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安全管理措施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6日

  現今社會的改革和經濟的發展,城市的人口大量流動,很多人都是租房住的,所以要加強對社群出租房的管理,做好安全防範措施。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資料,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一、本規定所稱的出租房,指產權屬於小區,出租或出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各類房屋。

  二、房管所對出租房實行安全管理,即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制度。

  三、院內的住房原則上不得對外出租,特殊情況需要出租的,必須徵得中心領導的同意,並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辦理有關手續。

  四、院內商房出租,應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向治保大隊登記備案。

  五、房屋出租應本著“誰出租,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出租房屋使用的檢查和監督,以防發生違法事件。

  六、房屋出租的安全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證件的承租人。

  2.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時,合同要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同時要求承租人辦理暫住戶口登記手續。

  3.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疑要及時報告派出所。

  4.停止租賃,須辦理登出手續。

  七、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責任:

  1.承租人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分證和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政府的證明,單位承租的需持有單位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明和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

  2.房屋承租後,承租人應在10日內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手續。

  3.嚴禁在承租房內進行賭博、嫖娼、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4.房屋內嚴禁儲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6.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

  八、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1.出租人違反規定擅自出租房屋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收取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按房租月租金五倍以下的違約金。

  2.承租人不履行安全責任,收取月租金十倍以下違約金。

  3.違反本規定,構成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處理。

  出租房屋住戶安全須知

  1.為了確保居住環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實行實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須向房東提交身份證,提前進行資訊核對,但房東對身份證資訊進行保密,房內不管住幾人,都必須逐個登記。

  2.租戶入住前必須支付當月租金和押金。住後不滿月退房的將不退還當月房租,如需退房請提前通知房東,退房時將水電費結清後,屋內設施沒損壞方可退還押金。

  3.租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房租費。如拖欠5 日內不及時交納房租費的,房東將視為自動退房處理,此房將重新轉租給他人。

  4.自房屋出租之日起,房屋內所用設施如損壞由租戶照價賠償,設施包括:門、窗、木桌、床、燈泡、水龍頭、水管、水錶、閥門、門鎖等。禁止在室內釘釘子、掛畫。5.租戶要注意用水用電安全,做到人走斷電,防止火災。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電器和大功率電器產品,造成電路損壞或釀成火災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及賠償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租戶要注意節水節電,不浪費資源,離開房間時自覺關閉所有電器裝置和水龍頭

  7.請住戶千萬不要將紙巾、布等雜物丟入廁所,否則堵塞下水道將由租戶自行解決。

  8.請各位租戶愛居住環境,不得在房屋內樓梯間和走道的牆面上塗寫及留下腳印和汙漬。為保持室內乾淨的衛生環境,如屋內有做鈑的租戶,請儘量不要把牆面燻黑,儘量保持廚房的整潔。

  9.為了大家的健康衛生著想,請各位租戶不要養各種寵物如:狗、貓......

  10.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垃圾袋再帶下一樓垃圾桶內,剩菜、剩飯及衛生紙巾不能丟入便坑內,如發生汙水管道堵塞將由租戶負責。

  11.各出租房的門前樓道必須保持乾淨,不得向樓道內亂扔垃圾,亂倒灑水,請勿在過道或樓梯間擺放個人物品,如發現此舉將要求租戶退房。

  12.嚴禁在屋內販毒吸毒,賭博、酗酒、滋事,賣淫嫖娼,存放易燃危險品和棍棒,刀具,槍支等武器,一經發現如發現馬上打110 舉報,扭送公安機關。

  13.夜間晚歸的租戶不得大聲喧譁,吵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4.租戶入住前已配發房間鑰匙和一樓大門鑰匙,如一樓大門打不開,可告知房東,但晚上12 點後不能打擾,如鑰匙丟失,應照價賠償,如晚上強行損壞大門將被視為盜竊,馬上報警。

  15.各租戶在出門前,要注意檢查門窗是否鎖好,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免丟失。

  16.為了大家的安全,各租戶出入時請將大鐵門鎖好,以免小偷有機可乘。以上事項請各位租戶給予配合,謝謝合作!

  出租房安全責任書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賃房屋地址: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並負責管理。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若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裝置關閉,將菸頭等明火物熄滅,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8、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9、乙方在租憑期內應有自我保護意識,以自身安全為主,若出現自殺或他殺現象與甲方無關。

  10、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注: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字確認: 承租方簽字確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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