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子愷經典散文作品精選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豐子愷,是中國現代受人敬仰的漫畫家,散文家。下面是小編給大家精選的豐子愷經典散文作品,供大家欣賞。

  :愛子之心

  吾鄉風俗,給孩子取名常用“丫頭”,“小狗”,“和尚”等。倘到村莊上去調查起來,可見每個村莊上名叫丫頭的一定不止一個,有大丫頭,小丫頭等;名叫和尚的也一定不止一個,有三和尚,四和尚等。不但村莊上如此,鎮上,城裡,也有著不少的丫頭,小狗和和尚。名叫丫頭的有時是一個老頭子。名叫小狗的有時是一條大漢,名叫和尚的有時是一個富商。我在聞名見面時,往往忍不住要笑出來。

  這種名字當然不是本人自己要取的,原是由乳名沿用而來的,但他們的父母為什麼給他們取這種乳名呢?窺察他們的用意,大概出於愛子之心。這種人的孩子時代大概是寵兒或獨子。父母深恐他們不長養,因而給他們取這種名字。

  為什麼給孩子取名丫頭,小狗,或和尚,孩子便會長養呢?窺察他們的理論是這樣:世間可貴的東西往往容易喪失,而賤的東西偏生容易長養。故要寵兒或獨子長養,只要在名義上把他們假裝為賤的,死神便受他們的欺騙,不會來光顧了。故普通給孩子取名,大都取個福生,壽生,富生,或貴生;但給寵兒或獨子取名,這等好字眼都用不著。並非不要他有福,有壽,大富,大貴,只因寵兒或獨子,本身已經太貴而有容易喪失的危險。欲杜死神的覬覦而防危險,正宜取最賤的稱呼。他們以為世間賤的東西,是女人,畜生和和尚。故寵兒或獨子的名字取了“丫頭”,“小狗”,或“和尚”,死神聽見了便以為他真是丫頭,真是和尚,或者真是一隻小狗,就放他壯健地活在世上了。

  “丫頭”這稱呼,在吾鄉有兩種用法:鎮上人稱使女為丫頭,鄉下人稱女兒為丫頭。無論為使女或女兒,總之,丫頭就是女孩子。女人是賤的,女孩子是女人中之小者,故丫頭猶言“小賤人”。以此稱呼寵兒或獨子給死神聽,最為穩當。故一村之中,名叫丫頭的一定不止一個。

  畜生的踐,不言可知,但其中最賤的是狗,因為它是***的。故寵兒獨子只要實際不***,不妨取名小狗。

  至於和尚,在吾鄉也是賤的東西。把兒子賣給寺裡作小和尚,豐年也只賣三塊錢一歲,荒年白送也沒有人要。這樣看來,小和尚比豬羊等畜生更賤。故名叫和尚的孩子尤多。但又有人說,這名字除此以外還有一種法力:和尚是修行的,修行是積福積壽的。取名為和尚,可免修行之苦,而得福壽之利,也是一種不勞而獲的方法。

  :漸

  使人生圓滑進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漸”;造物主騙人的手段,也莫如“漸”。在不知不覺之中,天真爛漫的孩子“漸漸”變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俠的青年“漸漸”變成冷酷的成人;血氣旺盛的成人“漸漸”變成頑固的老頭子。因為其變更是漸進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漸進,猶如從斜度極緩的長遠的山坡上走下來,使人不察其遞降的痕跡,不見其各階段的境界,而似乎覺得常在同樣的地位,恆久不變,又無時不有生的意趣與價值,於是人生就被確實肯定,而圓滑進行了。假使人生的進行不像山坡而像風琴的鍵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變成青年;或者像旋律的“接離進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驚訝、感慨、悲傷、或痛感人生的無常,而不樂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漸”維持的。這在女人恐怕尤為必要:歌劇中,舞臺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將來火爐旁邊的老婆子,這句話,驟聽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認,實則現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漸漸”變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變衰,也全靠這“漸”的助力。鉅富的紈絝子弟因屢次破產而“漸漸”蕩盡其家產,變為貧者;貧者只得做傭工,傭工往往變為奴隸,奴隸容易變為無賴,無賴與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兒……這樣的例,在小說中,在實際上,均多得很。因為其變衰是延長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漸漸”地達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麼強烈的刺激。故雖到了飢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貪戀著目前的生的歡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變了乞丐或偷兒,這人一定憤不欲生了。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祕的原則,造物主的微妙的功夫!陰陽潛移,春秋代序,以及物類的衰榮生殺,無不暗合於這法則。由萌芽的春“漸漸”變成綠陰的夏;由凋零的秋“漸漸”變成枯寂的冬。我們雖已經歷數十寒暑,但在圍爐擁衾的冬夜仍是難於想象飲冰揮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間實在沒有顯著的痕跡可尋。晝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書,書頁上“漸漸”地黑起來,倘不斷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漸弱而漸漸加強***,幾乎永遠可以認識書頁上的字跡,即不覺晝之已變為夜。黎明憑窗,不瞬目地注視東天,也不辨自夜向晝的推移的痕跡。兒女漸漸長大起來,在朝夕相見的父母全不覺得,難得見面的遠親就相見不相識了。往年除夕,我們曾在紅蠟燭底下守候水仙花的開放,真是痴態!倘水仙花果真當面開放給我們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則的破壞,宇宙的根本的搖動,世界人類的末日臨到了!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跡,使人誤認其為恆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每天朝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裡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留連於其每日每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溝,不準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鍾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徵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變,還是留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祕。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區域性而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座位於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像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凶險殘慘的爭鬥,而與火車中一樣地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裡見世界,一朵花裡見天國;手掌裡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永劫。”

  :秋

  我的年歲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兩年了。不解達觀的我,從這兩個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與影響。雖然明明覺得自己的體格與精力比二十九歲時全然沒有什麼差異,但“三十”這一個觀念籠在頭上,猶之張了一頂陽傘,使我的全身蒙了一個暗淡色的陰影,又彷彿在日曆上撕過了立秋的一頁以後,雖然太陽的炎威依然沒有減卻,寒暑表上的熱度依然沒有降低,然而只當得餘威與殘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驅,大地的節候已從今移交於秋了。

  實際,我兩年來的心情與秋最容易調和而融合。這情形與從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歡喜楊柳與燕子。尤其歡喜初染鵝黃的嫩柳。我曾經名自己的寓居為“小楊柳屋”,曾經畫了許多楊柳燕子的畫,又曾經摘取秀長的柳葉,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調的眉,想象這等眉的所有者的顏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與口。那時候我每逢早春時節,正月二月之交,看見楊柳枝的線條上掛了細珠,帶了隱隱的青色而“遙看近卻無”的時候,我心中便充滿了一種狂喜,這狂喜又立刻變成焦慮,似乎常常在說:“春來了!不要放過!趕快設法招待它,享樂它,永遠留住它。”我讀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經真心地感動。以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虛度。前車可鑑!到我手裡決不放它空過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總想有一種足以充分酬償這佳節的舉行。我準擬作詩,作畫,或痛飲,漫遊。雖然大多不被實行;或實行而全無效果,反而中了酒,鬧了事,換得了不快的回憶;但我總不灰心,總覺得春的可戀。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別的三季在我都當作春的預備,或待春的休息時間,全然不曾注意到它們的存在與意義。而對於秋,尤無感覺:因為夏連續在春的後面,在我可當作春的過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當作春的準備;獨有與春全無關聯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也變成秋天了。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與焦灼。我只覺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而對於春,又並非像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我現在對於春非常厭惡。每當永珍回春的時候,看到群花的鬥豔,蜂蝶的擾攘,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蕃殖的狀態,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痴,無過於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時候,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桃枝上著了點點的紅斑,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覆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的祖先,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個個努力發展,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悴而化泥塵。你何苦也來反覆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將來看你弄嬌弄豔,裝笑裝顰,招致了蹂躪,摧殘,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感覺已經麻木,熱情已經冷卻,決不會再像初見世面的青年少女地為花的幻姿所誘惑而贊之,嘆之,憐之,惜之了。況且天地萬物,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滅,有無之理。過去的歷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無須我們再說。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滅費一點詞,我覺得生榮不足道,而寧願歡喜讚歎一切的死滅。對於前者的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舍取,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處暗亦多,歡濃之時愁亦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有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體感它們的滋味。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郎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鑑照,死的靈氣鍾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覆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瀰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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