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任職的決定
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方法》的規定,決定是“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的公文。任職也有任職決定書。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僅供參考!
範文篇一
本院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有關規定,由本院院長提名,經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並報請上級法院稽核,同意任命:
陳xx同志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李xx同志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高xx同志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院長:聞xx
二○xx年六月五日
範文篇二
關於劉喜山同志任職的決定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劉喜山同志任監察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試用期一年***。
20xx年10月19日
範文篇三
關於酒店總經理的任命決定各部***室***:
經XX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會研究,董事長批准,決定任命XX先生/女士為XX大酒店有限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酒店日常管理,行使總經理權利,並履行總經理義務。
特此任命!
XX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X月X日
關於人事任免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