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的經營範圍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商業銀行的概念是區分於中央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物件,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該行的具體經營範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髮行、代理兌付、

  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

  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信用週轉使用資金的

  委託貸款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

  算;結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外匯擔保;外匯借款;外匯票據的承

  兌和結算;資信調查、諮詢、見證業務;以及經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商業銀行的經營特徵

  ***1***商業銀行與一般工商企業一樣,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它也具有從事業務經營所需要的自有資本,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負盈虧,它與其他企業一樣,以利潤為目標。

  ***2***商業銀行又是不同於一般工商企業的特殊企業。其特殊性具體表現於經營物件的差異。工商企業經營的是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商品,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而商業銀行是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物件,經營的是特殊商品…一貨幣和貨幣資本。經營內容包括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運動有關的或者與之相聯絡的金融服務。從社會再生產過程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是工商企業經營的條件。同一般工商企業的區別,使商業銀行成為一種特殊的企業——金融企業。

  ***3***商業銀行與專業銀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業銀行的業務更綜合,功能更全面,經營一切金融“零售”業務***門市服務***和“批發業務”***大額信貸業務***,為客戶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務。而專業銀行只集中經營指定範圍內的業務和提供專門服務。隨著西方各國金融管制的放鬆,專業銀行的業

  我國的商業銀行務經營範圍也在不斷擴大,但與商業銀行相比,仍差距甚遠;商業銀行在業務

  我國的商業銀行主要包括:經營上具有優勢。

  5家大型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12家中小型商業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渤海銀行、恆豐銀行、浙商銀行***。

  其餘還有137家城市商業銀行和約203家農村商業銀行***其中約16家正在籌建,所有農村合作銀行均要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外加郵政儲蓄銀行。

  另外,自2007年3月首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開業以來,截至2011年5月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536家,其中已開業440家。

  商業銀行的經營接管

  ***1***接管的條件與法律後果

  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被接管的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接管而變化。

  ***2***接管的實施與終止

  接管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並組織實施。自接管開始之日起,由接管組織行使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力。接管期限屆滿,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決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接管終止的情形:①接管決定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的接管延期屆滿;②接管期限屆滿前,該商業銀行已恢復正常經營能力;③接管期限屆滿前,該商業銀行被合併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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