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如何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成為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歷史使命與重大任務。這是踐行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的範文,歡迎閱讀。
一:
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於10月20日在京召開,這次全會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的問題,受到了公眾廣泛的關注。
法治是現代社會最核心的價值、最突出的標誌,也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上就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並在隨後把依法治國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寫入憲法。經過十多年的實踐前行,中國社會在邁向法治國家的道路上取得豐碩成果的同時,也遇到了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成為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歷史使命與重大任務。在全新的挑戰下,十八屆四中全究竟會承擔了怎樣的使命與任務?
第一,重申依法治國的道路選擇。
一個國家走向法治之路要與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歷史文化傳統等等相匹配,簡單的“拿來主義”、人云亦云不僅行不通,還會引發更大問題。所以對於今日之中國來說,我們要通過依法治國讓我們的國體與政體更完善、更有效。因此,十八屆四中全會一定要重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也就是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是底線原則,不能在這個問題上犯“顛覆性錯誤”。
第二,明確依法治國的價值選擇。
在今日中國社會,依法治國有其基本的價值追求,這就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沒有憲法法律的權威,依法治國就沒有了前提;沒有人民權益的切實維護,依法治國就沒有意義;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能維護國家安全穩定,依法治國也就是擺設。這“四個維護”是貫穿四中全會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的基本要求,只有這樣,才能讓依法治國成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三,化解依法治國的當務之急。
今日中國已經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走了17個年頭,中國的法治建設已經遠非一張白紙,如何在既有的基礎之上,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四中全會的主要任務,這就需要在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與進展。比如,立法不能把“專門法”變為固化小群體利益的“部門法”;執法不能變成尋租逐利的選擇性執法;司法既不能受權力的干涉,也不能內部腐敗“吃了原告吃被告”;全民守法則有待於在全社會確立起法治的信仰等等。破解這些制約依法治國全面推進的瓶頸性問題,將是四中全會的主要著力處。
第四,勾勒依法治國的實施方略。
有了科學的頂層設計,還要有實現頂層設計的科學路線圖。這就是四中全會強調的“三個共同推進”和“三個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只有通過從嚴治黨、加強反腐,才能更好地依法執政;只有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才能建設法治政府。沒有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很難培育執行;沒有依法執政與依法行政的真正實施,依法治國也就失去了實踐基礎。同樣,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需要法治國家“先立其大”,而法治國家則通過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彰顯其國家品格、國家追求。共同推進、一體建設則事半功倍,各自為戰、單兵突進則勞而無功。
二:
今天,備受矚目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幕,議題早已確定為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面對當代中國行進的歷史新方位,面對人民對法治的期待目光,四中全會將在怎樣的深度和廣度上進行迴應?它又將在中國的歷史程序中築下什麼樣的里程碑?數日內,答案將揭曉。
今日之中國,已經進入全新的航域,身後是法律體系的基本完備,腳下是發展的新階段,周邊是上下打量的目光。社會精神層面,法治日漸成為共同的核心價值;人民物質層面,法治為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保駕護航乃是熱切期盼。從發展階段和實際看,這一期盼已經成為一個痛點與焦點。
這兩年,中央對老虎蒼蠅一起打,讓一批大貪小蛀們落馬,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為什麼?原因就在於,這些蛀蟲們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財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權力都在染指;有資源的地方,權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貪大吞,肆無忌憚。因此,打掉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把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裡,才會確保人民的果實落到人民的手裡。
也必須看到,人民要能享受到改革發展成果,路障不少。一個關鍵方面就是體制機制障礙。這些障礙,並不僅是因為滋生腐敗,更可能是因其制約而導致社會失去活力,導致發展成果被沙漏。因此,改革是必須推進的主旨。三中全會吹響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改革的紅利效應開始顯現。要把改革順利推進下去,就需要法治劃定保障軌道、堵住各種吞噬改革成果的跑冒滴漏。明確提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讓百姓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前景,更讓人們期待四中全會在改革方面烹飪的法治大餐。
社會生活中,公平正義如陽光、空氣,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從總體情況看,改革開放36年來,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的進步有目共睹。但是,還有一些地方的百姓遭受不法分子的欺凌,還有一些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而對群眾利益造成侵害。有的案件存在徇私枉法現象,人民群眾還難以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有的執法不嚴、選擇性執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這些都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逐漸蠶食著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和法治的信心。對此,我們又豈能讓人民失望?又怎能不迴應人民群眾的強烈期待,不給人民的信心注入法治的能量?
法治的最終呈現,應當是一種良好的狀態。當出現違法現象時,依法治之成為共識和行動。當人們解決問題辦事情時,法治成為共同價值和信念。誠然,我們知道這樣的狀態還很難一蹴而就,但是我們必須把法治匯入良性迴圈,使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在這個軌道上不斷向上攀升。四中全會就是這樣一個重大的匯入機制,它將使我們的法治更有質量,使我們的法治更有力量。如是,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就必定擁有健全的、剛性的法治軌道,就誰也奪不走,哪裡也漏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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