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作文結尾的寫作指導
是不是很多同學都在糾結作文的結尾,不知道怎麼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於,希望能夠幫助到你們。
篇末點題
這是一種常見的結尾方法,即在文章結尾回扣題目,使題目更加鮮明突出。比如這篇例文的結尾,就巧妙地回扣了“回報”這個題目。
其實在我們學過的課文裡也有不少是這樣結尾的,比如六年級上冊語文教材中《唯一的聽眾》的結尾: “後來,拉小提琴成了我無法割捨的愛好,我也能熟練地拉許多曲子。在各種文藝晚會上,我有機會面對成百上千的觀眾演奏小提琴曲。那時,我總會不由得想起那位耳聾的老人,那清晨裡我唯一的聽眾……”
圓合照應
“起、承、轉、合”是寫作文的基本章法。作文結尾即體現出一個“合”字。因此僅僅做到點一下題是不夠的,還必須與開頭和正文細節相呼應,使文章整體圓合,前後照應。比如這篇《回報》的結尾:“看著他們走遠的背影,我開心地奔向雨中。側耳細聽,雨聲似乎像一支歌,唱得人心裡暖暖的。這是一支愛的歌,一支回報的歌。在優美的歌聲裡,我張開雙臂,旋起了曼妙的舞姿……”就與第二自然段的“天色陰得如黑夜,不一會兒,一場驟雨急速而下”相照應。同樣的雨天,不同的心境,既一線貫之,又漸行漸深,可見其謀篇之巧妙。
同時這個也與第四自然段的心理描寫相照應,有力地突出了“回報”這一主題。
卒章顯志
許多佳作的結尾,除了回扣文題,照應前文之外,還起到了卒章顯志的作用。卒章顯志的“志”指的是什麼呢?其實就是作者對“情、理、意”的表達。而對“人、事、景、物”的表達,總的來說是從開頭就要涉及的,作者只有把“人、事、景、物”表達明白後,“情、理、意”才能夠徹底明白地表達出來。也就是說,“情、理、意”開頭可以不見,文中可見可不見,但文末不可不見。卒章顯志,即昇華主旨,即塑造文魂,即畫龍點睛。《回報》一文比較特殊——題目即主旨,所以篇末點題,也就收到了卒章顯志之效了。
我們的語文書中也有不少卒章顯志的優秀範例,如著名女作家畢淑敏寫的《學會看病》的結尾,就明明白白地表達了作者讓兒子自己看病的良苦用心:希望兒子儘早獨立。她在結尾這樣寫道:“孩子,不要埋怨我在你生病的時候的冷漠。總有一天,你要離我遠去,獨立面對生活。我預先能幫助你的,就是向你口授一張路線圖,它也許不那麼準確,但聊勝於無。”
言短意長
不管什麼方法結尾,都應該簡潔明瞭,耐人尋味,力爭給讀者以餘音繞樑的美妙享受。如果長篇大論,就會沖淡正文,喧賓奪主,給讀者以“畫蛇添足”之感,文章的感染力就大大削弱了。下面列舉兩篇六年級學生比較熟悉的文章的結尾,誠望給您一些啟發。
《桃花心木》的結尾——現在,窗前的桃花心木苗已經長得與屋頂一般高,是那麼優雅自在,顯示出勃勃生機。種樹的人不再來了,桃花心木也不會枯萎了。
《燈光》的結尾——事情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在天安門前璀璨的華燈下,我又想起這位親愛的戰友來。
小升初作文的寫作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