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保證金業務發展歷程介紹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外匯保證金業務在國內大發展的時期似乎已經到來.回望過去外匯保證金的發展可謂一波三折,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匯保證金業務發展歷程,希望大家喜歡!

  外匯保證金業務發展歷程

  外匯保證金交易***又叫炒外匯***,是指通過與***指定投資***銀行簽約,開立信託投資帳戶,存入一筆資金***保證金***做為擔保,由***投資***銀行***或經紀行***設定信用操作額度***即20-400倍的槓桿效應,超過400倍就違法了***。外匯保證金在全球範圍內屬於個人理財理財產品中的頂級產品,但由於國內還沒有建立完善規範體系,但已經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進入外匯市場。

  1992-1993年起火市場盲目發展中,多家香港外匯經濟商未經批准即到大陸開展外匯期貨交易業務,並吸引了大量國內企業,個人的參與。由於國內絕大多數參與者不瞭解外匯市場和外匯交易,盲目的參與導致了大面積和大量的虧損其中包括大量國有企業。

  1994年8月,中國證監會等四部委聯合發文,全面取締外匯期貨交易***保證金***。此後,管理部門對境內外匯保證金交易一直持否定和嚴厲打擊態度。

  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允許國內銀行開展面向個人的實盤外匯買賣業務。

  2006年6月開始中國建設銀行在國內退出了個人遠期外匯交易業務,隨後招商銀行的財富賬戶也推出了外匯期權交易業務。

  2007年交通銀行推出了5倍槓桿的外匯保證金業務,打開了中國國內外匯保證金業務的大門。與國內股票市場相比,外匯市場要規範和成熟得多,外匯市場每天的交易量的大約是國內股票市場交易量的1000多倍,所以,

  21世紀經濟全球化自由化的趨勢,將不可阻擋。而外匯交易成為國際金融領域的重要環節。

  而現在由於我國還實行外匯兌管管制政策,每人每年只允許兌換5萬美元的外匯,這在一方面也限制了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發展,因為外匯保證金交易,一般採取美元交易。

  外匯保證金交易注意點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當下,人們對於投資理財的重視度越來越高,外匯保證金交易也變得炙手可熱起來。當然還是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不要過度交易;2、運用模擬賬號,學習外匯保證金交易技能;3、遇到逆市,不盲目入場,可以給自己休個假;4、設定止損止盈。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逐漸復甦階段,政府實行的是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並不利好於股票市場。與此同時,國內外匯交易近兩年則以平均70%以上的速度增長。股票市場相對於外匯市場來說,在交易量上遠遠不是一個等級。全球股票市場的規模在69萬億美元,每日交易量在1910億美元,而國際外匯市場的每日交易量在5.3萬億美元,外匯市場的每日交易量大約是全球股票市場的28倍,是全球債券市場的7倍。儘管目前中國的外匯市場沒有從政策上開放,但是從業人員、市場規模、投資者數量都以井噴的態勢,強勢崛起。

  淺析外匯保證金市場發展

  一、我國外匯市場構成

  中國的外匯市場分為兩個方面:

  1.櫃檯市場。又被稱為零售市場,是指外匯指定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交易的市場。主要業務是結售匯業務,還包括與進出口貿易有關的國際結算業務、國際投資、國際信貸、貿易融資等。

  2.同業市場。又被稱為銀行間市場,是外匯指定銀行為了軋平外匯頭寸,相互進行投機交易而形成的外匯買賣市場,包括中央銀行與經營外匯業務銀行之間的交易和經營外匯業務銀行之間的交易。

  二、中國外匯市場的兩大板塊

  1.人民幣兌外幣市場

  人民幣兌外幣交易涉及到了人民幣,對國內經濟的影響比較大,因此受到了許多交易限制。在銀行間外匯市場上,早期人民幣只能兌美元、港幣、日元等的即期交易,2005年8月,在外匯市場上開辦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2006年4月,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推出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在零售市場上,可以和美元、歐元、日元、英鎊、瑞士法郎、澳大利亞元、紐西蘭元、港元等進行即期交易和遠期結售匯業務。中國外匯市場的本幣兌外幣業務,以上海的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為核心展開的。

  2.外幣兌外幣市場

  這一部分市場不涉及人民幣,因此交易限制比較少。幾乎所有持有國家外匯管理局頒發的外匯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都可以辦理外幣兌外幣相關業務。不僅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也可以委託銀行或有權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參與市場中。

  外幣兌外幣市場可以和幾乎所有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如美元、歐元、日元、英鎊、瑞士法郎、澳大利亞元、紐西蘭元、港元等,進行即期、遠期、掉期、期權等交易。

  三、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1.外匯銀行

  外匯銀行是外匯市場的主體,一般經中央銀行指定或授權而經營外匯業務。它包括以經營外匯業務為主的本國專營銀行,兼營外匯業務的本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設在本國的外國銀行分支機構、代辦處或其他金融機構。外匯銀行可以與外匯市場中的所有參與者發生交易,包括其他的外匯銀行、中央銀行、外匯經紀商、客戶。

  外匯銀行主要通過兩種途徑來盈利。第一,外匯銀行向客戶報出的外幣買賣價格存在一個價差,外匯銀行通過代客戶買賣外匯賺這一價差。第二,外匯銀行還開展了諸如期權、期貨、掉期等外匯衍生品業務,通過這些業務為客戶安排外匯保值或套利,從中收取高額的手續費和服務費。此外,外匯銀行也可以在經營方針和限額之內,通過調動外匯頭寸進行一定的外匯投機來盈利。

  2.中央銀行

  匯率的變動會極大地影響一國的進出口貿易和國際收支,同時也會影響國內貨幣政策的效果。因此,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除了擔任傳統的市場監督者的角色之外,還要通過買賣外匯干預市場進而影響匯率變化。外匯短缺時,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大量拋售外匯以降低外匯匯率;外匯過多時,則在外匯市場上吸納外匯以使本幣不會升值過高。

  3.外匯經濟人

  外匯經濟人對外匯市場的主要貢獻是起聯絡作用,作為外匯銀行之間或外匯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中介,接洽外匯交易,從中收取佣金。外匯經濟人能夠為客戶瞬間聯絡上交易對方並完成交易而不披露交易雙方的名稱。外匯交易商通過外匯經濟人進行交易,隱蔽自己的身份,不使報價處於被動地位。例如,花旗銀行如果想要購入大量的德國馬克,它不會讓交易對方知道自己的身份,否則報價必然會升高。

  隨著電訊系統的日益完善,各銀行的報價可以直接在計算機終端螢幕上公開顯示,使得外匯經紀人面臨著更為激烈的競爭。外匯經濟人開始自營外匯買賣。

  4.客戶

  在我國,客戶是指與外匯指定銀行存在外匯交易關係的公司或個人。根據其交易目的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交易性的外匯買賣者,如進出口商、旅遊者、國際投資者等。

  第二,保值性的外匯買賣者,如資產管理機構。它管理者鉅額的資金和有價證券,目的是使其管理的資產在外匯市場的波動中實現增值或保值而進行交易。

  第三,投機性的外匯買賣者,即外匯投資者。他們企圖利用外匯市場匯率的波動,利用各種金融工具進行外匯交易,從中賺取差價。在外匯保證金市場上,主要以投機性外匯買賣者居多,通過買賣的差價投機獲利。

  四、外匯市場交易模式

  外匯市場提供競價和詢價兩種交易方式。

  競價交易又稱集中撮合交易機制,指會員各自通過電子交易系統提交自己的買入報價、賣出報價,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逐筆撮合,自動配對成交。

  詢價交易指交易雙方協商議定交易的幣種、金額、價格、期限等要素的交易方式。

  目前我國銀行間外匯即期交易可採用競價交易和詢價交易方式,外匯衍生品交易均採用詢價交易方式。

  五、外匯市場清算方式

  按照交易對手的不同分為集中清算模式和雙邊清算模式,其中競價交易採用集中清算,詢價交易採用雙邊清算。集中清算指外匯交易完成後,交易中心作為中央對手方為交易雙方提供清算服務。雙邊清算是在交易雙方在交易達成後,按照約定的要素進行資金交割。

  按照交割方式的不同分為全額清算和淨額清算,交易中心為人民幣外匯競價交易提供多邊淨額清算服務,為外幣對競價交易提供多邊淨額清算服務或全額清算服務。全額清算是對外匯交易逐筆辦理資金交割,淨額清算是將清算會員同一清算日的外匯交易按幣種進行軋差後辦理資金交割。

  五、外匯制度演變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匯市場進入正式發展階段,並形成以銀行間市場為核心的外匯交易體系。可以將發展歷程分為四個階段。

  1.外匯調劑市場階段***1979-1994***

  國務院於1979年8月13 日頒佈《關於大力發展對外貿易增加外匯收入若干問題的規定》,並制定了《出口商品外匯留成實行辦法》,在外匯由國家統一管理、統一平衡和保證重點使用的同時,實行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留成辦法。外匯留成制度是企業所得外匯收入,與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分配使用後的外幣淨收入,按規定向財政機關申請辦理外匯留成的數額,企業可以保留一定的外匯,其他的必須售給指定銀行。銀行的結售匯頭寸受監管部門監管,當日盈餘或不足必須及時拋補。

  2.銀行間市場初級階段***1994-2005***

  1993年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制定和公佈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這次改革是在原有外匯調劑市場的基礎上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取消了外匯留成,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實現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統一的銀行間市場正式成立,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為各地外匯指定銀行互相調劑餘缺和清算服務。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所有頭寸調劑必須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不允許場外交易。此後,我國又關閉了外匯調劑中心,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全部納入銀行結售匯體系。

  3.銀行間市場發展階段***2005-2015***

  2005年7月,我國進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央行對各銀行的結售匯週轉頭寸管理改為綜合頭寸管理,限額的管理區間變成下限為零、上限為外匯局核定的限額。銀行間市場上,詢價交易模式誕生,取代競價交易模式,成為市場主導。2006年,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我國外匯市場同時具備指令驅動和報價驅動兩大模式。

  4.人民幣國際化背景下的新階段***2015-***

  自2007年6月首支人民幣債券登陸香港後,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程序就逐步展開,近年來呈現加速狀態。2015年8月,中國央行啟動新一輪匯率改革。8月11日,中國央行宣佈將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報價,人民幣匯率將相當程度上與美元脫鉤,匯率決定的市場化程度提高。

  六、中國外匯市場交易量概況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5月,中國外匯市場***不含外幣對市場,下同***總計成交12.84萬億元人民幣***等值1.87萬億美元***。其中,銀行對客戶市場成交2.04萬億元人民幣***等值2971億美元***,銀行間市場成交10.80萬億元人民幣***等值1.57萬億美元***;即期市場累計成交5.55萬億元人民幣***等值8060億美元***,衍生品市場累計成交7.29萬億元人民幣***等值1.06萬億美元***。

  2017年1-5月,中國外匯市場累計成交58.05萬億元人民幣***等值8.43萬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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