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罪與神隔絕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若不肯與罪隔絕,就只有與神隔絕。 信徒千萬不能輕忽罪,因為罪能使我們與神隔絕,不能得到神的喜悅和祝福,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基督教講章罪使人與神隔絕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基督教罪使人與神隔絕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賽59:1-2***

  一個信徒最怕的應當是怕得罪神,怕失去與神的交通,與神隔絕。被神掩面不看,這比什麼都可怕。因為遭遇任何難處,如果有神的同在、神的拯救,問題都可以解決。但若與神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被神棄絕就很可憐了。有人可能正處在這種光景之中,禱告不蒙垂聽,呼求不蒙拯救,離神很遠。因此有人陷入絕望之中,這是什麼原因呢?

  神是慈愛的,祂對我們的愛並沒有改變;但祂也是聖潔公義的,神與罪不能有交通,不能妥協。這樣,神的慈愛和神的聖潔、公義似乎有了矛盾,因此就有了十字架上神的兒子主耶穌的擔當。所以我們若再犯罪,將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就是傷透了神的心,叫神的慈愛不能臨到我們身上;並且祂的公義要刑罰我們。所以我們的罪雖有主擔當,但我們卻要認罪、悔改,才能得到赦免。若不肯與罪隔絕,就只有與神隔絕。

  信徒千萬不能輕忽罪,因為罪能使我們與神隔絕,不能得到神的喜悅和祝福,失去與神的交通。另一方面,什麼時候我們失去了與神的交通,也就證明我們是有了罪,必須要認罪悔改。若仍然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66:18***。唯有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基督教講章:罪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

  【賽 59:1-2】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以賽亞先知告訴百姓,目前的苦難是因著他們自己的罪。在這兩節經文當中就出現了四次“你們”,可見上帝並不是對他的百姓深陷苦痛無動於衷,也不是上帝無力拯救,他們的遭遇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

  在以賽亞書59:12下-13節: 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區不跟從我們的上帝。說欺壓和悖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當百姓向上帝認罪,緊跟著就是獲得的赦罪的保證,上帝應許親自拯救他的百姓,審判仇敵,與離棄罪惡的人立永遠的約。上帝的靈與話語就要永遠住在他的子民當中。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罪惡觸怒了聖潔的上帝,將我們和他分開。上帝是聖潔的,他不能忽視、開脫或容忍罪,把它當作無關緊要的。罪將人同上帝分割開來,在上帝和他所愛的人中間形成了一堵牆。怪不得這些罪惡令上帝生氣,他迫不得已尋求另一種方式使以色列人迴轉。帶著未經赦免的罪而死的人便同上帝永遠地分開了。上帝想要他們同他永遠的活著,但在他們的罪被除去之前,上帝不能將他們帶到自己的面前。你有沒有向上帝認罪,讓他把你的罪除去呢?你如果轉向神,他就能救你!

  在你我中間,我們可能沒有出現以色列的罪,但是小信,自義,驕傲,憂慮.....等,都會讓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願我們都能在聖靈來認罪悔改,【詩 51:17】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願聖靈光照我們,在主面前認罪悔改!願上帝賜福與你!以馬內利!福杯滿溢!

  基督教講章:人的罪與神的恩典

  如果沒有聖經的啟示,人無法瞭解自己的本相。不瞭解自己的本相,人只能在一種虛幻的狀態中生活,直到生命的終了。如果生命的終了,只是一種生物性的終結,一種時間上的戛然而止,或是一種“一死就了”的一了百了,那麼,人在有限的年日裡,活在一種虛幻的狀態中,過著今日有酒今日醉的“現實”生活,也不能不說是一種“瀟灑的活法”。然而,聖經—這本由神啟示,藉著先知與使徒之手而寫成的書,卻毫不留情地將人的本相與終極命運揭示出來了。人,作為神的造物,雖然自己並不情願,但卻毫無例外地必須面對自己的本相,以及和這種本相相關的終極命運。

  這個本相是什麼呢?人是罪人,罪帶來死亡***人活在與神隔絕的狀態中,就是活在靈性的死亡中***。筆者在另一篇文章中曾說過,人有兩個自己永遠解決不了的問題,一個是“罪”,一個是“死”。後者是前者的結果,解決了前者才能解決後者。人們遇到肉體中出現的癌細胞,可以用醫學的方法去對待它。但是對人靈魂中的“癌細胞”,醫學就無能為力,科技也無能為力,換句話說,這是一件人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人的“罪”就是人靈魂裡的“癌細胞”,正是它給人帶來了死亡。那麼,人可以走出這種可悲的狀況嗎?當然可以。同樣是這本揭示了人的本相的聖經,也給人開啟了走出這種狀況的希望之門。

  我們願意藉著新約聖經中的一段經文,將人的罪與神的恩典這兩樣內容,做一些說明。但願這篇文章能夠觸動你的思想與心靈。

  一、人的本相:“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這段經文是以弗所書2章1-10節。經文的前3節說道: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執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是聖經中描寫人類本相最清晰的一段文字。以弗所書的作者使徒保羅,把話說得直截了當:你們是死的,並且是因罪而死,也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雖然從聖經的上下文看,“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你們”是指得救之前的外邦人,但“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也是全人類的本相。犯罪墮落後的人類已經與神的生命隔絕。這裡的“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是指人類因著與神隔絕,已經落入一種靈性死亡的光景。而且,一個可悲的實狀是,人越是與神隔絕,就越是墮落犯罪;神若不主動伸手拯救,人絕不能靠己力掙脫罪與死的捆綁。

  罪***單數的sin***作為人的本性,在人生命中是一種君臨一切的權勢。人墮落後殘存的一點點良知,人在文化層面所擁有的一點點道德倫理規範,在這種權勢面前,脆弱無用,不堪一擊。人終其一生都是罪的奴僕,是一個替罪打工的“打工仔”,然後從罪那裡支取“工價”,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換句話說,人一生辛辛苦苦為罪打工,最後結帳時,拿到的“薪水”卻是永遠的死亡。

  人在替罪打工,實際上,就是在罪性的奴役下做出許多惡行。這惡行就是聖經中說的“過犯”***transpasses, transgressions***與“罪惡”***sins,注意此處為複數***。“過犯”的意思是,人偏行己路,不守神的律法,不喜悅神的道路,雖誤入歧途卻不思悔改。“罪惡”的本義是“***矢***不中的”,引申出的意思是,人因違背神的律法,所做的事情就都和神聖潔、良善、公義、美好的本性相悖,因此為神所恨惡。

  這些惡行都包括什麼呢?換句話說,人替罪打工都幹了些什麼事情呢?聖經羅馬書中有個清單:“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羅1:21-32***

  並且,“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雖然其靈性生命是“死的”,但他們對罪惡過犯來說卻是“活的”。也就是說,一有犯罪作惡的機會,他們就非常活躍,興奮不已,急不可待地要享受罪中之樂。使徒保羅指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是照著兩樣東西“行事為人”:一是“隨從今世的風俗”,就是這個罪惡世界的人生觀、價值觀,或世界的人生態度和標準;二是“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執行的邪靈”。

  人照著這兩樣東西“行事為人”,走的當然是一條滅亡之路。人“隨從今世的風俗”,就是要滿足“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翰一書2:16***。這幾樣東西,是人裡面罪性最具體的表現。國人這些年來道德倫理狀況的全面惡化,都和這幾樣東西的泛濫關係密切。但在人的諸惡之中,或諸惡之首,卻是對神的反叛,對耶穌基督福音的抗拒。

  已經蒙神拯救成為基督徒的人,看到前面提到的“悖逆之子”,沒有人敢說自己比他們更良善,道德更高尚,因為保羅接下來說,“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3節***“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意思是,我們以前也都是他們***那些悖逆之子***中的一部分。這是得著救恩的人,對以前之“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的認同。

  換句話說,照著我們有罪的本相,該當承受神的忿怒。為什麼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因為神“堅定而絕對公義地與罪惡為敵”***斯托得《羅馬書註釋》,99頁***;在罪惡與聖潔兩者之間,“神是不會保持中立的”;“他的忿怒是對罪惡存聖潔的敵意,拒絕容忍和妥協,反而公義地作出審判”***同上,95頁***。“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18***

  如果人們單看以弗所書2:1-3的經文,心中會不會感到絕望?又是“死在過犯罪惡中”,又是有邪靈在心裡執行的“悖逆之子”,又是要承受神公義刑罰與忿怒的“可怒之子”……這樣的信仰,好像在告訴罪人:你只有下地獄一條路。

  然而,是的,聖經接下來出現了一個“然而”。正是這個“然而”,使“死在過犯罪惡中”的罪人看見了光明與希望。

  二、神的恩典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4-5節***

  你注意到了嗎?這兩節經文開頭的“然而”,就好像黑暗中的一道光,懸崖邊上的一條路,使人絕路逢生。是的,這是一扇恩典之門。是人在絕望中的希望。這個“然而”所帶出來的是什麼資訊呢?它帶出來的資訊是:那位滿有憐憫的神,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滿有憐憫之神的出現,以及他兒子的捨己之愛,叫絕望之人***“悖逆之子”和“可怒之子”***,開始被撲面而來的恩典氣息所震撼。

  你讀到這裡,會不會想到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請記住,人生中有無數個“然而”。但你只要遇到一個“然而”就夠了。這個“然而”就記在此處。你本來已經徹底絕望,一隻腳在地獄的邊緣。然而,這個突然出現的“然而”,卻要引你遇見那位滿有憐憫的神。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這句話,本身就有著極其“豐富”的涵義。起初,神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類,當人因悖逆而落入“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狀態時,神就以他對人的愛與仁慈,尋找這個因反叛神而與之隔絕的族類,神在伊甸園發出“你在哪裡”的慈悲呼喚,也藉著對蛇***魔鬼的化身***的審判,宣告了他對人類的拯救計劃***參創世紀第3章***。

  這個充滿了神的憐憫的計劃是什麼呢?就是神差派他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如聖經所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站在罪人的地位上,在十字架上,代***表***罪人,替***代***罪人,為了罪人,以流血捨命為代價,完成了救贖的大工。原本要落在我們這些罪人身上的刑罰,反而由絕對聖潔無罪的耶穌承當了。我們是“悖逆之子”,基督卻以他對天父的順服,鋪平了使我們與神和好的道路;我們是“可怒之子”,基督卻以十字架上的甘願受死,平息了神公義的忿怒。

  基督就是神的憐憫!

  三、得救的途徑與救恩的目的

  在第8節中,使徒再一次重述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的真理:神的恩典,是我們得救的基礎。但他接著又說,“也因著信”。而且這個“靠著恩典,藉著信心”得救的這樣一個事件及全過程,“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8節***,“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9節***。

  保羅在以弗所書2:8-9兩節經文裡,把罪人得救的基礎和得救的途徑講得很清楚。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的意思是,我們這些“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自己在得救的事情上不能做任何事,就像一個身陷泥潭的人,不能提著自己的頭髮,把自己拉出泥潭一樣。人會在罪中掙扎,就像人在泥潭裡掙扎一樣。但掙扎不是得救的必要步驟;而且越掙扎就會陷得越深。因此,神因著他對罪人的憐憫,對罪人的大愛,就主動伸出拯救之手,把人拉出罪惡與死亡的泥潭,並把永遠的生命賞賜給他們。

  但是,神在為罪人預備了白白的救恩的時候,也為人預備了進入恩典的途徑。這個途徑就是“藉著信”。神為什麼也要賜給人信心呢?因為“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對神的救恩不會有反應。罪人不能生髮出叫自己得救的信心。人裡面所有的,充其量是可以讓信心的種子成長的土壤。神要救一個人,神的靈就會把信心放在人裡面。本著神的恩典,聖靈所賜下的信心,是藉著人的知識、情感、意志三個方面顯明出來的。聖靈會叫人先“知道”救恩的道路***即福音***,在叫人對耶穌基督的救恩“動心”,最後叫人願意接受基督為主為救主。

  當我們因信得救後,我們就知道,“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10節***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中時,是不可能行善的。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雖然得救不能靠善行,但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之後,我們的屬靈地位發生了巨大變化之後,我們就必須“行善”了。因為這是神救恩的目的。這正如提多書2:14所說,“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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