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辯賽中什麼最重要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6日

  辯論賽也叫論辯賽,還叫做辯論會。它在形式上是參賽雙方就某一問題進行辯論的一種競賽活動,實際上是圍繞辯論的問題而展開的一種相關知識的競賽,思維反映能力的競賽,語言表達能力的競賽,也是綜合能力的競賽。下面小編為你整理法律辯論賽中重要事項,希望能幫到你。

  

  我理解,所謂的辯論賽技巧就是在論辯規則之下,具有普適性的技巧和方法。在法律類的論辯賽中,往往是給定一個案例或者至少是一個法律方面的題目,控辯正反雙方基於法律規定、適用、定性等展開論辯,其中最重要的,當然還是辯論的內容,即必須要說理,建立一個清晰的邏輯體系,要將辯題中涉及的法律問題講清楚、說明白,這是前提和基礎,在此之上才談得到技巧和戰術,如果脫離說理,一味強調技巧,將成為沒有根基的詭辯,除非評委只是來看熱鬧的,否則必然不會取勝。

  那麼戰術和技巧這些套路又有什麼用呢?當然,由於辯論賽的特點就是讓雙方都有話說,不論是何種辯題,必然會有法律適用、事實定性的模糊地帶,給雙方發揮的必要空間,換句話說,誰的觀點都不是無懈可擊的,控辯雙方的觀點都不是真理,而辯論的技巧就要在本方邏輯說理的基礎上,在這個預留髮揮空間內,最大限度的達到短時間內說服評委的目的。參加論辯賽的隊伍,辯手的專業素質往往都是過硬的,又經歷了長時間的充分準備,因此最基本的邏輯體系構建和專業理論,各個參賽選手或者隊伍間應該說差別不會太大,這時套路就顯得特別重要了。

  法律類的論辯有一對一、三對三、四對四等多種形式的,一對一的相對簡單,並不涉及辯手間的配合問題,本文以目前實務屆論辯賽較常用的三對三為例,解析論辯技巧和團隊配合等具體套路。

  一辯如何完美陳詞

  一般情況下,人們往往認為一辯這個角色較為簡單,因為一辯是隊伍中第一個發言的,特別是控方一辯,是整場辯論的第一個發言者,他沒有駁斥的物件,要做的只是把事先準備好的稿子流暢地背出來就行了。但其實一辯這個角色要做好也並不容易。

  具體來說,一辯的立論要無懈可擊。就像我前面說過,每一方的論點其實都不是無懈可擊的,但是在破題的時候,每一方都要找出本方觀點最薄弱的環節,想辦法通過查詢觀點、引用理論甚至生活經驗等,找到自己的邏輯落腳點,使本方的觀點能夠自圓其說。這個破題的過程,當然不是一辯一個人的事兒,是本方隊員群策群力的過程,因為這是本方整場論辯的基礎,每一個隊員都要將本方的邏輯基礎爛熟於心,論辯中都要始終堅持,才不會出現自相矛盾、互相拆臺的現象,給人以一個整體的感覺。但一辯的任務是,如何能夠將本方的邏輯體系,在立論的時候,清晰地表達出來,讓人聽的過程中易於理解,聽過之後留有印象。這其實並不簡單,一般情況下,根據規則的不同,一辯的發言時間是兩分半到三分鐘,卻要將一個複雜的法律問題,在三分鐘內說得清楚、全面,往往都是感覺時間不夠用的,一般有以下方法可以借鑑:

  一是立論中要儘量避免複雜的法律問題。有的時候,理論的邏輯體系構建並不是只有一條路,可能有多種選擇,這個時候,最好就選擇一條最容易解釋清楚的路來走,儘量避開比較高深的法律專業概念和理論,讓非法律專業的評委容易接受,也讓自己在論證以及辯論的過程中,相對輕鬆。比如曾經有一個論辯案例,是會開車有駕駛證的A在小區裡指導不會開車沒有駕駛證的B練車,B錯把油門當剎車,撞死了C,辯題是A是否構成犯罪。從控方的角度,我們的第一印象是A構成一個不作為的犯罪,A對B有監督並且阻止的義務,其沒有正確履行而導致了死亡結果的發生。但破題過程中發現,這個案例還可以從作為的角度來闡述,A指導、鼓勵並陪同B駕駛都是作為行為,而這個作為行為本身就是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的並導致結果的發生,而顯然,不作為理論性較強,在一個論辯過程中,論證一個作為犯罪比論證一個不作為犯罪相對容易得多,因此最終我們選擇了論證作為犯罪的立論方式。

  二是陳詞語言要吸引人。立論陳詞的主要任務就是邏輯體系的構建,又是大段的陳述,相對比較枯燥,因此語言一定要兼具優美和易懂,換句話說,就是要讓觀眾聽著不累。要將深刻的立論用別人聽得懂的語言表達出來,並且陳詞與結辯不同,不是太需要價值的昇華和煽情,因此要避免使令人費解用長句,用乾淨利索的短句,清清楚楚地將觀點送入觀眾和評委的耳中。

  三是適度演繹,先聲奪人。一篇完美的一辯陳詞準備好之後,剩下的就是一辯如何在場上將其表現出來。這可不僅僅是簡單的背誦,而是一辯根據自己的辯風,恰到好處的把握語速、節奏、抑揚頓挫,將整個一篇稿子從內容到表現,完美融合達到最佳。適合做一辯的隊員,男士的辯風往往是比較沉穩大氣,能夠“壓得住場”,女士往往是剛柔並蓄、娓娓道來,能夠“穩得住神”,因此一辯的語速不能太快,不能給人一種開場緊張、節奏不穩的第一感覺,三分鐘稿子的字數可控制在800字左右。同時陳詞和演講不同,演講主要情緒充沛極具感染力,但法律之辯畢竟還是理性的,陳詞的主要任務也是立論說理,因此要掌握好語氣,不能過度演繹,否則會讓人感覺表演痕跡太重、太假,效果反而不好。

  四是陳詞用時要精確把握。陳詞最理想的狀態是在說出最後一個字時,恰恰時間結束的鈴聲響起,可收到先聲奪人之效。這一點極難,並且也跟比賽過程中計時、情緒等很多因素有關,所以不必強求。但將最後剩餘時間控制在十秒以內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一方面,由於三分鐘的陳詞時間本來就很短了,常常讓人覺得都不夠用,如果時間剩餘太多,實在是過於浪費,也更加難以充分論證本方觀點;另一方面,如果時間到了,話還沒有說完,會破壞陳詞的完整性,使氣勢大打折扣。例如某次辯論中,控方時間把握不好,最後一句話是重申己方觀點“XXX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結束鈴音在一辯說道“XXX的行為構成”時便響起了,此時聽到鈴音再加上為了強調觀點,此時一辯略有停頓,場上瞬間有些尷尬,一辯趕緊又說出孤零零的“盜竊罪”三個字,居然引來了全場的鬨笑。訓練把控時間的時候,可以在場下練習的時候記住說完每一段話時,大約計時器上的時間走到了哪裡,這樣在場上隨時檢視計時器,就能做到心中有數,根據用時情況,隨時調整節奏,保證不會剩餘太多時間更不會超時。

  五是適度運用戰術。既然一辯是開場立論,一般求穩,所以戰術並不多,但也不是完全沒有。比如控方的一辯可以在陳詞結束時,給對方丟擲一個精心設計的問題。這樣給了辯方兩難的選擇,回答的話,可能會擾亂辯方一辯已經準備好的陳詞,不僅佔用寶貴的時間也難以與已經準備好的陳詞開場進行銜接。不回答,又顯得是在死記硬背準備好的稿子,臨場不敢接話迴避問題。但這樣做對控方也有風險,就是可能會會沖淡陳詞結尾的效果,並且對方回答問題後本方不能及時反駁,可以說是一個問出去收不回來的問題,對方很容易迴避,不一定能起到進攻的效果,反而容易被對方利用,所以可以根據情況選擇是否採用此戰術。遇到這樣的情況,辯方一辯比較理想的做法是巧妙地簡單迴應這個問題,然後趕緊拉回到本方準備好的立論中去,不要佔用太多時間,也不會顯得迴避問題。這裡的迴應並不是真正的回答,而是貌似回答了,其實只是順著對方的問題回到了自己的觀點,這種方式十分萬能,可以用在盤問、自由辯論等各個階段。比如控方的觀點是構成盜竊罪,辯方的觀點是構成詐騙罪,控方一辯問“請問是不是有騙就一定構成詐騙罪?”,這個問題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但辯方一辯開頭就承認有騙不一定構成詐騙罪,彷彿否定了己方觀點,此時辯方可以迴應“我們只知道,一個在詐騙的故意支配下的騙,又侵犯了詐騙罪的法益,它一定構成詐騙罪,下面就讓我來具體分析XXX的行為,......”這樣就既迴應了對方的問題,又強調了本方觀點。

  辯論常用語

  1. 對方辯友有以偏概全之嫌哦。

  2. 對方辯友屬於迴圈論證。

  3. 對方辯友滔滔不絕,只可惜前提錯了。

  4. 對方辯友沒有辦法解決我所說的問題,所以選擇了迴避。

  5. 請您正面回答,不要再乾坤大挪移。

  6. 對方辯友的邏輯很有趣。

  7. 請您論證一下……請您論證一下……糾纏不休

  8. 您把**和**做類比,實在是說不過去。

  9. 華麗的言辭替代不了理性的思考,詩意的浪漫無助於情理的昇華。

  10.一個嚴肅的辯論場,需要一個嚴肅的觀點。

  11.對方辯友別忙著扣帽子/斷章取義/偷換概念。

  12.謝謝,其實剛才一連串的爭議都源於對方辯友展開話題時的幾個關鍵性錯誤。

  13.我方已經從邏輯、理論、事實上證明了我方的觀點,而對方辯友還死摳著個例不放,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

  14.對方辯友說了這麼多,完全是沒牙齒的老太太嚼牛筋——白費口舌啊。

  15.對於這個問題我方不知論證了多少遍,倒是對方辯友還老愛吊在一棵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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