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基本養老保險查詢
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中之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成敗關係到一個國家政治、經濟的穩定與發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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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今年1月1日起,我省開始執行新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7月6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與省統計局日前公佈了2014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為48470元,該統計資料從今年1月1日起使用。據此,我省2015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也隨之變化,企業參保職工個人每月最低繳養老保險193.88元,每月最低比以前應多繳17.44元。
此次調整是根據省人社廳、省統計局6月15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公佈2014年甘肅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統計資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7號***檔案精神確定的。2014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為48470元,較2013年的44109元增長了4361元。隨著此資料的公佈,我省2015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也發生了變化。在職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60%-300%區間內,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據此,2015年度全省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即***48470÷12***×60%=2423.5元;上限為月平均工資的300%,即***48470÷12***×300%=12117.5元。月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
繳費基數上下限確定了,企業參保職工個人繳費要有所變化。按規定,職工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的比例繳費,企業的繳費比例為20%。職工需繳納的8%由所在企業在發放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繳納。舉例來說,從今年1月1日起,一名企業普通參保職工以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個人每月要繳費193.88元***48470÷12×60%×8%***,較上一年度最低繳費17***4元***44109元÷12×60%×8%***,每月多繳17.44元。養老保險繳費增加的同時,個人賬戶積累隨之增加,退休後享受的養老金也相應增加。
與此同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也為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12%計入社會統籌基金。若按照蘭州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為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00%的繳費計算,今年1月1日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將由原來的每年8821.8元***44109×20%***上調至9694元***48470×20%***,上漲872.2元。另外,由於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及社保年審,7月1日零時至8月1日9時期間,蘭州市社保局暫停社會保險網上自助繳費核定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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