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癲癇早期的症狀介紹
癲癇症是危害我們身體健康一種比較常見的精神疾病。那麼對於兒童患者來說在疾病的早期有什麼症狀呢?接下來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吧。
兒童癲癇早期的症狀
1、良性家族性新生兒癲癇:為家族性疾病,多在2~3天至數週內起病,個別可在生後3個月時出現頻繁的驚厥發作,發作形式為部分性或全身性,表現為陣攣性、強直性抽搐或呼吸暫停。家族中數代連續多人在新生兒期有驚厥,一般3周內停止發作,個別可達生後8個月,約15%的病嬰兒至兒童期或成年期又發生癲癇。
2、兒童良性轉側發作性癲癇:在兒童晚期或青春期起病,25%有癲癇家族史,發作多在睡眠醒來時,眼及頭或軀幹向一側轉動,有時擴充套件為全身發作持續5~15秒,有時可伴有其他發作。
3、良性少年肌陣攣癲癇:少年期發病,有遺傳傾向,發作表現為肢體肌陣攣性抽動,常在晨醒或午睡醒來時發作,自發頻發,尤以疲勞時顯著,睡眠時消失,無意識障礙,光、聲、睡眠剝奪可誘發,預後良好。
4、兒童枕部放電灶癲癇:發病年齡自15個月至17歲,47%有癲癇家族史,92%的病例在19歲以前緩解,發作是以視覺症狀開始,如黑朦、光幻覺,接著出現半側陣攣、精神運動型發作或全身性強直-陣攣發作,發作後常有噁心、嘔吐、頭痛等,發作可在入睡或清醒時發作,青春期後可自動停止發作,但有5%可轉變成其他型別發作。
癲癇的治療方法
1、抗癲癇藥物使用指徵:癲癇的診斷一旦確立,應及時應用抗癲癇藥物控制發作。但是對首次發作、發作有誘發因素或發作稀少者,可酌情考慮。
2、選擇抗癲癇藥物時總的原則:對癲癇發作及癲癇綜合徵進行正確分類是合理選藥的基礎。此外還要考慮患者的年齡***兒童、成人、老年人***、性別、伴隨疾病以及抗癲癇藥物潛在的副作用可能對患者未來生活質量的影響等因素。如嬰幼兒患者不會吞服藥片,應用糖漿製劑既有利於患兒服用又方便控制劑量。兒童患者選藥時應注意儘量選擇對認知功能、記憶力、注意力無影響的藥物。老年人共患病多,合併用藥多,藥物間相互作用多,而且老年人對抗癲癇藥物更敏感,副作用更突出。因此老年癲癇患者在選用抗癲癇藥物時,必須考慮藥物副作用和藥物間相互作用。對於育齡期女性癲癇患者應注意抗癲癇藥對激素、性慾、女性特徵、懷孕、生育以及致畸性等的影響。傳統抗癲癇藥物***如苯妥英鈉、苯巴比妥***雖有一定臨床療效,但是副作用較多如齒齦增生、毛髮增多、致畸率高、多動、注意力不集中等,患者不易耐受。抗癲癇新藥***如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託吡酯、奧卡西平等***不僅臨床療效肯定,而且副作用小,患者容易耐受。
3、抗癲癇藥物治療應該儘可能採用單藥治療,直到達到有效或最大耐受量。單藥治療失敗後,可聯合用藥。儘量將作用機制不同、很少或沒有藥物間相互作用的藥物配伍使用。合理配伍用藥應當以臨床效果最好、患者經濟負擔最輕為最終目標。
4、在抗癲癇藥物治療過程中,並不推薦常規監測抗癲癇藥物的血藥濃度。只有當懷疑患者未按醫囑服藥或出現藥物毒性反應、合併使用影響藥物代謝的其他藥物以及存在特殊的臨床情況***如癲癇持續狀體、肝腎疾病、妊娠***等情況時,考慮進行血藥濃度監測。
5、抗癲癇治療需持續用藥,不應輕易停藥。目前認為,至少持續3年以上無癲癇發作時,才可考慮是否可以逐漸停藥。停藥過程中,每次只能減停一種藥物,並且需要1年左右時間逐漸停用。
癲癇的藥物治療是一個長期的實踐過程,醫生和患者以及家屬均要有充分的耐心和愛心,患者應定期複診,醫生應根據每個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個體化治療,並輔以科學的生活指導,雙方充分配合,才能取得滿意的療效。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患者和家屬在癲癇治療方面存在一些誤區,如有病亂投醫,輕信謠傳,懼怕抗癲癇西藥“對腦子有刺激”,長期服用會“變傻”,不敢服用有效抗癲癇藥物。而盲目投醫,到處尋找“祖傳祕方”、“純中藥”,輕信“包治”、“根治”的各種廣告,不僅花費了大量時間和金錢,癲癇仍然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還延誤了治療的最佳有效時機,人為使患者變成了難治性癲癇。
兒童癲癇的原因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