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退市的程式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退市的程式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準問題,目前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準: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臺的重要原因。
採用多標準比較妥當一些,如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經整頓不合格的期貨機構將被進入退市程式:
未通過年檢;
未達到開業時監管部門制訂的標準;
未嚴格執行“四統一”且情況嚴重者;
承包、出租、合資、聯營經營;
客戶不能正常出入資金的;
有透支行為並出現穿倉的。
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期貨機構應立即退市:
挪用客戶保證金;
設立非法網點;
穿倉金額巨大;
對機構高管人員一年內談話提醒三次、警告兩次或在約定期限內兩次拒絕談話的;
期貨機構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隱患的;
期貨公司被中國證監會弔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退市的型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