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治安責任書_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責任範文
到現在很多地方出租房的治安還是比較不好的,為了保護更多市民們的安全,出租房一定要嚴格相關治安管理。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出租房治安責任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出租房治安責任書篇一
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責任書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保證帶領或督促其在三日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暢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申領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任人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保證按有關規定,定期送公安派出所進行審驗。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保證對出租房屋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保證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出或變更手續。
七、公安派出所對出租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發證、安全檢查和日常查驗等管理制度。對租賃雙方發生的案事件及時查處,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八、如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保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並承擔法律責任。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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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治安責任書篇二
出租房屋治安責任書
我是 號出租房屋的治安責任人,依照公安部《租貿房屋治安管理規定》、雲南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承擔下列責任:
一、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擔人。
二、承租人是外來暫時人員的,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並辦理了暫住證後,方得租住房屋。
三、主動向租住的暫住人口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積極協助派出所對承租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戶籍所在地、職業、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逐人登記,並報轄區派出所備案;承租人變動的,及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告。
四、發現暫住人口違法犯罪或者形跡可疑的人員、可疑的物品以及私自變更租住人員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者包庇、窩藏罪犯,提供違法犯罪活動場所。
五、對出租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貿的,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登出手續。
七、接受公安機關的檢查監督。
八、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託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上各項保證嚴格履行,如有違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貿房屋治安管理規定》、《雲南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接受處罰;觸犯刑律的,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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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治安責任書篇三
房屋出租戶治安責任保證書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為保證承租人的合法權利,維護社會治安,合法出租房屋,我鎮特向各村治保委員會簽定房屋出租戶治安責任保證書,並保證做到:
一、對承租人應逐一檢視其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外來暫住人口需辦理暫住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無身份證件,或證件與承租人身份不符的,保證不出租房屋。
二、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暫住人口居住時,在24小時內帶領承租人到鎮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辦理暫住證。離開時,辦理登出手續。經常向暫住人口宣傳有關法律規定,落實治安防範措施,保障暫住人口居住和經營的安全。
三、將房屋租給本鎮常駐人口居住時,在24小時內帶領承租人到鎮派出所申報辦理寄住戶口手續,承租人因故變更住址的及時申報登出寄住戶口。
四、在各村治保委員會的領導下,主動參加治保會工作,搞好本戶安全防範工作,一定做到以下幾點:
1、不允許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性等違禁物品。
2、不允許承租人從事偷竊、賭博、收髒、窩髒、製假、販假、賣淫、嫖娼、傳播和販賣反動、淫穢物品等違法活動。
3、不將房屋出租給“邪教”組織或非法團體做為活動據點。
4,發現有違法犯罪可疑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各村治保委員會報告,不隱藏、包庇違法犯罪份子,不參與違法犯罪活動。
五、主動接受公安機關和村治保委員會對房屋出租戶進行的治安檢查。
六、如違反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出租房屋,自覺接受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的處罰。
本房屋出租戶治安安全責任書一式三份,鎮綜治辦、村治保委員會、房屋出租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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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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