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入學考試考場管理規定
為加強考生和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規範考場秩序,制定了哪些研究生入學考試考場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研究生入學考試考場管理條例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准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鋼筆或者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准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或者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資訊,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要求貼上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的,凡漏填、錯填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考生應當立即停筆。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教師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研究生入學考試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1969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按教育學門類設定考試科目***。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校57所***名單見附1***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名單見附2***
這些高校在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BA聯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名單見附3***
這些高校在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只從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2008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複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專案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08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資格。
研究生入學考試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