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我國電子商務應用中的支付問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4日

  摘要:從2000年開始,經過5年的曲折發展,我國的電子商務應用已經逐漸從幼稚走向成熟,在社會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並深刻地改變著人們的消費及生活習慣。然而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還存在著很多的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制約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就是支付問題。因此,本文將把關注的重點集中在電子商務領域中和支付相關的一些方面,介紹目前國內電子商務應用中支付環境的現狀及發展趨勢、主要的支付方式及其特點、現有支付方式面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等。

  關鍵詞:

  電子商務、支付方式、傳統支付、線上支付

  一、 概述

  隨著計算機、網路及現代通訊技術的日益發展,電子商務應用也逐漸走入了千家萬戶,成為被人們所熟悉的一種交易方式之一。電子商務利用Internet平臺將傳統商務活動中的參與各方買家、賣家、物流公司、金融機構等連線在一起,通過將整個交易過程網路化、電子化、資訊化,減低了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作為一種新型的商業交易方式,電子商務的內容仍然還是由“資訊流”、“資金流”、“物流”三者構成。但是,和傳統的商務活動相比,電子商務最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在“三流”中對計算機、網路、通訊等現代資訊科技的廣泛使用,特別是在“資訊流”和“資金流”的過程中,資訊科技的使用使電子商務衝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個交易過程。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初期階段,資訊科技主要是應用在網上資訊檢索、定單確認、合同草擬等“資訊流”的傳遞過程中,“資金流”的傳遞主要還依賴傳統的支付方式完成。但是,隨著電子商務應用的逐漸成熟,對“資金流”電子化、資訊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漲起來。因為,傳統的支付方式破壞了整個電子商務環節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已經遠遠不能滿足交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為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嚴重瓶頸。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CNNIC釋出的報告:截至2004年12月底,內地上網使用者總數為9400萬,但在這些使用者中,參與電子商務活動的使用者比例卻很小——在過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網民進行過網上購物活動,而在這4成網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過線上支付。可見,傳統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國目前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是,使用傳統支付方式完成電子商務交易結算在給交易者帶來額外的風險和成本比如使用貨到付款為支付方式時,就存在著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風險損失等的同時,更嚴重地降低了電子商務活動的整體效率。這就好像把電子商務變成了一架被牛車拉著行走的飛機,極大地削弱了電子商務的優勢。

  從電子商務的長遠發展來看,真正能夠實現資金流動的資訊化、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優越性的支付方式還是依靠資訊科技來實現的線上支付方式包括網上支付、移動支付等。目前國內外許多大型的電子商務網站包括提供電子商務交易的入口網站、專業網站、企業網站等都提供了某些型別的線上支付方式,比如電子現金、電子錢包、電子支票,特別是以各種銀行卡為載體的網上支付等,這些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電子商務的支付環境,提高了電子商務活動的效率。但是,這些線上支付方式還存在著諸如安全認證、支付標準、法律依據、維護費用等等多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單靠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包括消費者、商家、銀行、認證機構、政府等多個主體的積極參與和合作,特別是需要政府的參與和支援,因為只有利用政府的力量才能在全社會範圍內合理地調配資源,建立和完善涵蓋技術、金融、法律、信用、文化等全方位、多角度內容的統一的電子商務支付體系。

  二、 電子商務領域中的支付方式分類

  根據支付活動的運作模式的不同,可將電子商務領域中現有的支付方式分為三大類:分別是:依靠傳統支付體系實現的傳統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網路完成的網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訊網路完成的移動支付方式。其中,網上支付方式和移動支付方式因為都具有區別與傳統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資訊科技手段INTERNET網路/通訊網路驅動電子資金流動的特徵,常常也被統稱為“線上支付”或“電子支付”。

  一傳統支付方式

  傳統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徵是“網上交易、網下結算”,即: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只利用網路完成資訊檢索、定單處理、合同草擬等“資訊流”的傳遞,而“資金流”的傳遞則是使用現金、票據等傳統金融工具來實現的一類支付方式。傳統支付方式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初期階段、線上支付環境還很不成熟的時候,是完成電子商務交易結算的主要途徑。

  目前,在電子商務領域中常見的傳統支付方式包括有:

  1、 貨到付款

  貨到付款即人們俗稱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家在網路上選定要購買的商品後,在支付方式中選擇“貨到付款”支付方式,等所購商品實際送達並驗證質量無誤後,再把貨款當面交付給送貨人也就是收款人。這是目前國內電子商務活動中最流行的支付方式之一。

  貨到付款最大的優點在於貨物和資金的交割發生在同一時點上,因而可以儘可能地保持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對等、保護商家的貨物和消費者的資金,因此貨到付款也被一些電子商務網站稱為“零風險支付”。

  相比貨到付款的優點,這種支付方式也存在著一些明顯的缺點,主要有:

  1消費者需要額外支付送貨費用,從而增加了購買成本。

  2商家需要面對由於送貨員收款員個人信譽缺失所造成的風險。特別是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初期,小的物流公司頻繁發生送貨員收款員攜款潛逃的事件,給商家造成了一定的風險和損失。

  3受地域限制,目前大多數電子商務交易都只能支援同城範圍內的貨到付款方式,無法充分體現電子商務本身所應具有的跨地域交易優勢。

  此外,由於貨到付款中收取的一般為現金,因而現金運輸、儲存過程中的安全性、偽鈔風險等現金交易的固有成本也是商家所要承擔的,這些都無形中增加了電子商務活動的總成本。

  2、 郵局匯款

  郵局匯款是消費者先通過郵局向商家指定的地址匯款,商家再收到匯款或通過傳真等方式確認了消費者的匯款資訊後,再按照消費者定單的要求發貨。

  郵局匯款的優點在於我國郵政網路發達,遍及全國大小城鎮,特別是在經濟和金融還不發達的小城鎮,使用郵局匯款可以幫助消費者輕易跨越地域限制,獲取自己想要的商品。此外,我國的郵政系統在公眾心目中的信任程度很高,對於一些注重交易安全的傳統交易者來說,可能更傾向於使用郵局匯款的支付方式。

  郵局匯款的缺點是:

  1交易雙方地位不平等:在這種支付方式中,交易的主動權掌握在商家手中,商家可以控制發貨時間甚至決定是否發貨。消費者的匯款一旦發出,就不再擁有該交易的控制權,因而無法有效對消費者權益實施有效的保護。在2004年,國內一家著名電子商務網站就曾發生過商戶利用要求消費者必須採用郵局匯款方式支付,進行惡意欺詐的事件,使該網站不得不專門刊登證明來要求交易者小心。

  2速度比較慢:普通匯款一般需要5—7天才能到達,而且收款方很難查詢在途匯款,一旦發生退貨等意外情況,因為匯款在途,會延遲整個交易結束的時間。

  3、 銀行匯款轉賬

  銀行匯款轉賬是消費者通過在金融機構網點向商家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轉賬,來完成電子商務資金結算的一種支付方式。

  銀行匯款的優點是速度比較快特別是同一銀行的系統內匯款、資金比較安全由於指定了支付賬戶,可防止使用郵局匯款單冒領匯款的欺詐現象,而且具有交易的可跟蹤性,一旦發生交易糾紛或欺詐行為,買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從銀行獲取相應的賬戶資訊和交易細節證據。

  銀行匯款的缺點主要有:

  1跨行轉賬手續繁瑣,消費者為加快匯款速度不得不選擇商家指定賬號的同名銀行對應網點。

  2小城市和偏遠地區的網點少,消費者很難及時找到對應的銀行網點。

  3各行的手續費標準不完全統一,買家可能因為選擇了收費較高的匯款行而支付更多費用。

  此外,目前銀行網點特別是工、農、中、建等大行的網點普遍存在業務繁忙、等待時間長的問題,從而增加了買家的時間成本。

  二網上支付方式

  和傳統支付方式相比,網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徵是“網上交易、網上結算”,其本質是在INTERNET網路上實現傳統支付方式的電子化,是傳統支付體系向網路的延伸。這是最能體現電子商務優勢、代表電子商務領域支付未來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電子商務領域中常見的網上支付方式包括有:

  1、 網上銀行卡

  銀行卡是由銀行發行的,具有存取現金、轉賬、消費、信用等功能的結算支付方式。使用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是目前最為普遍的一種網上支付方式。

  使用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具有如下優勢:

  1交易實時性:銀行在接受支付指令時會實時驗證賬戶餘額和透支限額,並進行即時扣款,降低了盜用和拒付風險。

  2高安全性:目前在銀行卡網上支付中普遍被採用的SSL安全認證協議符合國際通用標準,而且買家是在銀行提供的支付閘道器上填寫金融資訊,從而保護了買家賬戶的安全。

  3強制記錄性:目前國內買家在使用銀行卡支付前必須在相應開戶行開通網上銀行服務,獲取數字證書。同時,消費者每次在網上進行的支付交易也將被嚴格記錄,方便在出現問題時跟蹤追查和獲取證據。

  不過,我國目前的銀行卡網上支付方式也存在著一些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各家銀行甚至同一家銀行的不同分行、不同的卡品種所提供的支付閘道器、服務標準、地域範圍各不相同,給買家和商家利用銀行卡網上支付開展電子商務活動造成了很大的混淆和障礙。目前國內主要的電子商務交易網站基本都提供7、8種以上的銀行卡網上支付方式,其中既有各家銀行提供的獨立性支付閘道器,也有第三方授權機構提供的綜合性支付閘道器,這給交易者選擇和網站維護都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 電子現金

  電子現金是一種以資料形式流通的貨幣,它把現金數值轉換成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數,通過這些系列數來表示現實中各種金額的幣值。使用電子現金要求電子現金髮行者銀行或商家與電子現金接收者之間預先建立協議授權關係,通過專門軟體建立電子現金的完全認證,由發行者負責完成買家和商家之間實際資金的轉移。

  電子現金的優勢在於完全脫離了實物載體,使使用者的支付更為方便,此外電子現金採取的是匿名發行,具有不可跟蹤性,很好的保護了買家的隱私;由於電子現金一般採取軟、硬體結合的加密演算法,每一組序列數都具有隨機性和唯一性,因而可以更好的防偽造;此外電子現金和實物現金一樣具備可轉讓性、可分割性大面值的電子現金可以分割成小面值電子現金進行準確支付、離線可用性不需要像銀行卡一樣每次支付都必須經過發行機構的認證,因此在網上支付特別是小額支付的電子商務應用中具有很廣闊的發展前景。

  雖然將電子現金應用於網上支付具有很多非常顯著的優勢,但從國際範圍的電子現金應用現狀來看,還有許多問題在阻礙著電子現金的進一步發展。比如支援電子現金的銀行和商戶數量較少、對軟硬體技術要求較高、跨國使用電子現金時存在著貨幣兌換問題、國際稅收問題、洗錢問題及對現有金融秩序、貨幣供應、匯率穩定的衝擊問題等等。

  3、 電子錢包

  電子錢包是以智慧卡為載體的電子現金支付系統,應用於多種用途,具有資訊儲存、電子錢包、安全密碼鎖等多種功能。在電子錢包中可以裝入電子現金、電子銀行卡、所有者的地址資訊、身份認證資訊等多種資訊。

  電子錢包的最大優點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別是在網上支付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單一點選完成購物支付過程,不必重複填寫到貨地址、賬戶資訊、認證資訊等內容,從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電子錢包的缺點主要是需要在商家認證的電子錢包服務系統中執行,商家為了支援電子錢包需要額外的維護和硬體成本,更由於電子錢包的發行者不同、發行標準不統一而限制了電子錢包的推廣使用。

  4、 電子支票轉賬

  根據2004年美國《21世紀支票交換法案》中的定義:電子支票是客戶向收款人簽發的數字化支付指令,它通過網際網路或無線接入裝置來完成傳統紙質支票的所有功能。即電子支票實質為數字化資訊,從簽發出票到最終清算完成的整個過程均為無紙化操作,其載體為智慧卡,利用金鑰進行的電子簽名,與基於紙質支票的電子提示支票有顯著區別。

  與傳統支票相比,電子支票具有節省時間、減少紙張傳遞費用、沒有退票、靈活性強、易於儲存和檢索等優勢。

  但是,電子支票的整個事務處理過程要經過銀行系統,而銀行系統又有義務出文證明每一筆經它處理的業務細節,因此對於一些非常重視隱私的群體來說,電子支票並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三移動支付方式

  移動支付方式是伴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和手機在國內的廣泛普及而產生的,其主要特徵就是“網上交易、掌上結算”。移動支付方式為每個移動使用者建立一個與其手機號碼關聯的支付賬戶,其功能相當於電子錢夾,為移動使用者提供了一個通過手機進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認證的途徑。目前移動支付的應用特別是在小額支付領域中的應用正在快速增長,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移動支付方式作為目前最新型的一種支付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的優點:

  1速度快:移動支付是目前為止速度最快的一種支付方式,買家可以利用手機隨時隨地完成支付過程。

  2安全程度高:在整個移動支付過程中,從手機終端到銀行端採用的是全程加密,特別是手機與卡、卡與賬戶的繫結機制,能夠保證客戶賬戶資金的安全。

  3操作簡便:目前的移動支付方式在手機端可採用人性化操作介面,使用者只需按介面提示步驟完成操作過程即可。

  雖然發展前景廣闊,但是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移動支付還存在著一些發展過程中的不完善之處。目前移動支付方式最主要的缺點包括有:

  1技術不完全成熟:國內目前主要的移動支付方式是通過簡訊技術實現的,由於這種技術使用的是非常低速的信令通道,因此有時無法保證交易實時性。最近也有少數的幾家國內商業銀行同時提供了基於WAP、Brew等技術手段的移動支付服務,但由於受限於手機型號,也不能很好地推廣。

  2服務相容性差:現有的移動支付方式是由各家銀行分別和運營商聯絡推出的,提供的服務內容、資費標準、操作方式都各不相同,容易給使用者造成額外的費用和認知的混淆。

  3支付功能有限:現在移動支付方式主要還是針對一些如電話卡充值、鈴聲下載等數位電子商務產品提供的支付,針對大宗、實物產品的支付還很少,功能還有待與進一步開發。

  三、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支付環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回顧我國電子商務幾年來的發展歷程,支付問題始終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個嚴重阻礙。而支付問題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的支付安全問題。過去人們一直把關注的焦點集中在從技術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問題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層面上的問題,相比之下,技術因素之外的管理問題、社會問題才是我國目前支付環境中存在的更嚴重、更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這些技術層面之外的問題主要包括有:

  一認識問題

  支付環境中存在的認識問題其實和中國傳統的謹慎思維方式有關。因為對支付環境的安全心存疑慮,使人們更傾向於使用傳統支付方式來完成電子商務的資金結算、缺乏主動使用線上支付方式的熱情和動力。這種需求不旺的情況反過來又影響了電子商務平臺提供商對線上支付方式進一步投入的積極性。供需雙方一個“保守”、一個“懶惰”,結果就形成了一個“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惡性迴圈,如此迴圈下去就很難形成被廣泛認同的現代支付體系。

  二信用問題

  對於信用問題,以往我國一直提倡以“道德”為準繩,靠人們“自覺”去維持。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一直缺乏系統化、制度化的信用體系。然而,電子商務應用中交易雙方互不照面、僅在虛擬空間中完成交易過程特別是支付過程的特性,在極大地考驗著整個社會的誠信。尤其是和線上交易相關的法律問題一直沒能徹底解決,人們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違約、欺詐的成本很低,因而和傳統商務活動相比,電子商務活動中的信用問題更加突出。信用問題的普遍存在使交易雙方難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寧願選擇傳統的支付方式。貨到付款能成為目前電子商務應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交易雙方對對方信用的否定。

  三標準化問題

  無論是傳統支付、網上支付還是線上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對整個支付環境的標準化問題。支付標準的不統一表現在企業、網站、金融機構之間相互獨立、各行其是,資料內容、功能種類、技術平臺、認證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個環節都存在著差異,而且彼此之間因為缺乏統一標準而無法實現共享和互連,結果導致整個支付環境混亂不堪,讓交易者無所適從,同時也極大地浪費了社會資源。

  四法律問題

  伴隨著電子商務應用的日益成熟,相關的法律規範也在逐步建立的過程中,特別是2005年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正式頒佈實施,為今後線上支付方式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礎。不過,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網上支付、移動支付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專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對於在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偽造、更改、登出、刑偵等問題都存在“無法可依”的現象。這些會阻礙電子商務支付環境的改善,不利於電子商務應用的更快發展。

  四、 解決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支付難題的思路及對策

  突破電子商務應用中的支付“瓶頸”、改善支付環境是一個長期的、複雜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總的來看,要解決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的支付難題就必須建立全面統一的現代化支付體系。具體來說包括有:

  1、政府牽頭、統一規劃

  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發展還處在初級階段,還面臨著許多的困難,因此特別需要政府的統一規劃和指導。改善電子商務支付環境必須要解決的信用問題、法律問題、標準化問題等等都不是靠個人、企業、行業等任何區域性的社會群體能夠完成的,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通過政府來牽頭組織實施。政府應該作為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設計者、環境營造者、交易參與者,全面加入到電子商務的應用過程中來。在這方面,我國政府應該借鑑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的做法,通過建立專門的機構、出臺框架性的檔案和政策,為全社會明確努力的方向,規範社會群體的行為。

  2、市場導向、全員參與

  我國目前已經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這種經濟體制下的一種具體經濟活動形式,電子商務活動也要遵從市場導向的指引,不可以完全依靠行政指令去強行約束,而更多地要依靠市場自發的調節機制,特別是要通過引入有序的競爭、多樣化的支付方式來激發電子商務活動的參與各方共同建設統一支付體系的積極性。比如可以通過建立以贏利為目的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逐步減少支付閘道器數量,提高支付平臺的跨行共享性,進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並且減輕交易網站和金融機構的負擔。2005年初阿里巴巴攜手工行推出的“支付寶”,就是在這種市場需求下催生的第三方線上支付平臺,雖然短期內還看不到其運營的實際效果,但是這種支付方式借鑑了國外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發展模式,具有很好的市場前景。

  3、分步實施、注重實效

  改善電子商務應用的支付環境切忌“貪功求大”,務必要分步實施、注重實效。要在政府統一制定的框架內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要由簡到難、以點帶面、循序漸進,並且要建立完善的反饋機制,及時觀察實施的效果,方便政府調整總體策略。比如在實現線上支付標準化的問題上,就可以充分借鑑從前我們進行“金卡工程”時的經驗,按照先由國家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統一的標準、選擇試點城市、試點應用,然後逐步擴大涵蓋的城市、應用的範圍,最後直至實現全網應用。在發展過程中,要允許存在一定的過渡階段、過渡方案,不可強行搞“一刀切”,只要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假以時日,一定能收到顯著的效果。

  4、勇於創新、全面發展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領域中通行的支付方式主要還是傳統的支付方式及以銀行卡為主的網上支付、移動支付。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電子現金、電子錢包、電子支票等“純”電子資金的發展還比較落後。此外,隨著支付環境的日益改善和人們認可程度的提高,還應該針對不同的商家型別、商品種類、消費習慣等開發更多的新型支付方式,為交易者提供更豐富的支付方式選擇。歷史不止一次證明,新的交易方式的產生經常會伴隨支付方式、金融工具的創新,電子商務作為當今最新興的交易方式,未來也應該會產生出與之配套的、更多更新的支付方式。

  五、 總結

  21世紀的典型特徵之一是“資訊經濟”時代的到來,資訊化的浪潮正在深刻影響著全社會的各個方面。電子商務作為當代資訊科技最典型的一個應用,正在徹底地改變著世界和國家的未來,同時,也給了發展中國家一個在經濟領域中和發達國家平等競爭的機會。因此,從政府到企業到個人,全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應當為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健全電子商務支付體系而努力,追隨時代發展的腳步,為繁榮國民經濟,融入世界經濟浪潮獻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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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研究報告》 呂廷傑,徐華飛主編 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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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商務導論》 司志剛,濮小金主編 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2005年

  《資訊法教程》 朱慶華,楊堅爭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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