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考試知識點
財經法規的教學要突出基礎理論知識的應用和實踐能力,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匯兌的概念和分類
匯兌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匯兌分為“電匯”和“信匯”兩種。
匯兌結算適用於各種經濟內容的“異地”提現和結算。
二辦理匯兌的程式
1.簽發匯兌憑證
簽發匯兌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表明“信匯”或“電匯”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
5匯款人名稱;
6匯入地點、匯入行名稱;
7匯出地點、匯出行名稱;
8委託日期;
9匯款人簽章。
2.銀行受理
“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3.匯入處理
“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
三匯兌的撤銷和退匯
1.匯兌的撤銷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2.匯兌的退匯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已經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退匯。
匯入銀行對於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立即”辦理退匯。
匯入銀行對於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轉匯銀行”不得受理匯款人或匯出銀行對匯款的撤銷或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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