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違章停車怎麼處罰
眾所周知,開車就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比如不能夠闖紅燈,停車的時候不能違章停車,否則會面臨著處罰。那麼,你知道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違章停車處罰規定,歡迎大家閱讀。
呼市違章停車處罰規定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違章停車的危害
在城市內行駛車輛出現違章停車的現象很常見,而違章停放車輛就會給城市帶來許多的影響,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違章亂停放的一些危害。
一違章亂停放車輛會使得城市的形象受到影響,亂停放車輛就會使得城市的秩序出現混亂的現象,還會導致城市的品味以及形象都受到影響,這就使得城市道路的交通環境無法得到提升。隨意的停放車輛將停車位置佔據掉,那麼就會使得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都會受到影響,甚至連行人的通行效率會受到一定的影響,當道路的交通執行速度下降的時候就會損壞大家的通行權利。
二機動車如果在行駛中隨意的停放,那麼就會導致交通事故也會增加,機動車突然的停車也會使得其他的駕駛員無法做好準備,因此就會將碰撞事故以及追尾意外的發生增加,對於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都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對於群眾的生命以及財產來說也是一種損壞。
三機動車隨意的亂停放就會導致路段不暢通,而我們違章亂停放車輛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學校,或者是銀行以及飯店的附近,因此如果長時間將道路佔據住就會形成堵塞點,直接導致道路上出現不必要的堵塞現象。
違法停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呼市違章停車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