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的經營方式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franchising,用以表示一種特殊形式經營的商業。“特許”***franchise***原本為譯文,意為“關於奴隸、苦役的身份”***free from servitude***,以後英文詞意一直被作為“特許”來解釋。最早在中世紀的英國,“特許權”指英國國王的特權或指國王授予某些人的特權。到了19世紀中後期,“特許權”一詞被運用到商業上,指製造商或商業公司授予批發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號、商標以及經營管理制度來批發、銷售其產品以及服務專案的權利;同時,批發商或零售商在享受這種權利的同時要盡一定的義務,受到一定的約束,雙方對取得這種特權的商業共同具有合法的經濟利益。

  目前,“特許經營”在不同國家、不同組織有不同的定義。1997年,我國國內貿易部頒發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曾對商業“特許經營”作出如下定義:

  特許經營指特許經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合同規定,在特許人統一的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的一種新的商業形態。

  特許經營被稱為商業形態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農業時代的雜貨店;第二次是工業時代的百貨超市;第三次是後工業時代的連鎖——特許經營。有資料表明,國際上著名的跨國公司,70%-80%的連鎖店是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建立的。國際上運用特許經營模式比較成功的有“可口可樂”、“麥當勞”、“肯德基”、“家樂福”等。

  特許經營是一種新的現代商業運營組織方式。它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能夠更好地為客戶服務。它利用智慧財產權的轉讓,充分調動了一切有利的資本並將其實現了最優化的組合。

  特許經營的定義為: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

  合作、動力和團隊精神是特許經營成功的重要構件。這些東西主要不是來自法律協議,而是來自倫理道德的交往、強有力的領導和一方對另一方目標的尊重。

  事實上,特許者與受許者之間的關係常常象婚姻,這是由於雙方這種合作關係的長期特性和雙方相互依存的緣故。特許者與受許者關係達到最佳狀態,也是雙方共同努力的目標。要達到這一目標,受許者必須成熟、客觀、執著,另一方面,特許者在與其受許者打交道中必須有耐心、公正和始終如一。

  連鎖經營的三S原則:

  1.簡單化***Simplification***

  2.專業化***Specialization***

  3.標準化***Standardization***。

  連鎖經營包含:直營連鎖***Regular Chain 簡稱RC***、自願連鎖***Voluntary Chain簡稱VC***、連鎖加盟***Franchise Chain簡稱FC***三種類型。

  “連鎖加盟”是指加盟總公司和加盟者締結契約,加盟總公司將商標、商品、經營技術授權於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權利之時,相對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給加盟總公司,並根據加盟總公司的指導、培訓及協助,使用相同商標,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務和經營技術,行使專業分工、集中管理的經營團隊。同時,加盟店設立,所需資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負責,加盟店所需人員原則上由加盟者負責。他具備“十個統一”的特徵:即統一領導、統一商號、統一進貨、統一價格、統一服飾裝飾、統一廣告宣傳、統一經營形式、統一倉儲運輸、統一售後服務、統一管理體系。

  “連鎖加盟”的魅力

  1、對加盟店而言:總部提供一整套經營模式、人員培訓、商標和商譽、廣告及商品供應,降低時間與資金成本並迅速提高和擴大了知名度。消費趨勢的掌握和新產品的研發都由總部負責,快捷地掌握行業資訊和銷售資訊,降低了風險,從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創業成功率。

  2、對總部而言:幫助年輕的創業家實踐事業理想,在減少資金和人力開拓市場的同時,有更多更快的機會擴充套件其業務。

  3、對消費者而言:提供品質標準化、價格大眾化的商品及服務。

  加盟連鎖經營是指授權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照合同規定在授權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授權者支付費用。

  授權者是指提供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者。加盟者也稱為受許者,是指獲得授權者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使用權者。

  加盟連鎖經營和單一獨自經營相比有很多優勢:

  1、高成功率

  連鎖經營已經在世界範圍內被證明行之有效,超過90%以上的客戶在加入連鎖體系後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於連鎖經營在降低採購成本、銷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時,提高了企業的品牌形象和信譽,降低了競爭風險,因此也取得了較高的成功率。

  2、較短的學習曲線

  成功的經營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時間,很少的代價學習到成功的經營管理經驗與知識,可以讓自己少走很多彎路。

  3、品牌優勢

  加盟者可以用較小的代價分享授權者經過長期經營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譽從而有力地促進銷售,並極大地擴充套件自己的業務範圍。

  4、規模採購優勢

  統一採購可以使連鎖經營企業享受大批量購買的優惠,增強與供應商合作的力度,擴大采購規模,提高支付和銷售的速度,降低採購成本,可以大大節約採購費用。

  5、共同的廣告、促銷

  連鎖經營企業可以集中資源用於廣告促銷,降低廣告促銷平均成本,有利於連鎖企業樹立品牌形象。

  6、專業的管理改進

  授權者通過輸出自己成功的行業經營經驗和管理模式,可以幫助加盟者改進管理。

  7、培訓

  加盟者將經常得到來自授權者的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自己的經營和管理能力。

  8、服務支援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權者提供的綜合服務,如物流配送和售後服務,而連鎖經營體系則通過規模效應使服務更加專業化。

  加盟店的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程序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範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加盟店的觀點

  日本學者認為:加盟店就其業態而言,尚是一個不很明確的東西。它一般指的是銷售具有共同特性的商品的中小零售店。這些商店以能夠吸收特定的消費者需要的特定的商品,充實商品的品種,採取銷售高附加價值產品為主的政策來展開其經營。同時它還把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作為銷售活動的重點.在提供資訊、售後服務、保養體系的充實上下工夫。

  著名市場營銷專家菲力普·科特勒認為:"專業性商店經營的產品線較為狹窄,但產品的花色品種較為齊全。例如服飾店、體育用品商店、傢俱店、花店和書店均屬專業零售商店。根據產品線的狹窄程度可以將專用品商店再分類。服裝商店是一種單一產品線商店;男士服裝店是一種有限產品線商店:男士定製襯衫店則是一種超級專用品商店。"

  有些分析專家認為:將來超級專用品商店的發展將最為迅速。因為它們可以利用的細分市場、目標市場和產品專業化的機會將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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