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私用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為加強公車私用的管理,便於工作需要,公司制定了公車私用的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一、私車公用的前提條件:

  1、確因公司業務車輛資源存在不足;

  2、通過集團公司領導批准審批;

  3、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牌照、保險單***全保***等各種證件應齊全。

  二、私車公用審批程式

  擁有私車的員工,確因公司業務需要,當事人可提出申請,提交職能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同意,送交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稽核,再經高階副總裁審批後,方可自帶車公用,辦理有關手續後,享受公司私車公用的有關待遇。

  三、私車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費:公務用車的油費由公司承擔,但節假日***如週末、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非業務用車油費不予報銷。私車加油必須按公司規定的用油型號加油,加油前必須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申請和登記,經同意後方可加油。

  2、車輛補助費:公司給私車公用車主每月提供一定車輛補助費,補助標準:月行駛1000公里以內補助500元/月;1000-2000公里補助800元/月;超過2000公里補助1000元/月;摩托車100元/月***含油費,不再報銷油費***。

  3、路橋費:公務用車路橋費予以報銷,非公務用車的路橋費車主自行承擔。

  4、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由車主自行安排負責。

  5、車輛保險費***全保***、年審費、年票、車船稅等:由車主自行安排負責。

  6、車輛補助費每月發放一次,車輛路橋費、油費每週報銷一次。

  四、車輛的管理

  1、私車出車都必須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派遣,並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登記私車的行車記錄***每次出發和回來的公路數、時間等資訊***,常駐林區的護林人員私車***摩托車***公用人員用車不需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記。

  2、私車公用的車輛在正常上班時間應停放在公司停車場或指定位置。

  五、違章與事故處理

  1、車輛違章***由當事人負責。

  2、非公務用車,因私車主借與他人使用;或未經公司同意,私車主擅自借與他人公務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全由私車主自行承擔。

  3、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維修費,由當事人負責處理。

  4、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私車公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處理,非公務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由車主自行負責。

  六、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屬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七、本規定從2010年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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