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教育公平相關的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教育公平是指國家對教育資源進行配置時所依據的合理性的規範或原則。這裡所說的“合理”是指要符合社會整體的發展和穩定,符合社會成員的個體發展和需要,並從兩者的辨證關係出發來統一配置教育資源。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淺談教育公平》

  摘 要:教育公平是實現社會公平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須將教育公平置於整個社會環境背景下進行分析,而不能就教育論教育,就公平論公平,教育公平具有階段性、相對性等特徵。

  關鍵詞:教育公平 機會不均 資源分配不均

  一、教育公平的主要內涵

  所謂教育公平是指在教育過程中,通過國家的制度性安排使教育權利和義務得以有效分配;其基本要求在於,任何一個公平的教育體系,都應該以相對有效又公平合理的方式,確保每個公民的教育權利及其實現,保證公民平等自由的教育機會,並在公共理性的基礎上,達到整個教學執行的合理有序;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則強調教育的機會平等;同時,教育公平的實現也有其相對性,就教育公平而言,教育機制並不能保證達到充分的機會均等和充分的公平;因為國家不能保證每一地區、每所學校的教育投入、教學設施、師資力量都一樣;教育公平作為一種道德要求,從本質上講,具有非強制性的特點,但必要的時候,作為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主體的國家也應採取其他措施,以相對的強制性來保證教育公平的實現。

  二、我國教育公平現狀及問題

  1.地區差別:教育差距加大。我國各地人均GDP相對差距呈擴大趨勢、最富地區與最窮地區人均GDP相對差距出現擴大趨勢、各地區人均GDP絕對差距進一步擴大、最富地區與最窮地區人均GDP絕對差距進一步擴大。這是認識我國社會公平問題的一個基本背景。在這一背景下,各地的教育差距仍然十分明顯。

  2.城鄉差別:農村教育問題仍然突出。隨著九年義務教育的逐漸普及,農村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整體仍然落後,教育機會不均等的現象依然嚴重存在。城鎮和農村之間適齡兒童的小學入學率、初中入學率、在校生的比重差距明顯,城鄉之間的差距,就高中教育而言,農村學生輟學、流失率仍然較高,初中生輟學率上升,農村輟學率偏高。

  3.階層差別:關注弱勢群體和貧困學生。由於義務教育階段實際的教育收費不斷增加,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實行收費,社會弱勢群體的教育權利受地不同程度的影響,校園中的“貧困生”群體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貧困仍然是使許多青少年上不起學的首要原因。但與以前不同的是,當前許多地方出現的令農民難以承受的教育負擔,是由不規範的亂集資、亂收費造成的。在城市化的過程中,全國數千萬流動人口及其子女的教育問題,是被忽視的。由於大學、中專等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實行收費,校園中出現了一個不斷擴大的貧困生階層。

  一些調查顯示,在城市的重點中學,以及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上,不同階層、家庭背景存在明顯差別。占人口90%以上的體力勞動者的子女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考試競爭中顯然處於不利地位,在學業成功上的差異同樣巨大,在各級學校教育中學習失敗、輟學留級、中途棄學的,主要是家境貧寒、社會地位較低的階層的孩子。

  三、導致教育機會不均等的原因

  我國當前出現的種種教育不平等,主要是由其發展中狀態決定的:經濟落後導致教育的有效供給不足,經濟、文化的不平衡發展導致巨大的地區差距、城鄉差距和貧富分化,重男輕女的文化傳統導致女童教育的薄弱等等。這一現實是歷史形成的,並將會在我國長期存在,只能通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逐步加以解決。

  值得重視的是,在此現實情況下導致教育不公平的制度性原因。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往往會加劇現實中的教育不公;同時,相對於縮小歷史形成的發展差距而言,通過制度安排和政策調整來增進社會公平,是更為容易實現的。因而,認識和調整這一制度性因素,應當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四、解決教育公平問題的思路與對策方案

  我國教育正在進入新的發展時期。由於社會財富的普遍增長、貧富差距拉大,以及公民權利意識的高漲,公眾對教育公平問題的關注度、敏感度顯著提高,此前在低水平下的均衡被打破。我國社會正在進入一個關注社會公平和教育公平的發展階段。當前我們不但應該,而且也有可能更多地關注、更好地解決教育公平問題。

  1.將教育公平問題作為與效率同樣重要的價值目標。我國多數農村和廣大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優先普及和發展教育,具有最高的投資效益,而且最符合公平原則。在這一階段,公平與效率的目標是高度重合的。在經濟和教育比較發達的地區,則有可能更多地“兼顧公平”或者說是不是應該“偏顧公平”,,重視和發揮教育所具有的減少貧富差距、增進社會公平的功能。雖說公平和效率難以兼顧,但鑑於現今教育不能體現效率的情況下,應該政策性或強制性地提高公平的覆蓋面,不公平的現象少了,效率就能顯現。

  2.增進教育公平的主要途徑。各國在教育現代化過程中,實現教育公平的途徑是大致相同的:通過發展教育,促進教育機會均等;通過制度改革和政策調整奠定規則的公平教育制度必須建立在惠及儘可能大範圍的內的受眾,不論窮富,不差別對待;通過政府行為扶持落後地區和弱勢群體。通過發展教育擴大教育機會,縮小教育質量的差距,是實現教育公平最基本的途徑;促進教育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均衡化;建立優惠政策和相應機制,加大對西部地區和弱勢群體的教育支援。同時,應當重視和切實解決流動人口、貧困階層子女的教育機會和教育公平問題。

  3.實施義務教育“均衡化”的政策。為了實施素質教育,形成中小學良好的教育環境,有必要將義務教育的“均衡化”作為一項重要的政策和指導思想。由於重點學校制度和應試教育模式,造成學校之間的巨大差距將學校和學生分為三六九等,是完全違背義務教育的宗旨和教育公平價值的,也是當前推行免試升入小學、初中政策、實行素質教育的實際障礙。而且我們是不是不應該僅僅滿足於普及9年義務教育和基礎教育?適當地將義務教育的上限抬高和擴充基礎教育的內容以確實提高我國國民的整體素質,正所謂水漲船高。

  參考文獻:

  [1]中國社會科學院.1999年社會藍皮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2]中國青年報.1999.12.25.

  [3]胡.我國不同地區九年義務教育進展情況的分析及發展水平的比較研究.

  [4]中國青年報.1999.12.25.

  [5]中國青年報.2000.4.5.

  [6]光明日報.1999.8.10.

  [7]國際金融報.2000.3.31.

  篇二

  《淺議教育公平問題》

  摘 要:在我國現階段的社會發展過程中,伴隨著政治經濟文化等的增長和社會的進步,教育問題在我們的社會和生活中顯得尤為重要。而教育問題中的教育公平則成為了其核心的問題。教育公平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基石,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前提。

  關鍵詞:教育公平 城市優先取向 資源配置 弱勢補償原則

  一、教育公平的內涵

  教育公平是一個歷史範疇,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含義。教育公平不等同於絕對的教育平等,更不是絕對的平均,而是一個包含了以平等為主要取向的相對的概念。他主要包含了以下幾個層次:教育權利的公平,教育機會的公平,教育條件的公平,教育水平的公平。

  二、我國教育公平的現狀和問題

  一城鄉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差距加大

  由於歷史原因、地理位置、自然資源、人文環境等各方面的差異,區域之間的經濟水平在不斷拉大,隨著城鄉之間收入差距的不斷拉大,農村的教育也與城市的教育在拉大。雖然隨著九年義務教育的逐漸普及,農村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整體仍然落後,教育機會不均等的現象依然嚴重存在。

  二學校之間的不平衡加劇

  學校間的不平衡表現在很多方面,比如:高考制度與方式問題,包括高考中的作弊問題、錄取的地區差異問題、高考方式問題等嚴重影響教育公平問題。高考招生錄取中,不同高校在不同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是不同的,甚至表現出巨大的地區差異性。如各地的區域化的招生。

  三、教育不公平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城鄉二元體制使教育發展更加不公平

  所謂城鄉二元體制是指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工業部門與傳統農業部門、先進城市與落後農村的巨大反差。中國的城鄉二元體制是在城鄉分治的行政建制基礎上形成的,包括戶籍制度、糧食供應制度、教育制度、就業制度、醫療制度、養老保險制度、勞動保護制度、人才制度、婚姻制度、財政稅收制度以及金融信貸制度等。這十幾種制度性的城鄉差異,將中國農民置於近乎二等公民的境地。城鄉二元化造成了城市繁榮,但使得農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存在著天壤之別。因此城鄉發展的差距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實施的城鄉二元體制。

  二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

  我國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東中西部呈階梯狀發展也是我國現階段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國情。經濟發展不均衡不僅包括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差距,還包括階層間的差距。各階層在財富收入上的差距直接影響各階層的受教育狀況,社會階層較高的人擁有豐富的物質財富資源,因此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接受優質的教育。而物質財富資源較匱乏的較低社會階層的人,在接受教育方面選擇的餘地會很小,因此階層之間經濟上的差距正在導致甚至擴大階層的教育差距。綜上所述,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也是影響教育公平性的重要原因。

  三制度性原因

  制度性的原因主要是指一些教育路線、方針、政策的出臺在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同時更加加劇了教育的不公平,這些路線、方針、政策直接指向的是我國的教育事業,與教育公平問題有著直接相關的聯絡,因此可以把這些原因稱之為制度性原因。

  四、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措施

  一政府必須承擔起教育均衡發展的主要職責

  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關鍵在政府,作為政府要為每一個學生提供一種公平的教育機會。首先在法制建設上,國家應通過立法程式,把促進教育公平的方針政策、制度等用法律形式保障,使之成為整個國家的意志和全社會遵循的準則;其次政府應建立教育政策導向機制,實行教育經費傾斜政策,儘可能加大對弱勢地區、弱勢學校的財政、師資方面的扶助力度。

  二加快城鄉一體化,消除二元結構

  目前存在的教育發展不均衡已成為教育整體水平提升的一大制約因素,而教育不均衡的突出表現在於城鄉教育之間,城鄉教育不能一體化。因此需要:第一,在辦學條件上必須實現均衡。減少甚至消滅弱勢學校,使每一所中小學校都能按照法定的標準,規範化辦學,從而形成一個公平競爭的教育環境。第二,在師資隊伍調配上必須實現均衡。加強農村學校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廣大農村學校教師的綜合素質並通過學校之間師資輪換調整,保證學校之間的師資力量和教育水平的相對均衡。

  三均衡教育投入比例,合理配置資源

  教育公平的相對性來看,國家教育政策的取捨和偏差,會對教育公平產生直接而深遠的影響。國家進行教育投入需要考慮投入的均衡性,跳出固有的“城市中心論”、“發達地區論”的禁錮,要適當地在落後地區、農村地區的教育投入上有一個傾斜,促使農村及落後地區的教育得到健康發展,縮短城市及經濟不發達地區的教育水平差距,以實現教育的起點公平。

  四加強教育入學體制的改革

  現行的考試製度過分側重於精英教育,同時在考試製度的某些環節也存在著不合理性。應試製度改革的發展趨勢應該是從效率優先走向公平優先,繼而走向公平與效率的兼顧與平衡。實現學校與學生之間的資訊對稱,最後在科目和內容改革中適當增加能力和素質測試的比重,維護教育的機會公平。

  五建立和健全教育補償機制

  在現階段的中國,強勢與弱勢群體間的教育差異很大。國家有必要對弱勢群體進行一些補償,這就是羅爾斯的“補償原則”。在目前明視訊記憶體在著教育資源分佈不均衡、教育環境存在巨大差異的情況下,廣大農村、 中西部地區和城鄉弱勢群體應當獲得相應的教育補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平等對待、機會均等。同時國家可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擴大教育補償範圍,擴大國家所允許的、免收學費學科的範圍,鼓勵學校招收貧困生、流動人口、貧困階層子女入學就讀。

  參考文獻:

  [1]郭元祥.對教育公平理論問題的思考.教育研究.20023:21.

  [2]王本陸.教育崇善論.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1.

  [3]顧自安.制度主義的公平觀――一種"統合公平".200412.

  [4]謝新國,周敦文.論教育公平與構建和諧社會.湖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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