好藍?村其他村民的工作。接到任務後,周所長放棄休息時間,進村入戶,找其親朋好友曉之以理。經過深入的思想動員,村民代表願意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前提下繼續商議解決了此事,化解了糾紛。

  調解糾紛時,周所長果斷,任勞任怨,從不談條件,從不講價錢,克服辦公條件差、經費保障少的困難,以積極主動、高效務實、踏實認真的工作態度,不管是黨委政府交辦的或者是人民群眾要求的各項任務他都樂此不疲地工作在人民調解的第一線,哪裡有糾紛,哪裡就有他的身影。2008年我縣五和工業園拆遷徵地工作受阻,雖然賓亨司法所現在編在職的只有他一個人,但由於他做調解工作出色,被縣委縣政府抽調到那裡工作。辛勤的汗水總能澆灌出美麗的鮮花,2003年,他被評為縣綜治先進個人,2004年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06年,他榮獲縣、鎮“優秀共產黨員”稱號,並被縣、鎮評為先進個人和先進工作者。賓亨司法所也被評為縣、鎮先進集體、綜合治理先進單位、人民滿意單位。2007年終,他被縣司法局評為先進個人,在該年度的考核中評為優秀公務員。2008年12月,他被肇慶市政府評為肇慶市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以及2008年度肇慶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2009年1月,他被縣司法局被評為2008年度優秀公務員。2009年7月,他被肇慶市委、市政府評為2005—2008年度肇慶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工作者。2010年2月,他被縣司法局被評為2009年度先進工作者

  對於工作,他是無愧的,但對於家人,他是百般愧疚的,他欠家人的畢竟太多。2006年年底,周所長母親生病住院,先後共花費醫藥費近15萬元,期間,又適逢廣賀高速公路徵地拆遷,他更是忙得不可開交,以致在母親重病期間都沒時間好好在床前盡孝,母親終究走了,留給周所長的是深深的遺憾。屋漏偏逢連夜雨,2007年9月份,周所長的父親又因患腦血管阻塞入院治療,又花了幾千元,在經濟極度困難的情況下,2007年高考,周所長長子的高考分數線達到了大學本科的B線,但因大學本科B線的學費太過昂貴,只能望而興嘆,最終只好讓兒子復讀。為此事,他的妻子還跟他不知爭吵了多少回。

  有一種人,在物質上清貧,但在精神上富足。周所長就是這種兩袖清風,在踏實的工作中追求人生價值的人。

  篇二

  ***,漢族、中共黨員,現年49歲,二連浩特市烏蘭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是一名在基層工作了二十餘年的幹部,二十年來,他關注民生、維護群眾利益,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投入人民調解工作中,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營造了和諧社會環境,尤其是2009年烏蘭街道辦事處建立綜治維穩工作中心以來,***同志把維護社群穩定,化解矛盾糾紛,推動和諧社群建設,保障社群居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衡量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重要標準,推動了街道社群和諧建設步伐,為二連市的社會穩定和構進和諧社群做出了積極貢獻,受到群眾敬重和愛戴。

  摸清實情建機制 找準思路破難題

  烏蘭街道辦事處轄區面積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動人口16020人,流動人口占60.5%,轄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110多家,管轄白音、滿都拉、巴達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個社群。近年來,***同志針對轄區重點單位多、流動人口多、弱勢群體多、上訪人員多、民間糾紛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帶來的壓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則,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辦法,增進人民調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群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2007年,適應城鎮基礎司法所建設的需要,經過***同志多次協調,爭取建設資金10萬多元建立了烏蘭街道法律服務中心和人民調解庭,同時,各社群在***的指導下也相續建立了人民調解組織、治保組織、聯防組織,使街道社群司法工作走上正規化軌道。2009年***同志深入江西楓橋考察,對當地的社會維穩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啟發,回來後,便制定了《烏蘭街道辦事處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建設方案》,於當年6月投入8萬多元建立了烏蘭街道辦事處綜治維穩中心,實行“矛盾聯調、治安聯防、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的四聯機制以及“矛盾糾紛、治安問題、不穩定因素不間斷滾動排查的”三排查機制,同時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在人民調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調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項調解工作制度,並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規通俗化。為使一些調解常用法律法規通俗易懂,人民調解委員會製作張貼了血親示意圖,達到了一目瞭然的法律宣傳效果。三是調解程式規範化。人民調解委員會按照調解程式製作了調解程式流程圖,使當事人按照調解程式主張權利,調解程式規範化。四是回訪制度經常化。為確保調解工作得到較好的執行,人民調解委員會實行了調解回訪制度,對調解成功的糾紛在十五日內進行回訪,做到了調解工作有始有終,受到了群眾的稱讚和好評。維穩中心建成後實現了良好運作,在維護社群穩定和化解居民矛盾糾紛中發揮了顯著作用,中心啟動兩年來,共組織專項例會34次,形勢分析報告會4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隱患6起,化解各類矛盾86起,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同志辛勤汗水和無私的奉獻,更離不開他對人民調解工作正確的指導和執著的追求。

  隨著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綜治維穩中心的成立,在***同志的領導下,烏蘭街道辦事處逐步健全了調委會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彙報工作制度、重點疑難糾紛集體討論制度以及處理糾紛回訪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斷提高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進一步規範了社群人民調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調解組織。

  事無鉅細化矛盾 傾力指導暖人心

  ***同志做調解工作積極主動,立足本職,盡責盡力。只要居民群眾需要,他都會和調解員一道,化解一個又一個矛盾,平息一場又一場糾紛,還社群居民一片安寧。多年來,他直接參與調解的家庭、鄰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類民事糾紛達28餘起,其中,調解矛盾糾紛14起。

  2009年7月的一天,烏蘭街道白音社群的居民賈建兵於某飯店,被酒後滋事者毆打致傷,造成賈建兵的股骨頭裂開,***同志得知情況後,首先把傷者賈建兵送到醫院去治療,並且還多次到傷者家裡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穩定了受傷者的家人。同時詳細地瞭解了情況原委,又主動與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聯絡,幫助賈建兵一家尋求了法律援助,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找事件另一當事人談心,使其意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和需要承擔的責任,並且通過長達四個月的協商和勸解,做了大量細緻繁雜的工作,根據事故責任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本著依法合理的原則,和調委會與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一起計算賈建兵賠償費用。“法”與“情”的結合使這起隨時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終得以化解,最後使雙方達成了賠償的共識:賈建兵一家獲得了6萬元的醫藥賠償。糾紛解決後,賈建兵的家人感動地說:“如果沒有馬主任的幫忙,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們特意做了一面錦旗送到了街道辦事處,“社群送溫暖,濃濃助殘情”,錦旗上簡短的兩句話真實地表達了賈建兵一家的感謝之情,也表現了***同志事無鉅細、傾力指導的工作熱情與責任心。

  ***同志在人民調解工作中一方面強於責任心、事業心,另一方面強於對人民的愛護,同時他也強於全域性觀念,維護全社會的穩定。2009年二連市東城街道一姓的民工與房東因房租費問題打架,導致跳塔吊不幸身亡,民工老父親失子心痛,與房東發生糾紛,幾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調解不下,當時二連市考慮***在人民調解工作中,積累多年經驗,有很多措施和辦法化解人民矛盾。***利用地緣、情感優勢化解了

  排糾安民盡職責,維護穩定促和諧

  在多年的工作中,***同志還從街道的實際出發,重點排查因入冬取暖、修街擴道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因素,對可能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解決,由於防範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誘發群體性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全部化解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多年來全街道沒有一起集體訪、越級訪案件,百姓鄰里和睦,群眾安居樂業,街道社群治安形勢良好。

  2009年胡古吉勒社群轄區內的糧食局回遷樓有20多戶居民的入冬取暖問題,一直到十月份下旬還未解決,***同志意識到這是一個關乎居民基本生活的問題,如不能及時得到解決,很可能會使矛盾激化,造成更大的糾紛。於是***同志及時深入每一戶居民家中,耐心認真地瞭解產生問題的根本原因,並且把居民們的要求和意見都一一地記錄在冊,回去後詳細地整理成7條意見,在與供暖部門反覆協調後,逐條解決,終於使這20戶居民在寒冷的冬天到來之前,享受到了來自黨和政府的陣陣暖意。“精誠所致,金石為開”,***同志以其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耐心細緻的調解方法不僅平復了居民們的怨憤,維護了社群的穩定和諧,也踐行了一個基層幹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的諾言。

  多年來,無論是入冬取暖糾紛,還是鄰里矛盾糾紛,***同志始終做到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嚴格調解與靈活處理相結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擴大,大事不激化,力爭給每個當事人一個公正公平的說法和交待。儘管沒有高唱的讚歌,沒有鮮花與掌聲,沒有衝鋒陷陣的奮勇,也沒有感人肺腑的動人事蹟,但***同志卻在這樣平凡的崗位上,憑著對工作的執著,對百姓的熱情,無悔奉獻於基層工作,有了他的正確指導,烏蘭街道的人民調解工作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建立和諧二連做出了重要貢獻,而他自己無私傳授調解經驗方法,言傳身教踐行調解條例,不圖名不為利,只求糾紛平息時,無愧於自己基層調解工作人員的稱謂。經過多年基層工作的艱苦磨練,他獲得的不僅是自身調解業務素質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獲得了領導的高度認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誠愛戴。我們從***同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種力量,一種紮根於基層二十載,卻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獻、無怨無悔、甘做百姓解憂人的精神。

  篇三

  李愛社,今年46歲,自1995年從部隊轉業至今一直在西寧市司法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工作,十五年來,他與人民調解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他以其火熱的心,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盡心盡力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為農民工追討血汗錢,宣講法律知識,人民調解知識,培養基層人民調解員,參與群體性上訪案件和重大疑難矛盾的調處工作,為西寧市的社會穩定和構進和諧西寧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知識是人民調解員的利器

  從部隊轉業到西寧市司法局從事社會矛盾調處工作,李愛社同志面對的是一個全新的工作領域,從未系統學習過法律知識的他深感工作起來十分吃力,李愛社同志清醒地意識到:要想幹好這份工作,成為一名合格的基層人民調節員,就必須用法律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明確了思路後,李愛社同志開始邊學邊幹,但當面對一些較複雜的糾紛和案子時,他還是感到有些力不從心。為此,李愛社同志於1996年參加了法律專業成人自學考試,經過長達12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終於獲得了法律專業本科文憑,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12年來,李愛社同志為系統學習法律專業知識,人民調解知識經常起早貪黑,點燈熬夜。準確地說,12年來,李愛社同志為系統學習法律專業知識和人民調解知識,幾乎放棄了節假日和日常休息時間。功夫不負有心人,自從李愛社同志開始自學法律專業成人自學考試以來,他由一名人民調解的門外漢逐漸成為這方面的行家裡手,成為人民調解戰線上一名精通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知識的人民調解員。

  從1997年至今,邊學邊乾的李愛社同志時常深入街道、社群、鄉鎮、廠礦企業和農村進行人民調知識和法律知識宣講活動,期間,共深入基層進行法律知識宣講活動達100餘場次。所宣講內容包括憲法、行政法、婚姻法、繼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識。人民調解案例等調解知識由於李愛社同志在法律宣講活動中能結合群眾的身邊事,調解的案例,講解生動而深入淺出,其在基層所進行的法律知識人民調解知識宣講活動深受群眾的歡迎,基層群眾的法律知識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急群眾所急才能臨危不懼

  由於李愛社同志能夠刻苦學習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專業知識,西寧市司法局自1998年開通148法律服務熱線至今,由他本人接聽熱線、接待上門諮詢的群眾已多達1000餘人***次***,面對打電話和上門諮詢的群眾,李愛社總能耐心解答他們的疑惑,使他們滿意而歸。對有些必須上門進行調解糾紛,李愛社同志總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當事人面前為他們進行調解,數年來,李愛社同志已記不清他為群眾上門調解糾紛多少次了。對李愛社同志來說,下基層進行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知識宣講、上門為群眾做調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與此同進,他還肩負著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的職責,因此,每當社群農村等基層單位碰到一些難於調解的疑難糾紛時,總會給李愛社同志打電話,希望他能出面調解,每接到這種電話,李愛社同志總會放下手頭的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發現場。

  XX年8月的一天下午,樂家灣鎮司法助理員打電話說:該鎮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糾紛正在圍攻該村村辦企業磚瓦廠和村委會,隨時可能了生群眾械鬥。接到電話後,李愛社同志立即打的趕往事發現場。當時現場形勢十分嚴峻,村民們用拖拉機堵住道路,不允許任何車輛通行,許多村民還手持棍棒鐵杴,一場械鬥一觸即發。面對此情景,李愛社同志先是想辦法穩定村民們的情緒,在此過程中,李愛社同志一度被村民們團團圍住,村民們把不滿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愛社同志沒被這種場面嚇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們講法律、講政策、講利害關係。一個多小時後,村民們的情緒終於穩定了下來,開始選舉村民代表,表示願意接受調解處理,在李愛社同志的主持下,經過兩天的調解,承包商向村民們補償了佔地費用,一場尖銳的矛盾、一場可能發生的械鬥被平息了。

  2011年2月25日20多民循化縣穆斯林群眾因與某公司在XX年發生經濟糾紛,集體到該公司的西寧市七一路辦公樓要錢未果,26號,強行進入某公司四間辦公室,3月1日與公司職工發生衝突並砸壞辦公設施事態擴大,政法委領導高度重視,市司法局的領導指派李愛社和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員親自到現場進行了調解處理。經過三天的耐心疏導調解20多名群眾於3月5日下午自願撤離其佔的四間辦公室,經濟糾紛問題通過司法訴訟程式解決。

  在調解家庭糾紛上,李愛社同志一樣是急群眾之所急,盡最大努力為有糾紛的家庭化解矛盾。XX年5月的一天,家住西寧市城中區的王某因房屋繼承權問題與其姐姐發生糾紛,姐弟因此反目成仇,王某手持菜刀揚言要砍死自己的姐姐面對生命受到危脅,王某的姐姐通過基層組織聯絡到李愛社同志。獲悉情況後,李愛社同志趕到現場,從法律、倫理等方面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終於使王某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表示願意與其姐姐協商解決房屋繼承權的問題。後在李愛社同志的耐心調解下,王某的姐姐付給了王某3萬元現金,使一場可能出人命的糾紛得以化解。各種群體性糾紛和家庭糾紛,李愛社同志在工作中經常碰到,他都能以百倍的熱情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及時去化解雙方或多方的矛盾。

  三、農民的代言人

  李愛社同志作為一名普通的人民調解員,工作中不起眼。但在農民工、開發商、建築商、包工頭這群人眼裡,他可是個響噹噹的人物,農民工愛他,給他起了個外號叫“李不怕”,因他敢跟拖欠他們工錢的大小老闆鬥法,不將所欠工錢“鬥”進農民工的腰包,絕不善罷甘休;老闆們恨他,恨他多管閒事,想報復他,卻又十分怕他,因他是個軟硬不吃的“刺頭兒”,又是個法律通,報復他很可能落個得不償失的下場。

  XX年,西寧市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成立並被設在市司法局,重點工作是解決信訪涉法問題,李愛社被特派至該中心,負責調解處理農民工被惡意欠薪所引發的糾紛。局領導選李愛社去,是因他在做人民調解工作上有一股子正氣,更有一股子膽氣,更為重要的是,他從一名不懂法律的復轉軍人,經過多年勤奮自學,成了一名法律通,加之他又是農民的兒子,對農民工有天然的感情……因此,派他坐陣調處中心為農民工兄弟維權,是再合適不過的了。

  XX年初,李愛社在為我市長江路一工地的121名農民工追討47.8萬元血汗錢的過程中。先後受到兩次電話恐嚇。 “再敢找我要錢,就要你的命!”開發商負責人韓某警告他。“再找我要錢,我找人打斷你的腿!”建築商負責人恐嚇道。面對恐嚇,李愛社回敬對方說:“我就在市政府大門口上班,你隨時可以派人來取我的命”、“……斷我的腿。”最後,李愛社通過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兩種手段,終使121名農民工順利拿到了全部工錢。

  2011年春節前,省內某鋁業公司惡意拖欠農民工7萬多元工錢不給,李愛社電話通知該公司負責人到調處中心接受調解。對方說:“我正在市某領導辦公室談事,你再敢纏著我要錢,我就讓領導開了你。”李愛社當即打電話給某領導說了此事,某領導讓他嚴格按法律程式和政策辦事。第二天,該公司負責人早早將7萬餘元工錢一分不少交給了李愛社。“8年來,為使上訪農民工順利拿到工錢,李愛社年年都會接到各種各樣的恐嚇威脅電話,但他好像已習慣了被威脅和恐嚇……該吃吃,該睡睡,像個沒事人兒一樣。”李愛社的一位同事說。作為人民調解員,李愛社在調處農民工欠薪糾紛時,常常被夾在矛盾雙方中間,既要顧左,又要顧右,一不小心就會遭到圍攻或撕扯,被折騰得狼狽不堪。XX年,李愛社在調解城北區朝陽一工地拖欠177名農民工87萬元工錢的過程中,被保安持電警棍從老總辦公室趕了出來。

  2011年7月,230餘名農民工為討要44萬元工錢,將我市甘河灘工業園某工廠辦公區圍堵了兩天兩夜,不許工廠工作人員出入,接到調處通知後,李愛社和市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解處理。一開始,他們是兩頭都不討好,廠方工作人員對他們進行圍攻和謾罵,農民工也對他們進行圍攻和謾罵,李愛社在心裡一遍遍喊著“冷靜!冷靜!再冷靜!”一邊苦口婆心向矛盾雙方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勸他們莫因一時衝動觸犯法律……經過一天一夜的耐心調解,廠方終於妥協了,給農民工先支付了20餘萬元工錢,使事態得到了平息。這期間,他們是沒吃的也沒喝的,還被矛盾雙方罵得兩頭不是人。

  今年春節前夕的一天,承建我市東川工業園區一廠房工程的包工頭被一群農民工扭送到市政府,原因是農民工的175萬元工錢被拖欠……李愛社在調解糾紛時,當事雙方廝打起來,他上前勸阻,羊毛衫和襯衣被情緒激動的農民工當胸撕開,鈕釦掉了一地……他袒胸露懷繼續做調解工作。在他和市信訪局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四五天後,這批四川籍農民工拿到了工錢,歡歡喜喜回家鄉過年去了。

  XX年7月,一名甘肅籍農民工在我省海晏縣修鐵路時受傷死亡,施工單位與死者家屬、工友遲遲達不成協議,鬧得很僵。接到調解通知後,李愛社趕赴工地,進行了連續4天的調解工作,終使雙方達成協議。李愛社在鐵路沿線與農民工同吃同住4天4夜後,與死者家屬一起將死者送往西寧殯儀館火化,並幫死者家屬購買了回程火車票。

  在為農民工討薪、維護農民工權益的8年時間裡,李愛社去過各種各樣的工地,住過各種各樣的工棚,吃過不同風味的工地的大鍋飯,受過各種各樣的委屈……但糾紛幾天不能解決,他就要在工地上工作並吃住幾天幾夜。對他來講,這一切早已是家常便飯。8年來,他已記不清在多少個工地上與農民工同吃同住了。其實,他很不願意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但只要他一走進工地,他就身不由己了。“我們的救星來了!”被欠薪農民工活也不幹了,整天圍著他轉,要求他儘快為他們討回工錢。他想走,沒門。“你幾時給我們把工錢要到手了,我們就幾時放你走,你的吃住我們全包啦。”農民工們對救星採取的是“軟禁”的辦法,其實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工地上的飯再不合胃口,他也能湊合,讓他不能湊合的是:時不時就是一天一夜或幾天幾夜回不了家。他有他的家,有自己的事,還有別的工作……為此,他曾經動搖過,有心換個工作崗位,但只要一聽說哪裡又有農民工的工錢被拖欠了,他又會將這種想法拋置腦後……他不忍看到農民工臉上的無助和可憐,總希望看到他們拿到工錢後那一臉的開心和滿足。

  時光荏苒,一晃8年了,8年裡,李愛社獨立或與同事們一起配合相關部門,共接待上訪農民工2萬餘人***次***,為農民工討回血汗錢8000多萬元。李愛社同志是個平凡的人其所從事的人民調解工作關係到千家萬戶,方方面面的利益,因為他長期以來能心繫群眾關心農民工並以其火熱的心強烈的社會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奮鬥在人民調解工作崗位上,為社會的穩定和諧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併為人民群眾所稱道,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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