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代婚嫁習俗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5日

  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婚俗更是中國傳統文化重要組成部分。大家知道安徽的結婚習俗有哪些嗎?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父母之命

  無論高門大族或平民百姓,兒女婚姻大事基本上是由男女雙方父母決定。這種封建的包辦婚姻,有的是“指腹為婚”,即雙方兒女出生前就為其安排了婚姻。有的是兒女在孩提時,就為之訂婚,如娃娃親、童養媳,兒女成年時,父母就張羅代辦其婚事。“指腹為婚”如雙方生男,結為兄弟;雙方為女,即結為姐妹。

  30 年代以後,在民主主義的思想影響下,傳統婚俗有所改變,如父母選擇兒女婚姻物件之後,適當徵求兒女的意見,但最終還是父母決定,尤其是父親說了算。由於男女雙方在婚前缺乏瞭解和愛情,只有在婚後的長期家庭生活中,才逐漸相互瞭解,也有部分建立夫妻情誼;但其中也有不少家庭因此陷於不幸的深淵,而釀成了多少悲劇。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門當戶對

  家長為兒女擇婚,一般都要了解對方的門戶,做到門當戶對。門戶即是家庭的社會地位、經濟實力、文化素質***如書香門弟***等;還有門風即勤勞、儉樸、忠厚等家風。平民百姓議婚,不攀“高門坎”,有自己的門戶標準:“高門對高門,笆門對笆門”;“窮和窮相好,富和富相交”。公教人員也多願彼此的子女相互攀親。由於城市與農村之間的區別,家居城市者是吃商品糧,就業較易,因而城市家庭相互結親。這是政治經濟條件對婚姻的制約。

  同姓不婚,是各地普遍的習俗,有些地方在同姓的五服之外,仍可聯姻,有些地區***如霍山等***異姓間的舒、沈、何、韓、劉、趙等兩姓中均不婚。可能由於封建家族矛盾和傳統習俗所致。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婚齡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具體婚齡,各地不一致。建國前偏重早婚,皖南石埭***今石臺***一帶,有“十二爹,十四娘”之說。皖中和縣一帶的俗話說:“男長十六當家漢,女長十五當家婆”。大抵男女到十五、六歲,即認為已達婚齡,男女即可娶嫁了。一般要求是男齡要大於女齡,如五河等地俗話說:“女大五,如老母”。而淮北、皖西等地農村興抱“等郎媳”,兒子未出生,就先抱女孩在家“等郎”,這既是吉兆,又可由小女孩帶養“小丈夫”,以致男女雙方年齡差距很大,思想感情不協調,家庭破裂者不少。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託媒提親

  當男女雙方到婚齡時,雙方家長認為門戶相當,男方可委託媒人向女方提親,也有女方向男家提親的。媒人要由“全福”之人擔任,要求是雙數二至四人為宜,即所謂“四大媒紅”,其中有主媒和陪媒。媒人提親,主要介紹雙方情況,談論男方或女方時大都有誇大喧染之處。俗話說:“媒人不扯謊,坐下沒得講”。又說“會做媒的兩頭瞞”,“十媒九謊”, “媒婆”一張嘴,會吹又會哄”等等。這些***,常坑害不少青年男女。託媒提親,稱為“起媒”或“起紅”。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合八字

  提親後,將男女雙方的生日,年月日時等和生肖,由家長寫在草紙上,由媒人轉交對方,再由“算命”人推算,合婚是否犯“沖剋”,如所謂“火克金”;“雞不能配猴”、“雞見猴,夜夜愁”; “龍不能配虎”說“龍虎相鬥”不吉利。還有“男屬羊,抖抖忙,女屬羊,守空房”“鼠馬相沖”等等。如犯“沖剋”,即使兩相情願,則不能結親。這是江湖術士的五行生剋之說,來判定男女雙方的婚姻大事。這對婦女則極為不利,如女方屬虎,則所謂“主殺夫”、“主殺公婆”之命。被視為“八字”不好,就在婚事上設定了一道嚴重的障礙。故女方家族往往買通江湖術士改出生時間,變“相沖相剋”為“相生相旺”。因有“十女九不真”的說法。合“八字”後,男女雙方的婚事就可初步定下來。在皖南績溪一帶,合“八字後”,男女生辰八字用紅紙寫好,謂之“紅書”,雙方互送一份,各放在自家的“灶神”面前,經過三、五日,如家中平安無事,便認為婚事已得到“家神”的“默許”。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相親

  合“八字”後,由媒人與女方家長約定,擇日由媒人陪同求親男子到女家,拜見女方父母長輩,讓女方家長親自看到男方的外貌、風度、見識修養,以及家庭情況等等。男女雙方也可乘機偷覷一眼,不能直接晤談。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相家

  由媒人帶女方本人到男家,和男方父母見面。“相親”是由女方父親接待查詢,“相家”就由男方母親唱主角了。男方母親邀該女到內室探詢,細心觀察她的衣鞋和裝飾,以測定她的針線功夫和衡量品性。女方則藉此細察男家的屋宇和陳設,尤其是新房中的傢俱的裝置,這是涉及男女兩方今後共同生活的直接利益。皖西一帶,女到男家,男方父母滿意,便以糖水代茶,還要添幾樣葷菜,招待吃飯,臨別時饋贈見面禮。如女方喝了糖水,吃了酒飯,受了錢物,就顯示女方已完全同意。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過庚

  又名傳庚、傳帖、下定。男女雙方同意婚事後,就要辦理訂婚手續,所謂過“庚帖”,“庚帖”又名“紅綠簡”、“鴛鴦書”、“允求書”、“小書子”,是詳載男女雙方姓名、生辰八字以及雙方父母姓名的喜帖。最早的庚帖還得寫上祖宗三代的姓名。喜帖的格式:外用大紅封套,內裝大紅單帖和大紅全扣各一紙。全扣封面、封底印上龍鳳呈祥的金色圖案。男方在單帖正中寫上“恭求”二字,下款寫“姻教弟×××偕室×氏頓首再拜。女方則寫“敬允”二字,下款稱謂相同。全扣折三疊,當中一疊正中寫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男方稱“乾造”,女方稱“坤造”。故男又稱“逑書”,女方又稱“允書”。封套正中,還要寫上“百年秦晉憑紅葉,一路榮華到白頭”,“天成佳偶,永結同心”等吉祥語句。過庚由雙方商定吉日,上午由男方填好“逑書”,放入庚帖盒內,備辦彩禮,請媒人送至女家。女方隆重接待;填好“允書”以後,連同“逑書”放進庚帖盒,陳放堂屋的香案上,點好香燭,燃放鞭炮,由女方父親先向祖靈行跪拜禮,後向媒人行拱手禮,以表謝意。然後請媒人入席,宴會畢,媒人攜庚帖盒返回男家,女方亦回贈禮品。男方亦設宴隆重謝媒,跪拜祖先時,男本人得隨父親向祖靈行禮,並向媒人行大禮。“過庚”完成之後,雙方婚事就正式定下來了。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下聘禮

  又稱“過禮”、“行聘”,古時稱 “納采”。男女雙方訂婚之後,接著就要下聘禮,男家擇吉日正式向女家饋贈彩禮。這是傳統婚俗中的重要禮節,婚事成敗,往往取決於此。皖西南一帶,事先通過媒人,由男女兩方家庭協商,討價還價。女方同意後,男家開出禮單,載明禮品的品種與數量,託媒人送交女家,或於送禮品時附入喜柬之內。男方下聘禮品與女方陪嫁妝奩有直接聯絡。皖西一帶俗話說:“上等人家,賠錢嫁女;中等人家,將女嫁女;下等人家,賺錢嫁女”。這說明了以家庭經濟情況來決定聘禮與妝奩的比值的。有的地方,雙方約定時間、地點後,將禮品和妝奩互相交換。大多數地區,是先下聘禮,禮品分乾禮和非乾禮。乾禮是彩禮銀和新娘衣物,非乾禮是豬肉、雞、魚、糕點、糖等食品。彩禮銀的多少,各地都有講究:皖南一帶為一百零八元;淮北鳳台一帶為六六元,稱為“六六”大順;皖西一帶,以二十四元為一個“禮”,一般不少於兩個“禮”,也有多至八個“禮”。這都是以銀元計算的。新娘衣服包括單、夾、棉衣全副行裝各一至數套,六安一帶要送紫色衣服一套,叫“五子衣”,是新娘成婚時必穿的衣服。飾物包括手鐲、耳環、戒指等,金質為上等禮,其次為包金或銀製。非乾禮一般要送豬肉一刀,粑一千,雞、魚、糕點都要雙數。六安地區還要送公鵝一隻,曰“催妝鵝”,女家配母鵝一隻,送回男家。這對鵝永不能宰殺,意為預祝夫妻白頭偕老。合肥地區還要送茶葉若干斤,據說茶葉味苦,女家嫁女是苦味。並祝賀新婚夫婦先苦後甜。徽州祁門一帶稱下聘為“提籃子”,每個籃裝“四包禮”***豬肉、麵條、魚、蛋之類及其它糕點,根據女方至親多少而送籃若干個,是送女方父母及主要親戚。受禮者在女方舉行婚禮時,都要贈送新娘衣物,俗話說“吃了餅子,套了頸子”。男方送禮的同時,要送女方衣服若干套***。

  下聘時,要附送喜柬***或拜帖***,喜柬用紅紙封套,內裝紅箋,一般要十封喜箋,曰“全柬”,有固定格式。如給女方父親的,上書“大德望尊親家某府某某先生閣下”,下書“姻教弟某某頓首再拜”,另附禮單註明品種和數量。

  聘禮備齊後,裝入抬箱***贈送禮品的專用“凹”字形抬箱***和籮筐內,上面放柏枝、紅棗、桂圓、花生等象徵吉祥的什物。抬箱、籮筐外都要貼上紅紙寫的“喜”字,請媒人及腳伕送到女家,女家放炮竹迎接,並給抬工紅紙包。如女家住大村子裡,還要將新娘衣服、飾物陳列堂屋,供賓客鄰居觀賞。

  下聘後,凡不在當年結婚的,以後男方每年還要給女家送三節禮,即於端午、中秋、春節給女方父母送四色禮。

  安徽傳統結婚習俗之選定婚期

  又稱“擇日子”、“擇吉”、“報日”,也叫“過大書子”。由男女雙方商定,請“算命”先生擇定辦理婚事的喜日。傳統婚禮極重視選定“黃道吉日”;所謂“黃道吉日”,是依據星命之說,把日子分為建、滿、平、收***黑道日***、除、危、定、執***黃道日***、成、開***非黃黑道日***、閉、破十二種,按天輪迴。其中“黃道日”為“吉日”,傳說是“吉神”,即青龍、明堂、金匱、天德、玉堂、司命等值日的時間,就能百事大吉。而“黑道日”則是所謂“凶日”,是不宜辦喜事的。淮北一帶,習用傳說中大禹結婚、生啟那幾天的日子為喜日,即三月壬日,四月辛日,六月甲日,七月癸日,這是由於淮北水災頻仍,人們懷念古代治水英雄大禹的治水業跡,就以傳說中大禹娶妻生子的日子為吉慶日。皖西六安一帶,習用“二”***成雙***、“六”***高官厚“祿”、六六大順***兩日辦理喜事,忌諱“四”***諧音“事”,怕出事故***、 “七”、“八”、“九”***俗話七不出,八不歸,九日出門招是非。還有八為“八敗星”值日等***日,認為都不是吉日。合肥地區選擇婚期,要請算命先生把新人夫婦和兩家父母的生辰八字一起推算,謂之“周堂擇日”。一般是如果找不到人擇吉,就選定雙月雙日,但三十日“盡頭日”,不能用。另外,各地所擇日期,都是兩個日子,上半月一個日子,下半月一個日子,供女方母親挑選,意在避開新娘的月經期,選擇吉日,儘管含不少迷信雜質,而都是反映群眾心理,體現了對新婚夫婦同偕到老的良好祝願。婚期選定後,用紅紙寫好,男家備四色禮,請媒人送達女家,雙方即忙於婚禮的籌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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