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區供用電管理方式探析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30日
論文關鍵詞:供電 使用者 電網 管理
論文摘要隨著供電企業.一戶一表’,改造工作的分步驟進行,直抄到戶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的電價實行了同網同價,這讓廣大的居民用上了明白電、放心電、舒心電。但目前城市中仍有一些較偏遠、較貧困的區域和一些由物業小區、機關、企事業自供或轉供用電的客戶,還未由電力部門直接抄表到戶,存在著管理混亂、電價混亂的現象。本文就如何解決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隨著電網經營企業對城鄉電網改造的不斷深入,用電客戶的供電質量和供電可靠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直抄到戶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的電價實行了同網同價,這讓廣大的居民用上了明白電、放心電、舒心電。但目前城市中仍有一些較偏遠、較貧困的區域和一些由物業小區、機關、企事業自供或轉供用電的客戶,還未由電力部門直接抄表到戶,存在著管理混亂、電價混亂的現象,客戶投訴反映較多。供電企業根據產權界定劃分,卻又無法進行監督管理。未直抄到戶的居民用電客戶了大多希望供電企業能按網改標準將用電改造到位,但由於受資金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供電企業的“一戶一表”改造工作是分步驟進行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如何最終讓所有的居民客戶都享受到電力部門的“平等待遇”,如何讓供電企業在電網建設等方面能良性運轉,這些問題都確實有待我們去探討。
1. 1、l0kV專變供電方式
居民使用者用電由物業小區或機關、企事業單位自供或轉供代管,這種供電方式對供電企業來說,可以講是利多弊少。因為這種方式可以減少電力門抄表、收費等環節的工作量,供電成本相應減少。實行這種供用電方式的單位,有多方面因素的考慮。目前許多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並未完全分開。開發商建設居民住宅小區時選擇專變供電,售房後,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在管電方面,通過加價,可以帶來一定收益。效益較好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往往在水電方面,對本單位職工給予優惠補貼,因此選擇專變供電。
1. 2、先上專變後無償移交的方式
有些大的房地產開發專案,根據供電營業規則中用電容量方面的要求,在臨時基建時一般先上專變,待基建完工後,馬上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經供電企業驗收合格後將專變、低壓電纜線路、表計等配電和計量資產全部無償移交給供電企業。這種無償移交,既增加了供電企業的固定資產,又減少了小區物業管理中用電日常維護管理及損耗費用。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達到了“雙贏”的效果。
1. 3、就近接公變電源方式
直接按“一戶一表”標準安裝到位,一些小的房地產開發專案,僅新建一至二棟住宅樓,戶數一般在20-40戶之間。如果新建住宅樓附近有公變,且公變容量能滿足其供電的要求,供電企業一般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直接安裝到戶用電。當然其立戶費用全部由開發商負責。
2. 1、新建住宅使用者能否直接在公變上接電的問題
國家在2001年已經下文取消了配電貼費,而由電網經營企業給政策,向商業銀行貸款進行了“兩網”改造,然後還本付息。為了搞好電力優質服務,供電企業對一些居民聚居的地方基本上已將公變安裝布點到位。新建居民住宅小區用電能否直接在公變上接電,可接多少容量、多少戶,公變投資如何補償,這些在電力法律法規上未明確規定。供電企業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一般根據小區附近公變的容量、己接負荷情況來考慮能否接,接多少戶的問題。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將房子建起來後,就到供電企業申請要求按‘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立戶用電。一般來說,我們要求開發商上專變供電,然後再按“一戶一表”改造到位,經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電力部門管理。但如果新建住房處公變負荷較輕,暫只接幾十個住戶,同時,如果新建住宅戶數又只有幾十戶,公變尚能承受,供電部門會考慮讓這些使用者在公變上接電。當然,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會想辦法按“一戶一表”模式在公變上直接立足。因為按此模式,不投資安裝變壓器,即使低壓外部工程費用及計量裝置等費用全部加起來,平攤到每一戶,一般也只有1000元左右,按80戶計算,投資總共只需8萬元左右。而如果先安裝一臺315kVA的專變,然後進屍‘一戶一表”改造,再移交,其費用最少需巧萬元以上。這樣一算,供電企業就不應該讓這些使用者在公變上接電。但問題也來了:若開發商將住戶化整為零,似乎可以在公變上接***如分期分批接***。作為單個的住戶來說,使用者的用電裝置容量一般在4kW及以下,按照供電營業規則第八條規定,可採用低壓220V供電,即允許客戶從公變低壓接電。如果開發商統一辦理的話,戶數如果是80戶,按平均每戶3kW用電裝置計算,則有240kW的總容量,按照供電營業規則第九條規定,總容量己超過100kw,需採用lOkV高壓供電,即採用專變***容量需在315kVA及以上為宜***供電較為合理。由於省級電網經營企業目前尚未對此做出一個較明確的界定,加之在立戶報裝的環節中,一些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或可操作性不強,這就給房地產開發商一個“鑽空子”的機會,出現一些新建住宅***80戶以下***使用者直接在公變上立戶用電,而公變投資又未合理補償***無依據和標準***的現象。
2. 2、新建輸配電網路資金如何合理補償的問題
在城市的一些較偏遠的開發區域,即使小區開發商想直接上專變用電,但由於存在區域用電負荷不大,距城區主配電網路距離遠等因素,如果讓開發商上自建高壓配電工程,可能費用高得讓開發商無法承受。用電是客戶的權利。供電企業為了搞好優質服務,從長遠考慮,一般會考慮先期將輸配電網路建設好。如果單靠電量電費的收益,可能很長時期裡供電企業都無法將這些投資收回來。是企業就應該講收益,但這些先期投資資金如何合理分攤補償回收回來,這些在電力法律法規上卻未明確規定。
2. 3、低壓“一戶一表”供用電帶來的管理成本升高的問題
無論是列入國家計劃的兩網改造,還是新建住宅區使用者“一戶一表’,改造,實行直抄到戶,都增加了供電企業的生產管理成本。一方面供電企業為了提高供電可靠率,搞好優質文明服務,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進行電網建設,一方面還要在日常的抄表、收費、維護管理等方面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兩網改造資金的還本付息的壓力特別大,電價中加收的2分錢遠遠不能滿足還貸需求。這些困難如不解決,就會嚴重製約電網經營企業的發展。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原來實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專變轉供或自供的居民住戶會逐步實行“一戶一表”改造,最終由供電企業直抄直管到戶;新開發的商品房、住宅小區也多會直接採用“一戶一表”用電,直接由供電企業進行管理。這是電力服務社會化管理的一種必然趨勢。可以預見,今後供電企業直抄到戶的使用者會越來越多。而電網經營企業在企業管理現代化的過程中,會逐步實行減人增效的管理方式,加大供用電管理的科技含量。電網經營企業資產規模增大後,其經營成本會越來越大,必須想辦法增加其經營收入,才能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同時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 1新裝使用者收取“初裝費”或配電貼費
對於房地產開發的新建商住樓或住宅小區,按照新裝增容的容量或戶數,按一定標準收取一定的“初裝入網”費或貼費。這筆資金由供電企業專項管理,統籌規劃,全部用於新建住宅區的電源建設及“一戶一表”工程材料、施工費用。不管戶數多少,全部由供電企業公變低壓供電,直抄到戶。這樣一來,就可以避免出現有的住宅小區接公變,有的小區上專變,到戶電價差異大,立戶費用不等,客戶享賈“不平等”待遇的現象。
3. 2擴大收取容量電價電費的範圍
在現行電價中,只有大工業使用者執行了容量***需量***電費,電網經營企業應該吸收國外電力企業的電價收取和管理的先進經驗,逐步推行對所有使用者收取容量電費。試想,一個居民客戶的電錶,如果連續幾個月不用電,我們供電企業卻仍需照常每月上門抄表收費,無形中就需付出成本。服務是有價的,既然供電企業提供了有價值的服務,就應該通過貨幣的方式將這種服務體現出來。無償服務或優惠服務,只能做為促銷或樹立良好形象的一種手段。當然,對於居民客戶,容量電費或“月租”費,不能收得太高,如果每一個居民電錶戶,每月能收取一定量的“月租”費,這對加強供電企業的抄表、收費、維護的管理都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一箇中等城市,按10萬個直抄到戶的客戶計算,如果每戶收2一5元的“月租”費,每月就有20--50萬元費用,電網經營企業完全可以利用這筆錢聘請一個社會化、專業化的抄表公司來管理居民客戶的抄表、收費等業務。也就不至於被越來越多的居民客戶的抄表、收費等業務壓得喘不過氣來。新建住宅***小區***的住戶,在用電立戶及後續管理上,都給供電企業帶來了不少有待探討和解決的問題。如何合理地收取一些費用,以維持供電企業的正常運轉,搞好優質供電服務,促進電網的可持續發展,而又能讓客戶承受得起,這確實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探討論證。必須在立法層面上不斷完善,儘快建立起一套新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法規與管理體系。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實驗室執行體系研究
現行電力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控制淺析
論文摘要隨著供電企業.一戶一表’,改造工作的分步驟進行,直抄到戶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的電價實行了同網同價,這讓廣大的居民用上了明白電、放心電、舒心電。但目前城市中仍有一些較偏遠、較貧困的區域和一些由物業小區、機關、企事業自供或轉供用電的客戶,還未由電力部門直接抄表到戶,存在著管理混亂、電價混亂的現象。本文就如何解決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隨著電網經營企業對城鄉電網改造的不斷深入,用電客戶的供電質量和供電可靠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直抄到戶的城鎮居民生活用電的電價實行了同網同價,這讓廣大的居民用上了明白電、放心電、舒心電。但目前城市中仍有一些較偏遠、較貧困的區域和一些由物業小區、機關、企事業自供或轉供用電的客戶,還未由電力部門直接抄表到戶,存在著管理混亂、電價混亂的現象,客戶投訴反映較多。供電企業根據產權界定劃分,卻又無法進行監督管理。未直抄到戶的居民用電客戶了大多希望供電企業能按網改標準將用電改造到位,但由於受資金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供電企業的“一戶一表”改造工作是分步驟進行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如何最終讓所有的居民客戶都享受到電力部門的“平等待遇”,如何讓供電企業在電網建設等方面能良性運轉,這些問題都確實有待我們去探討。
居民使用者用電由物業小區或機關、企事業單位自供或轉供代管,這種供電方式對供電企業來說,可以講是利多弊少。因為這種方式可以減少電力門抄表、收費等環節的工作量,供電成本相應減少。實行這種供用電方式的單位,有多方面因素的考慮。目前許多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並未完全分開。開發商建設居民住宅小區時選擇專變供電,售房後,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在管電方面,通過加價,可以帶來一定收益。效益較好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往往在水電方面,對本單位職工給予優惠補貼,因此選擇專變供電。
有些大的房地產開發專案,根據供電營業規則中用電容量方面的要求,在臨時基建時一般先上專變,待基建完工後,馬上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經供電企業驗收合格後將專變、低壓電纜線路、表計等配電和計量資產全部無償移交給供電企業。這種無償移交,既增加了供電企業的固定資產,又減少了小區物業管理中用電日常維護管理及損耗費用。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達到了“雙贏”的效果。
1. 3、就近接公變電源方式
直接按“一戶一表”標準安裝到位,一些小的房地產開發專案,僅新建一至二棟住宅樓,戶數一般在20-40戶之間。如果新建住宅樓附近有公變,且公變容量能滿足其供電的要求,供電企業一般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直接安裝到戶用電。當然其立戶費用全部由開發商負責。
2. 1、新建住宅使用者能否直接在公變上接電的問題
國家在2001年已經下文取消了配電貼費,而由電網經營企業給政策,向商業銀行貸款進行了“兩網”改造,然後還本付息。為了搞好電力優質服務,供電企業對一些居民聚居的地方基本上已將公變安裝布點到位。新建居民住宅小區用電能否直接在公變上接電,可接多少容量、多少戶,公變投資如何補償,這些在電力法律法規上未明確規定。供電企業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一般根據小區附近公變的容量、己接負荷情況來考慮能否接,接多少戶的問題。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將房子建起來後,就到供電企業申請要求按‘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立戶用電。一般來說,我們要求開發商上專變供電,然後再按“一戶一表”改造到位,經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電力部門管理。但如果新建住房處公變負荷較輕,暫只接幾十個住戶,同時,如果新建住宅戶數又只有幾十戶,公變尚能承受,供電部門會考慮讓這些使用者在公變上接電。當然,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會想辦法按“一戶一表”模式在公變上直接立足。因為按此模式,不投資安裝變壓器,即使低壓外部工程費用及計量裝置等費用全部加起來,平攤到每一戶,一般也只有1000元左右,按80戶計算,投資總共只需8萬元左右。而如果先安裝一臺315kVA的專變,然後進屍‘一戶一表”改造,再移交,其費用最少需巧萬元以上。這樣一算,供電企業就不應該讓這些使用者在公變上接電。但問題也來了:若開發商將住戶化整為零,似乎可以在公變上接***如分期分批接***。作為單個的住戶來說,使用者的用電裝置容量一般在4kW及以下,按照供電營業規則第八條規定,可採用低壓220V供電,即允許客戶從公變低壓接電。如果開發商統一辦理的話,戶數如果是80戶,按平均每戶3kW用電裝置計算,則有240kW的總容量,按照供電營業規則第九條規定,總容量己超過100kw,需採用lOkV高壓供電,即採用專變***容量需在315kVA及以上為宜***供電較為合理。由於省級電網經營企業目前尚未對此做出一個較明確的界定,加之在立戶報裝的環節中,一些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或可操作性不強,這就給房地產開發商一個“鑽空子”的機會,出現一些新建住宅***80戶以下***使用者直接在公變上立戶用電,而公變投資又未合理補償***無依據和標準***的現象。
2. 2、新建輸配電網路資金如何合理補償的問題
在城市的一些較偏遠的開發區域,即使小區開發商想直接上專變用電,但由於存在區域用電負荷不大,距城區主配電網路距離遠等因素,如果讓開發商上自建高壓配電工程,可能費用高得讓開發商無法承受。用電是客戶的權利。供電企業為了搞好優質服務,從長遠考慮,一般會考慮先期將輸配電網路建設好。如果單靠電量電費的收益,可能很長時期裡供電企業都無法將這些投資收回來。是企業就應該講收益,但這些先期投資資金如何合理分攤補償回收回來,這些在電力法律法規上卻未明確規定。
2. 3、低壓“一戶一表”供用電帶來的管理成本升高的問題
無論是列入國家計劃的兩網改造,還是新建住宅區使用者“一戶一表’,改造,實行直抄到戶,都增加了供電企業的生產管理成本。一方面供電企業為了提高供電可靠率,搞好優質文明服務,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進行電網建設,一方面還要在日常的抄表、收費、維護管理等方面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兩網改造資金的還本付息的壓力特別大,電價中加收的2分錢遠遠不能滿足還貸需求。這些困難如不解決,就會嚴重製約電網經營企業的發展。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原來實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專變轉供或自供的居民住戶會逐步實行“一戶一表”改造,最終由供電企業直抄直管到戶;新開發的商品房、住宅小區也多會直接採用“一戶一表”用電,直接由供電企業進行管理。這是電力服務社會化管理的一種必然趨勢。可以預見,今後供電企業直抄到戶的使用者會越來越多。而電網經營企業在企業管理現代化的過程中,會逐步實行減人增效的管理方式,加大供用電管理的科技含量。電網經營企業資產規模增大後,其經營成本會越來越大,必須想辦法增加其經營收入,才能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同時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 1新裝使用者收取“初裝費”或配電貼費
對於房地產開發的新建商住樓或住宅小區,按照新裝增容的容量或戶數,按一定標準收取一定的“初裝入網”費或貼費。這筆資金由供電企業專項管理,統籌規劃,全部用於新建住宅區的電源建設及“一戶一表”工程材料、施工費用。不管戶數多少,全部由供電企業公變低壓供電,直抄到戶。這樣一來,就可以避免出現有的住宅小區接公變,有的小區上專變,到戶電價差異大,立戶費用不等,客戶享賈“不平等”待遇的現象。
3. 2擴大收取容量電價電費的範圍
在現行電價中,只有大工業使用者執行了容量***需量***電費,電網經營企業應該吸收國外電力企業的電價收取和管理的先進經驗,逐步推行對所有使用者收取容量電費。試想,一個居民客戶的電錶,如果連續幾個月不用電,我們供電企業卻仍需照常每月上門抄表收費,無形中就需付出成本。服務是有價的,既然供電企業提供了有價值的服務,就應該通過貨幣的方式將這種服務體現出來。無償服務或優惠服務,只能做為促銷或樹立良好形象的一種手段。當然,對於居民客戶,容量電費或“月租”費,不能收得太高,如果每一個居民電錶戶,每月能收取一定量的“月租”費,這對加強供電企業的抄表、收費、維護的管理都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一箇中等城市,按10萬個直抄到戶的客戶計算,如果每戶收2一5元的“月租”費,每月就有20--50萬元費用,電網經營企業完全可以利用這筆錢聘請一個社會化、專業化的抄表公司來管理居民客戶的抄表、收費等業務。也就不至於被越來越多的居民客戶的抄表、收費等業務壓得喘不過氣來。新建住宅***小區***的住戶,在用電立戶及後續管理上,都給供電企業帶來了不少有待探討和解決的問題。如何合理地收取一些費用,以維持供電企業的正常運轉,搞好優質供電服務,促進電網的可持續發展,而又能讓客戶承受得起,這確實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探討論證。必須在立法層面上不斷完善,儘快建立起一套新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法規與管理體系。
現行電力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控制淺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