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遺棄罪受理的部門
發現有人拋棄處於弱勢的親人的推卸責任的行為,應該怎麼舉報,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遺棄罪的管轄權歸誰管的內容,歡迎閱讀。
遺棄罪的管轄權歸誰
遺棄罪原則上是公訴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只有在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的時候,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犯有遺棄罪的時候,法院才能作為自訴案件受理,此時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訴。
遺棄罪立案標準
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與虐待罪的界限
1、客體要件不同。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虐待罪侵犯的客體則是複雜客體,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權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2、而虐待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經常或連續折磨、摧殘家庭成員身心健康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不同。遺棄罪的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扶養義務而且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在一個家庭內部共同生活的成員。
4、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兩罪在主觀方面雖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內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為人有意識地對被害人進行肉體摧殘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物件不同。遺棄罪的犯罪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物件可以是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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