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公務員法學常識題及答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法學常識是國考公務員考試必考題型之一,考生在備考期間需要平時多加積累,多進行試題練習,以下就由小編為你提供國考公務員法學常識題幫助你練習提分。

  國考公務員法學常識題***一***

  1、>某市>勞動>部門發現某玩具廠使用一批不滿15週歲的學徒工。對此,>勞動>行政部門擬採取的下列哪一項措施不符合法律規定?*** ***

  A、責令僱主改正,並處以***5萬元

  B、責令僱主解除勞動合同,遣返這批學徒工

  C、責令僱主承擔遣返費用,並給予經濟補償

  D、收繳僱主在非法用工期間的經營所得

  2、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選項中不屬於附加刑的是*** ***。

  A、罰金

  B、沒收財產

  C、驅逐出境

  D、剝奪政治權利

  3、西方法律格言說:“法律不強人所難”。關於這句格言含義的闡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凡是人能夠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對人所不知曉的事項,法律不得規定為義務

  C、根據法律規定,人對不能預見的事項,不承擔過錯責任

  D、天災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調整的事項

  4、張某騎摩托逆行,被交警李某攔下,李某口頭決定對張某處以200元的***,張某要求李出示書面處罰依據和***收據,李說張是無理取鬧,這一處罰決定,下列哪個說法正確的?*** ***

  A、無效

  B、違法

  C、可以取消

  D、決定不成立

  5、關於我國憲法,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不滿四十五週歲的公民不能被選為

  B、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各級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均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D、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國考公務員法學常識題答案

  1、答案: D

  解析: >《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明確列舉了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情況下,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作出的行政處罰***即“***”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等***,而“收繳僱主非法用工期間的經營所得”不在此列,故正確答案是D

  2、答案: C

  解析:

  >根據《刑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附加刑有三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但這不屬於附加刑。故正確答案為C。

  >本題相關知識點:

  >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於主刑適用,又可以獨立適用。在附加適用時,可以同時適用兩個以上附加刑。在獨立適用時,主要是針對較輕的犯罪。

  3、答案: C

  解析: “法律不強人所難”是一句古老的法諺,它的意思是法律不強求不可能的事項或法律不強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履行的事項。這是期待可能性理論的核心所在。法律不以“聖人”的道德情操要求眾人,但法律不阻礙進步,故法律也不能以“小人”的標準去定分止爭。要求人們對不能預見的事項履行義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要求人們對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承擔責任也就是“強人所難”。所以法律規定,人對不能預見的事項,不承擔過錯責任,這正是“法律不強人所難”的體現。故答案為C。

  4、答案: D

  解析: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1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本題中口頭處罰使得處罰決定不能成立。既然是不成立,即視為行為根本不存在,不產生對其合法性、有效性等方面的任何評價。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B

  解析:

  《憲法》第2條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B項說法錯誤,故本題答案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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