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學習心得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的法規,黨員在學習時有什麼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一
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前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現在我就近期參與的集中學習和自學內容談談自己的認識。 一是管黨治黨:“嚴”字當頭,“嚴”字打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管黨治黨“嚴”字當頭,“嚴”字打底。從“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開展,到廉潔自律準則的頒佈;從領導幹部的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水,到領導幹部損害生態環境行為追責;從“打虎拍蠅”嚴懲腐敗分子,到巡視“利劍”越磨越鋒利。從嚴治黨的理念始終貫穿於執政黨加強自身建設的各條戰線,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進一步增強。
二是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
有道德規範,才能激發內心的自律;有黨紀約束,才能明確行為的邊界。緊扣“廉潔自律“這個主題,中共中央印發的《準則》、《條例》,既明確崇德向善的高標準,又劃出不可碰觸的底線;既延續”思想建黨”的傳統,又確立”制度治黨“的規矩,他律與自律互補、守底線與高標準兼顧、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結合,體現了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認識、新標準和新要求。
三是堅持高標準,守住底線,全面從嚴治黨
《準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體現了宣示性,堅持正面倡導,變“不準”為“自覺”。《條例》尊崇黨章,細化紀律,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體現作風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最新成果。新修訂的條例,將紀律整合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其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的、管總的。大量案例表明,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說到底都是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因此,紮緊黨紀黨規的籠子,就要把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
作為一名年輕的共產黨員,我們不僅僅是貼著黨員的標籤,更要將黨員的正能量傳遞出去。顧全大局,公私分明,凡事立即辦,遇事帶頭幹。“觀於明鏡,則瑕疵不滯於軀。”古人常以鏡為喻,用來正衣冠、明得失。在現在乃至以後的工作中,我將常用“四鏡”嚴律己。
常用“望遠鏡”視大局、明方向。我會一如既往,不忘初心,感恩現在的擁有,全心全意地將工作落實好,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即便是臨時接到任務,也都精密統籌好本職工作,認真執行,不拖拉。
常用“顯微鏡”看細節,管小節。我要常將自己置身於“顯微鏡”下,從思想深處查詢自身的不足,回頭看看自己工作有沒有懈怠,堅決杜絕“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消極作風,確保把毛病治在當時,把問題改在當時,把律己嚴在每時,從嚴抓好細節,管住小節。
常用“穿衣鏡”觀容顏,正形象。我要常用這面“穿衣鏡”照照,看看自己精神爽不爽,瞧瞧守紀嚴不嚴,幹事實不實,做人真不真。
常用“反光鏡”察諍言,納監督。沒有監督的警醒,就如沒有反光鏡的汽車難免出車禍一樣,很容易出問題。黨員踐行三嚴三實,不是關起門來自我欣賞,而是要學習無止境,態度無偏倚,做事要實在,做人要實誠。要把監督當作一種關心愛護,變成一種自覺行動。絕不能把上級監督視為對自己的不信任,把同級的監督看成是和自己過不去。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共產黨人是由特殊材料做成的,這個特殊材料,就潛藏著比常人做得更好的密碼。常以“四鏡”自省,我們才能無愧黨員身份。
有這樣一則寓言故事:一群人分食一塊蛋糕,一開始大家礙於面子、相互謙讓,突然,風吹燈滅,屋子裡漆黑一片。等再度燈火通明,大家面面相覷。原來,每個人都想趁燈滅後渾水摸魚,蛋糕上佈滿了貪婪的手印。其實,這則寓言是一個他律與自律的隱喻。如果把蛋糕看做“慾望”的投射,而把燈光當作“監督”的方式,當“慾望”缺少內心約束,那麼一旦外在的監督不復存在,他會誘使人逾矩。在他律的留白處,自律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紀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紀律。紀律作用於讓人敬畏的心理基礎之上,而道德則建立在使人自覺的精神追求上。紀律只有執行在道德認同的軌道上,才能得到自覺地遵守。良心是我們每個人心頭的崗哨,它在那裡執勤站崗,監視著我們別做錯事。
二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的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現就學習兩項法規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節,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裡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幹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幹部包括某些領導幹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
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條條框框”,應當“衝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鬆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鬆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全鎮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範,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企業保密個人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