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融資的主要方式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4日

  專案融資是20世紀70年代以後國際金融市場上推出的一種新型籌資方式,近年來已經發展成為大型工程專案建設籌集資金的一種卓有成效的手段,在國際上得到了非常廣泛的運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你們喜歡。

  

  1. BOT方式

  BOT是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發展起來的一種主要用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專案融資方式。其基本思路是,由專案所在國政府或其所屬機構為專案的建設和經營提供一種特許權協議***Concession Agreement***作為專案融資的基礎,由本國公司或者外國公司作為專案的投資者和經營者安排融資,承擔風險,開發建設專案並在特許權協議期間經營專案獲取商業利潤。特許期滿後,根據協議將該專案轉讓給相應的政府機構。

  通常所說的BOT主要包括以下三種基本形式:

  ***1***標準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移交。投資財團願意自己融資,建設某項基礎設施,並在專案所在國政府授予的特許期內經營該公共設施,以經營收入抵償建設投資,並獲得一定收益,經營期滿後將此設施轉讓給專案所在國政府。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設—擁有—經營—移交。BOOT與BOT的區別在於:BOOT在特許期內既擁有經營權,又擁有所有權。此外,BOOT的特許期要比BOT的長一些。

  ***3***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設—擁有—經營。該方式特許專案公司根據政府的特許權建設並擁有某項基礎設施,但最終不將該基礎設施移交給專案所在國政府。

  除上述3種基本形式外,BOT還有10多種演變形式,如BT等。所謂BT,是指政府在專案建成後從民營機構中購回專案***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與政府借貸不同,政府用於購買專案的資金往往是事後支付***可通過財政撥款,但更多的是通過運營專案收費來支付***;民營機構用於專案建設的資金大多來自銀行的有限追索權貸款。

  近年來,經常與BOT相提並論的專案融資模式是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所謂PPP***公私合作***,是指政府與民營機構***或任何國營/民營/外商法人機構***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授權民營機構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樑、電廠、水廠等***或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如醫院、學校、監獄、警崗等***,並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對民營機構的補償都是通過授權民營機構在規定的特許期內向專案的使用者收取費用,由此回收專案的投資、經營和維護等成本,並獲得合理的回報***即建成專案投入使用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成為支付經營成本、償還貸款和提供投資回報等的唯一來源***,特許期滿後項目將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

  由此可見,PPP與BOT在本質上區別不大,都是通過專案的期望收益進行融資,當然,PPP與BOT在細節上也有一些差異。例如在PPP專案中,民營機構做不了的或不願做的,需要由政府來做;其餘全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只起監管作用。而在BOT專案中,絕大多數工作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則提供支援和擔保。但無論PPP或BOT方式,都要合理分擔專案風險,從而提高專案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效率,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標。此外,PPP的含義更為廣泛,反映更為廣義的公私合夥/合作關係,除了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還可包括公共服務設施和國營機構的私有化等,因此,近年來國際上越來越多采用PPP這個詞,有取代BOT的趨勢。

  2. ABS方式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以資產支援的證券化。具體講,它是以目標專案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該專案資產的未來收益為保證,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一種專案融資方式。其目的在於,通過其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級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級較低的專案照樣可以進入高等級證券市場,利用該市場信用等級高、債券安全性和流動性高、債券利率低的特點大幅度降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成本。

  ***1***ABS融資方式的運作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建SPC。即組建一個特別用途的公司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該機構可以是一個信託投資公司、信用擔保公司、投資保險公司或其它獨立法人,該機構應能夠獲得國際權威資信評估機構較高級別的信用等級***或AA級***,由於SPC是進行ABS融資的載體,成功組建SPC是ABS能夠成功運作的基本條件和關鍵因素。

  2***SPC與專案結合。即SPC尋找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物件。一般來說,投資專案所依附的資產只要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能帶來現金收入,就可以進行ABS融資。它們可以是房地產的未來租金收入,飛機、汽車等未來運營的收入,專案產品出口貿易收入,航空、港口及鐵路的未來運費收入,收費公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收費收入,稅收及其他財政收入等。擁有這種未來現金流量所有權的企業***專案公司***成為原始權益人。這些未來現金流量所代表的資產,是ABS融資方式的物質基礎。在進行ABS融資時,一般應選擇未來現金流量穩定、可靠、風險較小的專案資產。SPC進行ABS方式融資時,其融資風險僅與專案資產未來現金收入有關,而與建設專案的原始權益人本身的風險無關。

  3***進行信用增級。利用信用增級手段使該組資產獲得預期的信用等級。為此,就要調整專案資產現有的財務結構,使專案融資債券達到投資級水平,達到SPC關於承包ABS債券的條件要求。SPC通過提供專業化的信用擔保進行信用升級。

  4***SPC發行債券。SPC直接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經過SPC通過信用擔保,由其它機構組織債券發行,並將通過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用於專案建設。

  5***SPC償債。由於專案原始收益人已將專案資產的未來現金收入權利讓渡給SPC,因此,SPC就能利用專案資產的現金流入量,清償其在國際高等級投資證券市場上所發行債券的本息。

  ***2***BOT與ABS的區別。BOT和ABS融資方式都適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但兩者在運作中特點及對經濟的影響等方面存在著很大差異,其主要區別有:

  1***運作繁簡程度與融資成本的差異。BOT方式的操作複雜,難度大。採用BOT方式必須經過確定專案、專案準備、招標、談判、檔案合同簽署、建設、運營、維護、移交等階段,涉及政府特許以及外匯擔保等諸多環節,牽扯的範圍廣,不易實施,其融資成本也因中間環節多而增高。ABS融資方式的運作則相對簡單,它只涉及到原始權益人、特別用途公司SPC、投資者、證券承銷商等幾個主體,無需政府的特許及外匯擔保,是一種主要通過民間的非政府的途徑運作的融資方式。它既實現了操作的簡單化,又降低了融資成本。

  2***專案所有權、運營權的差異。BOT專案的所有權、運營權在特許期內屬於專案公司,特許期屆滿,所有權將移交給政府。因此,通過外資BOT進行基礎設施專案融資可以帶來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但會使外商掌握專案控制權。ABS方式中,在債券的發行期內,專案資產的所有權屬於SPC,而專案的運營決策權屬於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義務把專案的現金收入支付給SPC,待債券到期,用資產產生的收入還本付息後,資產的所有權又復歸原始權益人。因此,利用ABS進行基礎設施國際專案融資,可以使東道國保持對專案運營的控制,但卻不能得到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3***投資風險的差異。BOT專案投資人一般都為企業或金融機構,其投資是不能隨便放棄和轉讓的,每一個投資者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大。而ABS專案的投資者是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購買者,數量眾多,這就極大地分散了投資風險,同時,這種債券可在二級市場流通,並經過信用增級降低了投資風險,這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吸引力。

  4***適用範圍的差異。BOT方式是非政府資本介入基礎設施領域,其實質是BOT專案在特許期內的民營化,因此,某些關係國計民生的要害部門是不能採用BOT方式的。ABS方式則不然,在債券的發行期間,專案的資產所有權雖然歸SPC所有,但專案的經營決策權依然歸原始權益人所有。因此,運用ABS方式不必擔心重要專案被外商控制。比如,不能採用BOT方式的重要鐵路幹線、大規模發電廠等重大基礎設施專案,都可以考慮採用ABS方式。相比而言,在基礎設施領域,ABS方式的使用範圍要比BOT方式廣泛。

  3. TOT方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經營——移交,是指通過出售現有投產專案在一定期限內的現金流量,從而獲得資金來建設新專案的一種融資方式。具體說來,是東道國將已經投產執行的專案在一定期限內移交***T***給外資經營***O***,以專案在該期限內的現金流量為標的,一次性地從外商那裡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專案;外資經營期滿後,再將原來專案移交***T***回東道國。

  ***1***TOT的運作程式。TOT的運作程式相對比較簡單,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1***東道國專案發起人設立SPC,發起人將完工專案的所有權和新建專案的所有權均轉讓給SPC,以確保有專門機構對兩個專案的管理、移交、建造負有全責,並對出現的問題加以協調。SPC通常是政府設立或政府參與設立的具有特許權的機構。

  2***SPC與外商洽談以達成移交投產執行專案在未來一定期限內全部或部分經營權的協議,並取得資金。

  3***東道國利用獲得資金來建設新專案。

  4***新專案投入執行。

  5***移交經營專案期滿後,收回移交的專案。

  ***2***TOT方式的特點。

  1***有利於引進先進的管理方式。在TOT專案融資方式中,由於經營期較長,外商受到利益驅動,常常會將先進的技術、管理引入到投產專案中,並進行必要的維修,從而有助於投產專案的高效執行,使基礎設施的經營逐步走向市場化、國際化道路。

  2***專案引資成功的可能性增加。在TOT融資方式下,由於具有大量風險的建設階段和試生產階段已經完成,明顯地降低了專案的風險,外商面臨的風險大幅度減少,基於較低的風險,其預期收益率會合理下調,要價將會降低;另一方面,由於涉及環節較少,評估、談判等方面的從屬費用也勢必有較大幅度下降。而東道國面臨風險雖比BOT方式有所增加,但卻與自籌資金和向外貸款方式中的風險完全相當。在這種背景下,引資成功的可能性將會大大增加。

  3***使建設專案的建設和營運時間提前。採用TOT融資方式,由於不涉及所有權問題,加之風險小,政府無需對外商作過多承諾,通過引資而在東道國引起的政治爭論的可能性降低,減小了引資的阻力。而且TOT融資方式僅涉及風險較小的生產執行階段,用於評估、談判的時間大大短於BOT方式,從而使擬建專案能及早建設,及早投入運營,可以加快東道國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源:中華考試網

  4***融資物件更為廣泛。採用BOT方式,融資物件多為外國大銀行、大建築公司或能源公司等,而採用TOT融資方式,其他金融機構、基金組織和私人資本等都有機會參與投資。這樣,擴大了投資者的範圍,也加劇了投資者之間的競爭,而政府是其中當然的受益者。

  5***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TOT融資方式將開放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與開放基礎設施經營市場、基礎設施裝備市場分割開來,使得問題儘量簡單化。並且只涉及基礎設施專案經營權的轉讓,不存在產權、股權的讓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和糾紛,也不存在外商對國內基礎設施的永久控制問題,不會威脅國家的安全。

  ***3***TOT與BOT的比較。與BOT方式相比,TOT方式不以需要融資的專案的經濟強度為保證,不依賴這個專案,而是依賴所獲特許經營權的專案的一定時期的未來收益。而對於政府,相當於為舊專案墊支了資金進行建設,而在專案有收益的時候獲得返回。然後,取得資金墊支下一個專案。TOT要求不用個別的眼光,而是著眼於一定範圍內的所有專案,分析現金流入流出的時間,要籌資的專案與可以出售未來專案的資金安排在專案間是交叉的。融資成功與否取決於已經建設好的專案,與需籌資專案分割開來,融資人對擬建專案無發言權,無直接關係,政府具有完全的控制權。

  4. PFI方式

  理解概念是重要的: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是指由私營企業進行專案的建設與運營,從政府方或接受服務方收取費用以回收成本。在這種方式下,政府以不同於傳統的由政府負責提供公共專案產出的方式,而採取促進私營企業有機會參與基礎設施和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全新的公共專案產出方式。該方式是政府與私營企業合作,由私營企業承擔部分政府公共物品的生產或提供公共服務,政府購買私營部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或給予私營企業以收費特許權,或政府與私營企業以合夥方式共同營運等方式,來實現政府公共物品產出中的資源配置最優化、效率和產出的最大化。

  ***1***PFI的典型模式。PFI模式最早出現在英國,在英國的實踐中,通常有3種典型模式:

  1***在經濟上自立的專案。以這種方式實施的PFI專案,私營企業提供服務時,政府不向其提供財政的支援,但是在政府的政策支援下,私營企業通過專案的服務向最終使用者收費,來回收成本和實現利潤。其中,公共部門不承擔專案建設和運營的費用,但是私營企業可以在政府的特許下,通過適當調整對使用者的收費來補償成本的增加。在這種模式下,公共部門對專案的作用是有限的,也許僅僅是承擔專案最初的計劃或按照法定程式幫助專案公司開展前期工作和按照法律進行管理。

  2***向公共部門出售服務的專案。這種專案與方式1***的不同點在於,私營企業提供專案服務所產生的成本,完全或主要通過私營企業服務提供者向公共部門收費來補償,這樣的專案主要包括私人融資興建的監獄、醫院和交通線路等。

  3***合資經營。這種形式的專案中,公共部門與私營企業共同出資、分擔成本和共享收益。但是,為了使專案成為一個真正的PFI專案,專案的控制權必須是由私營企業來掌握,公共部門只是一個合夥人的角色。

  ***2***PFI的特點。PFI與私有化不同,公共部門要麼作為服務的主要購買者,要麼充當實施的基本的法定授權控制者,這是政府部門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同時,與買斷經營也有所不同,買斷經營方式中的私營企業受政府的制約較小,是比較完全的市場行為,私營企業既是資本財產的所有者又是服務的提供者。PFI方式的核心旨在增加包括私營企業參與的公共服務或者是公共服務的產出大眾化。

  PFI在本質上是一個設計、建設、融資和運營模式,政府與私營企業是一種合作關係,對PFI專案服務的購買是由有采購特權的政府與私營企業簽訂的。

  專案融資的主要風險

  專案融資風險表現型別主要有以下幾種:1、信用風險。專案融資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指專案有關參與方不能履行協定責任和義務而出現的風險。像提供貸款資金的銀行一樣,專案發起人也非常關心各參與方的可靠性、專業能力和信用。

  2、完工風險。完工風險是指專案無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後無法達到預期執行標準而帶來的風險。專案的完工風險存在於專案建設階段和試生產階段,它是專案融資的主要核心風險之一。完工風險對專案公司而言意味著利息支出的增加、貸款償還期限的延長和市場機會的錯過。

  3、生產風險。生產風險是指在專案試生產階段和生產運營階段中存在的技術、資源儲量、能源和原材料供應、生產經營、勞動力狀況等風險因素的總稱。它是專案融資的另一個主要核心風險。生產風險主要表現在:技術風險、資源風險、能源和原材料供應風險、經營管理風險。

  4、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計劃維持產品質量與產量,以及產品市場需求量與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市場風險主要有價格風險、競爭風險和需求風險,這三種風險之間相互聯絡,相互影響。

  5、金融風險。專案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在專案融資中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兩個方面。專案發起人與貸款人必須對自身難以控制的金融市場上可能出現的變化加以認真分析和預測,如匯率波動、利率上漲、通貨膨脹、國際貿易政策的趨向等,這些因素會引發專案的金融風險。

  6、政治風險。專案的政治風險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國家風險,如借款人所在國現存政治體制的崩潰,對專案產品實行禁運、聯合抵制、終止債務的償還等;另一類是國家政治、經濟政策穩定性風險,如稅收制度的變更,關稅及非關稅貿易壁壘的調整,外匯管理法規的變化等。在任何國際融資中,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承擔政治風險,專案的政治風險可以涉及到專案的各個方面和各個階段。

  7、環境保護風險。環境保護風險是指由於滿足環保法規要求而增加的新資產投入或迫使專案停產等風險。隨著公眾愈來愈關注工業化程序對自然環境的影響,許多國家頒佈了日益嚴厲的法令來控制輻射、廢棄物、有害物質的運輸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資源。"汙染者承擔環境債務"的原則已被廣泛接受。因此,也應該重視專案融資期內有可能出現的任何環境保護方面的風險。

  專案融資的參與者

  由於專案融資的結構複雜,因此參與融資的利益主體也較傳統的融資方式要多。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專案公司、專案投資者、銀行等金融機構、專案產品購買者、專案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應商、融資顧問、專案管理公司等。

  專案公司是直接參與專案建設和管理,並承擔債務責任的法律實體。也是組織和協調整個專案開發建設的核心。專案投資者擁有專案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除提供部分股本資金外,還需要以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形式為專案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援。金融機構***包括銀行、租賃公司、出口信貸機構等***是專案融資資金來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兩家銀行,也可以是由十幾家銀行組成的銀團。

  專案融資過程中的許多工作需要具有專門技能的人來完成,而大多數的專案投資者不具備這方面的經驗和資源,需要聘請專業融資顧問。融資顧問在專案融資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專案融資的成敗。融資顧問通常由投資銀行、財務公司或商業銀行融資部門來擔任。

  專案產品的購買者在專案融資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專案的產品銷售一般是通過事先與購買者簽訂的長期銷售協議來實現。而這種長期銷售協議形成的未來穩定現金流構成銀行融資的信用基礎。特別是資源性專案的開發受到國際市場需求變化影響、價格波動較大,能否簽訂一個穩定的、符合貸款銀行要求的產品長期銷售協議往往成為專案融資成功實施的關鍵。如澳大利亞的阿施頓礦業公司開發的阿蓋爾鑽石專案,欲採用專案融資的方式籌集資金。由於參與融資的銀行認為鑽石的市場價格和銷售存在風險,融資工作遲遲難以完成,但是當該公司與倫敦信譽良好的鑽石銷售商簽定了長期包銷協議之後,阿施頓礦業公司很快就獲得銀行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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