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財務工作總結報告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事業單位中的任何資金流動都與財務工作有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農村財務工作總結報告,供您參考。

  範文一

  為更好地加強農村財務及資產管理,規範財務收支行為,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推動農村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工作深入開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社會和諧發展,按上級政府開展農村集體財務規範化合格要求,回顧前一段工作,作如下工作總結:

  一、加強制度建設方面

  1、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通過修訂補充,完善了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制度,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村帳鎮代理制度,集體資產臺帳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監管制度,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和培訓制度,內部控制制度,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制度,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電算化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農村財務管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強規章制度宣傳、學習,確保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廣大農村幹部,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掌握,熟識農村財務管理、審計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依法辦事的水平。

  3、檢查督促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加大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將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實處。

  二、規範財務管理方面

  1、規範財務工作流程,當業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經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由村會計稽核並登記現金,日記賬,月末交民主理財小組稽核並簽字蓋章,經鎮農經部門稽核,交代理記賬員記賬。

  2、規範帳務處理,嚴格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要求,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用途清楚前提下,賬務處理達到規範,明細、清晰,同時全面實行電算化操作管理。

  三、健全民主理財機制

  1、民主理財有效。對重大的村務活動和財務事項和五件實事的實施等,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民代表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每月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認真做好理財工作,對理財中涉及的有關內容及時向經辦人提出,並在活動記載簿中詳細記載每次的理財過程。

  2、村務公開規範。依法實行村務公開,按照上級的指示精神,不斷提高公開質量,符合“三個化、三個一、五規範”的要求,同時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及時專項公開。並接受群眾監督。我村公開欄面積達10平方米

  四、有效管理債權債務公開方面

  1、努力化解村級債務,我村嚴格執行新增債務申報制度,嚴格控制隨意借貸舉債,控制債務規模。目前,全村無新的不良債務的發生,能保持在零債務的水平。

  2、規範票據管理,村級組織在收款時統一使用省級農經部門監製的結算憑證,實行票據領用,使用登記,核銷制度,杜絕了收款不入帳現象,確保了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使幹群關係更加密切融洽,有力促進農村和諧發展。

  範文二

  為了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的規範化管理,保持農村社會穩定,更好地把黨和國家的惠農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根據縣委檔案精神及財政局“村財鄉代管”的實施辦法,結合我鄉實際情況,於2005年6月25日成立了石城鄉會計委託代理中心,對所屬14個村的村級財務實行了鄉級代管。執行4年來,取得了一定成效,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機構設定經鄉黨委研究,報財政局批准,於2005年6月25日成立了石城鄉會計委託代理中心,中心人員全部由財政所人員兼任,設中心主任一名財政所長兼任,總會計一名,代理會計3名,微機記帳員1名,中心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河北省《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及時記錄和反映村級財務收支及資金增減變動情況,認真做好村級財務的會計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現行的財經法規對農村財務管理有明確的政策要求。在不改變村級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分配權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河北省《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臨城縣村財鄉代管實施辦法》建立健全了村級報賬員《報賬制度》、中心代管會計《票證稽核制度》、中心總會計《資金撥付制度》,鄉會計委託代理中心憑藉專業技術優勢,幫助村委會管理村級財務,同時寓監督於服務之中。

  三、村財鄉代管機制執行良好

  截至目前,我鄉村財鄉代管機制執行良好,這主要得益於財政局和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得益於村委會幹部的正確認識和深刻理解;得益於農村黨員、群眾的大力支援和熱情擁護。

  四、強化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顯成效

  我鄉實行村財鄉代管的做法,執行幾年來,初步取得了一些效果,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一改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20多年來,村級財務各行其道、會計賬目不健全、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的不規範局面。

  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後,村級財務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個別村會計人員更換頻繁,財務制度不健全,收支審批手續不嚴格。造成個別村班子內部成員相互猜疑不團結,換一任支書就要換一任會計,前後任班子的財務交接不清,帳目不銜接。群眾對村財務不清楚,疑慮多、意見大,村民上訪告狀事件時有發生。

  成立鄉會計委託代理中心後,財會人員都由鄉財政所人員兼任,均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素質較高,政策性強,堅持原則,所有經濟業務都按照財經法規、財務制度進行帳務處理。對於不合理的支出、不合規的票據,向報帳員說明理由並予以退回。代理中心財會人員工作的認真負責,換來了村幹部的理解和支援,也得到了全鄉村民的信任和擁護。既避免了村幹部之間鬧矛盾,又解除了群眾的疑慮,真正體現到了群眾滿意、幹部放心。如石城村,今年春季需要更新田間路邊的樹木,擬定出售成才林木的收入款項,除用於補栽樹木和硬化村級街道外,不得挪作他用。此事雖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但會後村民代表還是向鄉黨委提出:此收入款項由鄉政府代為保管。當村民得知我鄉即將實行村財鄉代管後,滿意地說:“領導都替我們考慮周全了,這樣,村集體成點事業,為村民辦點實事就大有希望了!”在村民代表的參與下,石城村11萬元的林木收入款,全額繳入了會計委託代理中心的代管資金專戶。

  2、出臺配套措施,節約村級支出實行村財鄉代管之後,鄉黨委又及時出臺了有關配套措施及規定。首先是村級辦公費中活的部分實行限額管理。實行村財鄉代管後,代理中心發現,各村每月的電話費支出多少不一,並且都是村支書的固定電話和手機話費,向鄉黨委反映後,黨委書記親自向縣紀檢等部門進行了諮詢,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意見,鄉黨委規定了村級電話費實行限額報銷的辦法。此項規定的實施,全鄉一年可節約村級電話費支出1萬多元。

  實行村財鄉代管工作,我們石城鄉僅是剛剛起步,在財政局和鄉黨委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援下,我們要虛心學習先進地區和鄉鎮的工作經驗,勇於探索,加倍努力,使村財鄉代管工作在我鄉日臻完善,以適應新形勢下農村財務管理的需要。

  範文三

  在財政局的直接領導下,通過中心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鄉財縣管工作任務,鄉鎮人員工資、五保戶、複員軍人、執行經費、村級經費支出等各項支出得到了落實,做到了全縣標準一致,使我縣鄉鎮資金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規範化。進入,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鄉鎮財政業務管理,結合今年縣鄉體制的調整,要求鄉鎮規範財政預算、規範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式,並在實際執行中根據體制安排,按序時進度及時給予辦理,保障鄉鎮各項支出。對鄉鎮的人員工資、醫療保險、民政優撫、辦公經費等支出進行撥款、並辦理到位,對體制規定的各項支出予以保障。繼續做好鄉鎮財務資訊的及時反饋,做好服務。截止12月25日,全年鄉鎮預算內收到縣下撥資金1.17億元,累計支出1.2億元含上年結轉。

  二、在2月份,做好鄉鎮的財政決算彙編、上報工作。同時,和教育局一起編制鄉鎮中小學預算、決算。督促今年教育義保經費及時到位、及時辦理,不耽誤農村教育的基本運轉。全年鄉鎮中小學收到縣下撥教育義保經費、教育遺屬補助、結構工資、撫卹金等1.1億元,已經辦理支出0.95萬元。

  三、對鄉鎮教育資金按要求管理,抓好教育資金的結算,核對,確保教育義保經費不被挪用。在今年5月份做好省對教育負債償還的驗收工作,並且和教育、審計、農委等部門一起,做好教育債務化解、兌付的“回頭看”工作。對不符合化解範圍,群眾有意見的,組織相關單位進行了實地測算、記錄。

  四、對鄉鎮專項資金和非稅收入按要求督促鄉鎮執行,尤其是對許町煤礦拆遷補償,今年共補償3000多萬元,發放到600餘戶,莊周今年徵地補償累計1.8億元,約2200戶,都及時進行辦理、發放。從細做好財政監督和財務手續。

  五、加強行政性收費票據管理,按照考核辦法,我們在鄉鎮發生每筆收入時,要求鄉鎮及時將存根和繳款單交中心計賬,每季度對鄉鎮使用的票據情況進行核銷,防止鄉鎮出現坐支情況的發生。

  六、根據中央、省、市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意見和有關要求,我縣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組建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成立了由縣委、常務副縣長戴力任組長,縣委、縣紀委書記熊國洪任第一副組長,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劉卿、縣財政局局長黃欣任副組長的蒙城縣“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各鄉鎮、縣直各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7月3日,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如實上報小金庫,並當場簽訂承諾書226份。

  從7月15日開始進行重點檢查,主要從實物盤點、賬戶核對、票據核對、收入核實、支出追查、賬表核對等幾個方面逐一深挖細查,不放過一個疑點。同時,在電視臺黃金時段打滾動字幕、藉助政府網站平臺等,廣泛宣傳“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治理範圍和政策規定,鼓勵有獎舉報。設立了舉報箱,公佈了舉報電話。有重點的向單位經手人、外部知情人走訪詢問。全縣列入“小金庫”專項治理範圍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共226家含二級機構,其中黨政機關97家、事業單位129家。涉及違紀資金8,498,184.37元,入庫資金5,418,781.37元,其中:截止8月10日省規定自查自糾階段,自報和查出存在小金庫17個單位,帳戶20個,小金庫涉及金額2,289,862元,已入庫1,488,820元。重點檢查階段,重點檢查單位175家,發現“小金庫”5個,違紀金額214077元,收繳入庫93,217元,涉及其它違紀資金5,994,245.37元,上繳財政3,836,763.37元。

  七、加強自身業務建設,增強核算的準確性、及時性,在擔負著19個鄉鎮辦事處的基礎上,我們要求匯賬必項結清當月收支,個別原始憑證不得拖過次月,對各種票、據、憑證、原始記錄,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予以辦理,並每月以反饋表的形式,將資訊及時反饋到鄉鎮。今年以來,各單位檢查鄉鎮的會計資料,無一例反映中心財務手續不全的問題。

  八、準確、恰當地處理上訪事件。鄉鎮中心是縣鄉矛盾的焦點,對各種上訪事件,我們都根據政策進行耐心地解釋,協調解決,比如今年個別鄉鎮醫療保險問題,及時和醫療保險基金徵收辦公室和醫療中心進行聯絡、及時進行解決。

  下一步工作打算: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認真分析研究“小金庫”產生的主客觀原因。以“小金庫”專項治理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收支監管水平,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如票據使用不規範,或者不按規定、超範圍使用票據情況;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等現象下一步要加強監督。

  加強機關效能工作,督促中心按照各自的目標任務按時按質完成。對牽涉到中心業務的,積極配合相關股室完成,尤其是對牽涉到鄉鎮的民生工程,在思想上要進一步樹立服務觀念、大局觀念,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業務水平,進一步規範業務核算制度和業務辦理程式,確保鄉鎮資金安全,收支符合規定,把工作做實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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