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標保護的建議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4日

  對於企業的商標保護有沒有哪些相關的建議呢?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企業商標保護策略的幾點建議

  商標,是用於識別和區分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代表了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保證,可以說,商標承載了一個企業的信譽,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工具,對於企業及其產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麼,企業如何才能更好地保護商標呢?

  一、仔細查詢,儘早註冊

  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商標註冊過程中最常見的失敗原因。因此在商標註冊之前,仔細查詢商標近似情況很有必要。通過查詢商標局商標登記註冊情況,瞭解準備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已註冊或正在註冊的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將會大大降低商標註冊風險,提高商標註冊成功率,避免造成時間與金錢的雙重損失。

  在經過商標查詢之後,若沒有商標相同或近似風險,企業則需要儘快註冊商標。我國商標註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申請在先的商標,其申請人可獲得商標專用權,申請時間在後的商標註冊申請則予以駁回。

  通俗來講,“申請在先原則”就是先到先得,如果企業沒有及時註冊商標,商標一旦被他人搶注,企業則會陷入要麼花費大量金錢贖回商標,要麼被迫放棄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原商標的兩難境地,因此,儘早申請商標是很有必要的。

  二、深謀遠慮,重視防禦

  企業在進行商標戰略佈局時,還需結合企業的商業發展前景,深謀遠慮。一方面,企業需要根據業務、產品或服務來選擇商標註冊內容與類別,另一方面,企業還需採取國內申請與國際申請相結合的策略進行商標保護佈局,消除將來可能出現的國際商標隱患。

  隨著網際網路的崛起與普及,企業曝光率迅速增加,但這也令企業資訊獲取更加容易,為了有效防範不法商家“傍名牌”、“搭便車”、搶注商標的行為,企業可以採取註冊防禦商標的形式對企業商標進行全方位保護。這對於廣告宣傳投入量大、力求創立馳名品牌形象的企業來說,尤其具有實質性的戰略意義。

  三、正確使用,把控動態

  在商標註冊成功後,企業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正確使用商標,自行改變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等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不僅會被商標局撤銷商標,還有可能會對他人的註冊商標造成侵權,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從商標標識上看,使用註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包裝等附著物上標明註冊商標標記,標註“注”或者“R”,但不可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等構成要素;

  從商標的類別上看,註冊商標使用的範圍僅限於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需要在其他類別使用商標時,需要另外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從時效上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期滿想要繼續使用的,需要辦理續展手續,未辦理續展手續的,商標局可登出該註冊商標。

  另外,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則可被撤銷商標使用權,中細軟建議企業可提前做好佈局,通過商標使用許可等方式“使用”商標,防範可能出現的“撤三”風險。

  在確保正確使用註冊商標之餘,企業還需時刻把控註冊商標的動態。商標被異議、被“撤三”、即將到期時,商標局都會通過公告的方式通知企業,以便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證據、辦理續展等,如果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做出反應,商標局則會根據相關條款裁定商標。因此,為了確保商標安全,企業需要隨時關注商標動態,及時做出反應。

  四、加強管理,建立制度

  隨著業務的發展,企業申請的註冊商標數量也會逐年遞增,但這些涉及了多個產品線、多種商標型別,申請時間、申請進度、產品市場都不同的商標卻非常有可能導致企業商標管理混亂,大部分商標無法得到有效的監管,從而導致商標“撤三”、錯過續展時間等問題。這在資訊戰中無疑是致命的短板,極大地阻礙了企業的發展。

  因此,加強商標管理成為企業商標保護策略中很重要的一環。中細軟建議企業應成立專門的商標管理保護部門,建立健全商標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商標分類保護體系,加強商標評估量化,如有需要,可尋找一家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諮詢。

  五、關注市場,及時維權

  企業除了規範自己的行為之外,也要密切關注市場,對於市場上侵犯自己註冊商標的行為,要及時進行維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一方面,這是對企業商標的保護,可以維護企業的企業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及時維權也可避免註冊商標成為商品通用名稱的危險。

  作為中國領先的大型綜合性智慧財產權科技服務雲平臺,中細軟也提醒各大企業,在未來的商業經營中,包括商標在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將越來越重要。作為企業,提前做好商標戰略佈局和管理,完善企業商標保護規章制度,全方位、多角度、靈活地保護企業商標,未雨綢繆,才能在以知識經濟為主導的“網際網路+”時代立於不敗之地。

  馳名商標如何保護

  關於馳名商標的特別保護,《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中作出了可具操作性的嚴格規定,主要集中在第八、九、十條規定中。如第八條規定,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在大量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且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的權益,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駁回其註冊申請;已經註冊的,自注冊之日起五年內,馳名商標註冊人可以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但惡意註冊的不受時間限制。第九條則規定,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商品上,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註冊人存在某種聯絡,從而可能使馳名商標註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馳名商標註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第十條規定,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使用,且或能引起公眾誤信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准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註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銷。此外,第十二條又特別規定,未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稱商標為馳名商標的,系欺騙公眾之行為,視情節予以處罰。除此之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最近又明確表示,除馳名商標所有人外,其他人不得登記與馳名商標相同與企業名稱,即使企業名稱是馳名商標認定之前登記的也同 樣屬於侵權行為,馳名商標所有人有權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消。上述規定表明,即使從國際標準衡量,我國對於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及保護力度也是非常突出的,反映出中國在加入WTO程序中對於國內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心。然而,由於當前所處的特定歷史時期,管理當局似乎更注重也更強調對國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因為國外馳名商標在國內的屢被仿冒,已演變成為一個十分敏感的國際問題。事實上,國外馳名商標依上述規定獲得的保護可能與保護力度,不僅要大大高於國內普通商標,甚至也遠高於國內馳名商標,管理當局心態的傾向性由此可見一斑。管理規定的異常嚴格不過是這種時代釀就的複雜心態的具體體現,並從另外一個角度產生出新的問題,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如此力度的保護客觀上為某些國外知名企業的非馳名商標濫用馳名商標的保護效應提供了相當程度的制度便利,將其稱為對馳名商標保護效應的搭便車現象。

  商標保護方案是什麼

  1、先註冊後使用商標。

  未註冊商標不享有專用權,他人也可使用該商標。如果企業的商標先使用後註冊,則容易被他人假冒或搶注;一旦被他人搶注後,企業就會陷入被動,要奪回商標只能訴諸法律,費時費力,是否成功也不肯定。如果喪失商標專用權,企業很可能失去已開拓的市場,這方面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企業應當先註冊後使用商標。鑑於商標註冊歷時較長***從申請至核准註冊需一年多***,最好事先多註冊一些備用商標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

  2、選擇設計獨特的商標。

  選擇商標在不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禁用條款的前提下,要儘量使商標具有顯著性,要與眾不同、特色鮮明,讓消費者一目瞭然,過目不忘。如果一味去模仿別人的商標,不僅可能會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還會毀掉自己的信譽。

  3、選擇消費者喜歡的商標。

  商標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是直接面向消費者的,因此選擇時要考慮以下因素:***一***不能太複雜、繁瑣,要易記***便於消費者記憶***,易看***醒目、突出,給人的直觀印象很深***。***二***要注意商標的發音,商標文字的讀音應當琅琅上口,便於消費者呼叫,容易傳遞資訊。***三***要注意不同國家、民族的政治、宗教、風俗、習慣、語言等因素,避開引起不良後果的文字、圖形。如“藍天”商標譯為“BLUE SKY”本來沒錯,但進入美國市場後卻大受冷落,原因就在於“BLUE SKY”在英語裡有“無法收回的債券”之意。

  4、註冊防衛商標。

  “防衛商標”是指為防止他人使用對自己註冊商標造成損害而註冊的商標,包括防禦商標、聯合商標兩類。防禦商標是指商標所有人把自己的商標註冊在其他非同類商品上,這樣可以延伸註冊商標的權利保護範圍。聯合商標是指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上註冊兩個以上相近似的商標,如申請“健胃寶”後,又註冊“寶健胃”、“胃健寶”等商標,但須注意的是,在商標轉讓時,聯合商標不得單獨轉讓,必須一同轉讓。

  5、商標國際註冊。

  企業如果沒有在外國註冊商標,產品出口到該國時若商標已被搶注,則面臨被訴侵權的危險。因此,企業從長遠發展考慮,應做好商標國際註冊工作。目前最簡便、最省時、最省力的是馬德里國際註冊體系,通過該體系可在馬德里協定或議定書成員國獲得註冊商標專用權保護,手續簡便、註冊費用比單一國家註冊要便宜很多。

  6、統一商標和企業字號相同。

  企業最好將商標作為字號登記企業名稱,這樣一來,可以有效防止他人把企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登記並使用,誤導公眾,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商標和字號統一,有利於企業進行宣傳,也有利於消費者牢記和區別。

  7、突出宣傳商標。

  一些企業在產品外包裝上,往往突出商品通用名稱,忽視對商標的使用,將商標放在不顯眼的位置上,變成了“小鈕釦”;在廣告宣傳中,海闊天空地介紹商品和企業,卻避而不談商標。忽視商標的使用和宣傳不能幫助消費者“認牌購貨”,使商標失去了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作用,商標知名度自然無法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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