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的飼養標準是什麼
2013年2季度,我國生豬及能繁母豬存欄數保持高位。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整理的生豬的飼養標準,一起來看看。
生豬的飼養標準
一、建場審查、備案管理
1、各區縣***自治縣***農業***畜牧獸醫***局對新建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以下簡稱豬場***,要嚴格實行備案管理。
2、在備案豬場現場條件審查時,各區縣***自治縣***農業***畜牧獸醫***局要重點審查周邊土地消納糞便能力、附近已有養殖場數量及規模和豬場對糞便處理利用方式,合理佈局和控制養殖場數量和出欄量。
原則上豬場糞便按一年一畝糧食土地消納存欄一頭豬的糞便、一年一畝蔬菜或經果林土地消納存欄二頭豬的糞便進行測算,消納糞便進行佈局。
3、在備案豬場現場條件審查時,新建豬場原則上要通過當地環保部門的審查備案。
二、選址適宜、佈局合理
4、豬場選址應選擇在各級政府規劃的禁養區以外,禁止在風景旅遊區、自然保護區、古建築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城鎮建成區及規劃區和工業等公害汙染嚴重環境區建場。新建豬場應在二環高速公路以外選址建場。
5、豬場場址用地應符合當地城鎮發展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應體現節約用地原則,儘量選用不宜耕作土地,併為擴大生產預留空間。
6、豬場距主要交通幹線和居民區的距離應滿足防疫要求,遠離主要交通幹道,豬場與居民點、工廠、學校、商業區、其他養殖場、屠宰場、獸醫院、畜產品加工廠、畜禽交易市場、垃圾及汙水處理場所、風景旅遊區、自然保護區以及水源保護區保持一定距離。豬場場址選擇應距一級以上等級公路500米以上、距二級公路200米以上,
距二級以下等級公路50米以上,距集中50人以上的居民點、工廠200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欄生豬當量999頭以下300頭以上養殖場500米以上、年出欄生豬當量1000頭以上養殖場1000米以上,距屠宰場、獸醫院、畜產品加工廠、畜禽交易市場、垃圾及汙水處理場、風景旅遊區、自然保護區以及水源保護區等區域2000米以上。
7、豬場場址應選擇在城鎮居民區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避免氣味、廢水及糞肥堆置而影響居民區生活環境。
8、豬場應選擇地勢高燥、排水良好、空氣流暢、非汙染區域,並且要避開城鎮和村民居住區的水源地。地面應相對平坦,坡度不宜過大,不宜建在低凹、風口處。
9、豬場進出道路暢通,水、電供應有保障。水源豐富、水質良好,電力應充足、可靠。
三、設施完善、裝置配套
10、豬場建築設施按管理區、生產區和隔離區三個功能區佈局,各功能區界限分明。管理區應位於生產區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及地勢較高處,隔離區應位於場區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及地勢較低處。做到各功能區相對分開,淨道與汙道分開,正常豬與病豬分開,種豬與商品豬分開。
11、豬場生產區主要包括各類豬舍及有關生產輔助設施。豬舍建築面積佔全場總建築面積的70~80%。
11.1 根據豬場生產實際和不同豬群特點,分類別建設豬舍,舍內必須有相應的採食、飲水、通風、降溫和取暖等設施裝置,有條件的豬場要增加圈頂噴淋降溫設施。
11.2 種豬舍應設在人流較少和豬場的上風向或偏風向,育肥豬舍應設在下風向或偏風向,育肥豬舍應離出豬臺較近。
11.3 各類豬舍應採用輕鋼結構或磚混結構,根據當地自然氣候條件,因地制宜採用半開放式或有窗式封閉豬舍。種公豬所需豬欄面積6.0平方米/頭以上、生產育肥豬所需豬欄面積1.0平方米/頭以上,小群飼養的空懷母豬、妊娠母豬所需豬欄面積2.0平方米/頭以上、分娩母豬所需豬欄面積4.0平方米/頭以上。
11.4 豬舍朝向和間距須滿足日照、通風、防火、防疫的要求,豬舍長軸朝向以南北向為宜。
11.5 圈舍應採用硬化地面,地面應向糞尿溝處有一定坡度,不
滑,易清掃和清糞。地面結實、易於沖刷,能耐受各種形式的消毒。
11.6 生產區的***處應設專門的消毒間,各棟圈捨出***處應設消毒池,確保進入的人員或車輛進行嚴格的消毒。
12、豬場管理區主要是工作人員的生活設施、辦公設施、飼料房、獸醫室等生產輔助設施。
12.1 獸醫室需要配備必要的診斷裝置、消毒器具和疫苗儲存器具。
12.2 管理區大門口必須有車輛消毒池、人員消毒室等消毒設施,並嚴格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13、豬場隔離區主要是隔離舍、糞便汙水無害化處理設施等。隔離舍設定應與養殖規模相適應。
14、豬場其他建築設施要求。
14.1 豬場應建有水塔等儲水和供水系統,保障供應清潔飲用水。
14.2 豬場內道路實行淨、汙分道,互不交叉,出、***分開。人員、飼料及產品進出走淨道,糞便、病豬及廢棄裝置運輸走汙道。
14.3 豬場場地選擇應有1%~3%的坡度,場區內實行雨汙分離排出。建立封閉排汙溝、幹糞堆積發酵池和汙水處理池***或沼氣池***,使生產和生活汙水經暗溝汙水道進入汙水處理池***或沼氣池***,雨水經明溝淨水道排放,實現豬場汙染減量化和糞便處理無害化。
14.4 豬場周圍應建圍牆或設防疫溝。
四、管理規範、防疫嚴格
15、豬場飼養、防疫、診療人員無人畜共患傳染病。
16、豬場必須建立和落實生產管理制度、飼養管理操作規程、免疫程式、防疫消毒制度、檔案管理制度、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制度和病死動物屍體無害化處理制度。
17、豬場必須按照渝農發[2008]123號檔案要求建立檔案和生產記錄並應儲存2年以上。
18、豬場實行自繁自養、小單元全進全出的生產模式,其品種應符合市農業局確定的生豬主推品種。外購種豬應從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引進。
19、飼料和原料符合營養標準和衛生指標標準。不使用變質、黴變或被汙染的飼料,不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其他畜禽副產品。使用
的飼料新增劑產品必須是具有飼料新增劑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並且具有產品批准文號。藥物飼料新增劑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無公害養殖對藥物使用的要求。飼料中新增的獸藥嚴格遵循獸藥使用規範,不得新增國家嚴禁使用的違禁藥物。
20、豬場要實行用藥登記管理制度,建立用藥檔案備查。禁止使用未經農業部批准或已淘汰的獸藥,禁止使用未經國家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產的獸藥。根據不同種類的藥物,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嚴禁超期用藥,控制殘留。
21、年出欄1000頭以下的豬場應有兼職獸醫,年出欄1000頭以上的豬場應有專職獸醫。豬場獸醫應具備獸醫執業資格或相應專業技能。
22、豬場應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仔豬、育肥豬銷售出場時具備動物檢疫部門出具的檢疫證明。
五、糞汙利用、排放達標
23、以豬場糞便汙染 “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利用為目標,豬場糞便汙水處理設施和防疫設施要與圈舍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24、豬場實行幹清糞分離處理工藝,汙水和糞便集中處理,其處理能力和方式應根據豬場規模和周邊條件設計,用作肥料還田的豬場,其幹糞和汙水處理設施分別滿足20天以上的厭氧發酵處理週期要求,幹糞及糞便渣用作肥料時,不能超過最大農田負荷量,避免造成面源汙染和地下水汙染,因季節性使用糞便作肥料,以用肥淡季和高溫季度為引數設計和建造與糞便量配套的幹糞和汙水處理池,確保對環境不造成汙染。實行排放的豬場,其糞便汙水處理後應符合GB 18596***畜禽養殖業汙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25、豬場糞便處理和利用主要實行農牧結合、種養結合,把優質的有機肥經腐熟、堆積發酵後用於種殖業,採用生態迴圈利用模式,走生態農業發展道路。
生豬的選擇與購買
提高生產效率,優質種豬的選擇至關重要。杜洛克豬,要求經過種豬效能測定,達100kg體重日齡在155天以內,背膘厚12mm以下,飼料轉化率2.40以下,胴體瘦肉率64%以上。
長白和大白豬,有效乳頭數7對以上,產活仔數11頭以上,達100kg體重日齡160天以內,背膘厚14mm以下,胴體瘦肉率大於63%。長大或大長二元父母代母豬,要求產仔數高,年提供斷奶仔豬數量20頭以上,後代一致性好,母性好。所有引進的後備豬應實施隔離並進行健康檢查。
飼養標準的含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